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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3章 朱由检论大明官制之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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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明效仿元制,在中原设立十三布政使司,主管各地民政,为了分权,又同时设立了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管刑法军事。

布政使分左右,皆为从二品,其下又设参政多名,皆为从三品,参政之下又有参议,皆为从四品。提刑按察使为正三品,其下又设副使正四品,再其下又有五品佥事多名,以上皆为省级官员。

参政参议副使佥事外派,是为分守道、分巡道,这种外派的分司数量众多。比如山东共有六府之地,分司便有十六个之多,山西有五个府,外派分司有十三个,陕西八个府,分司竟达二十四个!

县上有州,州上有府,府上分司,分司之上才是布政使和按察使,管官的官太多,管民的官太少。在地方官员中,知县才是亲民官,却只有七品,而府司官员皆为四品以上。

事实上在三司之上还有巡抚总督,更是一品二品的封疆大吏!

知县为亲民官,牧民十数万,然才是七品小官,上面官职大过他的太多太多,服事奉承上面的长官还来不及,哪有功夫亲民?

管人的官员多,做事的官员少,久而久之,官员便只知道坐而论道、媚上凌下,谁愿去管百姓死活?便是那一众知县,除了捞银子,一应庶务也都推给师爷胥吏,从来不肯亲力亲为。”

朱由检侃侃而谈,诉说着大明地方官制之弊,洪承畴和温体仁听得连连点头。

温体仁还好,中进士后一直待在朝廷,没再地方历练过,而洪承畴则是久历地方,当过参政这样的分守道,也当过巡抚的,对朱由检所说自然深有感触。

“然大明官制是从太祖之时一直承袭下来,为之奈何?”温体仁叹道。不得不说,朱元璋设立的这一套官制很不合理,但要想改变谈何容易。

洪承畴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二位爱卿皆熟读历史,可知道哪朝哪代官制最好?”朱由检问道。

温体仁想了想:“应该是盛唐之时吧?”

朱由检摇摇头:“盛唐固然不错,但以朕看来,官制最好者最合理者当属汉朝!

汉朝之时,施行郡县之制,县之上是郡,郡之上则是朝廷。县所管辖的地盘和现在的县基本相同,而郡则相当于现在的府,汉时县令秩千石,郡守秩两千石,阶位俸禄堪比朝廷九卿大员,地位极其尊崇,远超现在知府!

郡守县令地位极尊,上面没有多少长官,故不需要大量时间用来奉承上司,更多的时间能用在亲民之事上。这也是朕认为汉时官职好过大明的地方。”

“陛下所言甚是。”洪承畴和温体仁皆道。不得不说,朱由检说的很有道理。拿大明知县来说,只是七品小官,上面随便来个官都比他的大,为了升迁不得不把大部分精力用来逢迎上面,哪里还有时间管理民事?

管理百姓的亲民官品级极低,这岂不是说明朝廷对百姓根本就不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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