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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如何“揭秘”(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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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不行的,你问问秦悦,她懂法律。”

王洁将话题抛给秦悦,两人一起看着她。

“倒也不是不行,就可能起草协议的时候需要费心一些。”

秦悦说的很委婉,这让一旁的王洁有些着急。

“你说那么委婉干嘛,你这大董事长听的懂吗?”通过刚才的沟通,王洁十分确信李思远听不懂秦悦在说什么。

“其实就是在协议里面不明显的地方埋个对方永远做不到的条款,等到你们想解约了,就把这条拿出来运用就可以了。”王洁说完摊摊手,看着李思远,她希望自己说明白了。

“这怎么行,跟骗人一样。”显然,这个操作李思远有点接受不了,他看了一眼秦悦,不再说话,办公室里安静下来。

“所以,二位领导,你们倾向于何种方式?”说完之后,王洁将话题丢给李思远和秦悦,自己悠哉悠哉的品尝起咖啡。

“第一种。”

两人不约而同的发声,让王洁有些意外。

“心有灵犀呀。”她放下咖啡,“第二种不考虑一下?”

“不考虑了。”

两个人很有默契的摇摇头。

李思远刚从学校出来,他有着黑白分明的思想,在他眼里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没有模棱两可。第二种这样即妥协又设陷阱的操作,他现在是万万不能接受的。协议签了就要执行,怎么能找借口违约呢。

秦悦之所以选择第一种,是因为易操作。她是公司的董秘,法务部由她管理,外部律所也是她的熟人,自己又过了司法考试,有着基本的法律素养。按照第一种模式处理,她一个人就可以说了算。

第二种,其实处理起来会更考验人,如果是个新人锻炼的话,秦悦还是愿意去尝试的。

她之所以否定,是因为按照目前微纳科技的架构,操作起来太难了。销售费用统一归李雪梅管理,大额合同的签约还要经过财务总监、赵文斌的联合审批,最后违约还要法务出面善后,所以收尾的还是她。不像第一种方法,只是起草一份律师函。

看到他们都做了决定,王洁也没有再多事,她叮嘱秦悦,发律师函的时候要注意方式。毕竟他们没有真想打官司,只是想把后面的人吊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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