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5章 无法抗拒的诱惑!(1 / 2)
“第一血月……不!尊教主在南蛮山脉?”
“他老人家不是……被大夏王斩杀的么?!”
魔星薛蛮子两人几乎同时开口,被第二血月这番话震惊的同时,提出心中的质疑。
是的。
第一血月的死,是突然发生的,并且凶手不是别人,正是当世五大无敌洞天之一的大夏王。
这件事,不止是记载在血月魔教的史书之中,当年大夏剑从天而降,将第一血月直接斩杀的那一幕,被许多人都看到了。
只是,当大夏王锋芒散去,他们终于踏入那片天地,却没能发现第一血月的尸体。
也正是因为第一血月的突然陨落,才爆发了后来的血月魔教内乱,第二血月伺机崛起,掌握一教权杖,拿到了代表血月魔教教主之位的第一魔刃。
但。
第一血月的尸体不见了。
与他的尸体同时消失的,还有血月魔教最强大的宝物,堪称镇族至宝的赤月神晶!
赤月神晶之所以被称为至宝,绝对是名副其实的,因为相传,它为祖魔所赐,其中拥有可以让人问鼎洞天境的力量!
世间,圣境三重天道君突破洞天,哪一个不是经历千险万阻,无尽生死,才最终成功?
而赤月神晶竟然拥有这样的力量,如何不能被称之为至宝?
传说,第一血月就是在它的帮助下完成突破的,和第一魔刃,是他最珍贵的两个宝物。
一个作为镇族神兵存放血月魔教祖地,作为教内的根基,后来第二血月成为教主,这第一魔刃自然被他收取了。
而赤月神晶,则一直被第一血月带在身上,从未示众过。
它的效果是否如传说那么神奇?
无人能够证实。
尤其是,第一血月被大夏王斩杀之后,赤月神晶随他的尸体一同消失,下落不明之后,血月魔教众门徒以为,是大夏王带走了它,再难有重见天日的那天。
可是现在。
他们从第二血月的口中,听到了其他版本的可能,如何不激动?
触及洞天,这等诱惑没人能够抗拒!
此时的他们,只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而。
第二血月似乎看出了他们心中的迫切,并没有让他们等太久。
道。
“当年,第一教主出门访客,被大夏王找到斩杀,此事确实为真。无数眼睛盯着,自然不是假的。”
“但是,当老夫突破洞天,为回报第一教主昔日栽培恩情,再次调查此事,才发现,其中另有玄机。”
回报恩情?
魔修,也有重恩情的?
如果是其他人说出这番话,魔星薛蛮子两人肯定会嗤之以鼻,不屑一顾。但是此时,他们却忍不住纷纷点头。
不错。
这的确是第二血月的性格。
正如当年,他为争取教主之位,大杀四方。当年的他已经是圣境三重天魔君,尽显锋芒。但是,那时血月魔教在第一血月的掌控下,已经达到了一个强盛阶段,魔君过百,第二血月只是一个人,哪怕再强,也不可能最终成事。
他得到了许多人的帮助,而后来,当他功成名就,也确实没有亏待那些人。哪怕后来,在各大圣宗皇朝的围剿之下,那些人大部分都死了,但第二血月不同其他魔修的性格,却留存了下来。
有些时候,他确实有情有义。
所以,当他说出这番话,薛蛮子魔星两人并不感到违和,只是忍不住追问。
“然后呢?”
“什么玄机?”
在赤月神晶的诱惑之下,薛蛮子魔星两人明显有些失态,但是这个时候,第二血月明显没有追究的意思,道。
“自然是关于第一教主的尸体。有人证明,它的确是被大夏王带走了,却并非私藏,而是运来了南蛮山脉,试图借助此地诡异,探查第一教主体内隐秘,从来找寻到关于祖魔大人的蛛丝马迹。”
祖魔大人?
众人闻言再次眼瞳一凝。
合理!
起码迄今为止,第二血月的这些话都相当合理。正如之前所说,中神州大部分魔教,都是从祖魔教分出去的,祖魔,才是世上最强大的魔头,也是世上公认的五大无敌洞天之一。
而第一血月或是他的门徒之一……这也是广为流传的传说,只是无人证明罢了。
这次。
这传闻似乎得到证实了。
大夏王为何会突然对第一血月出手,并且直接就是致命一击?
要知道,在那次出手之前,她可是已经数千年没有在人世间出现了。
并且。
无敌洞天击杀普通洞天,这种事在中神州实在是太罕见了。作为真正站在武道巅峰的无敌洞天,除了同为无敌的存在,还有谁能被他们在意?
所以,第二血月此时的解释,完全合理!
并且,南蛮山脉自从很久之前就已经显露出奇异,也是广为人知的一件事,第二血月也没有说谎。
因此。
“这才是真相?!”
薛蛮子魔星等人心头震颤,被这突然的消息惊到了,这时,第二血月的讲述声还在继续。
“并且老夫听说,他们失败了。”
“第一教主的尸骨一落地,就消失在南蛮山脉之中,化为一片遗迹。起码据我所知,他们是一无所获的。”
他们?
当年筹谋此事的,并不只是大夏王一人,还有其他无敌洞天?
是谁?
大秦王,还是……南蛮巫神?!
薛蛮子魔星等人眼瞳一缩,剧烈闪烁起来。但其中变化绝对不是因为什么对无敌洞天的畏惧,而是……
激动!
亢奋!
如果第二血月所说的都是真的,这份机缘,真的只是区区一个血月魔教教主的位置么?
不!
它所代表的,是洞天,是世上至强!
并且,绝对不止是一个洞天!
按照第二血月的话音,一旦下一任教主确定,他肯定不会吝啬支持,那么,下一任教主必然是洞天这事,是八九不离十的。
毕竟,堂堂魔教教主,连洞天都不是,岂不是要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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