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一十章 之子于归(2 / 2)
“收获该和付出的代价成正比。”
“这里面所有的人都懂得这样的道理。”
“如果他真的打算要将归墟的底蕴全部和我们死磕的话。”
“我们可能会直接面对超过复数的这个级别高手。”
“不算是绝世级别,但是基本上算是摸到了一线强者的门槛这个层次上,有缺漏有问题,或许寿元和避灾上面不比真正的道果层次之下第一阶梯强者,但是论起杀伐和战斗,却是一点都不差的。”
“我不明白,不明白啊。”
“祂为什么不把这些家底都赌上去呢?这样的话,不就是便宜了我们吗?”瑶姬一只手撑着下巴,把脑袋连连摇晃,疑惑道:“我实在是想不明白这一点。”
“总不能说,难道归墟之主是个傻瓜?”
瑶姬沉思。
但是她很快地把这个事情放在了脑后。新笔趣阁
傻瓜才好呢!
谁管呀!
她心里想着,然后美滋滋地跑去清点着整个归墟之中的宝物流通记录,周围有无数的天机余波流转,化作了。
巨大的大阵,帮助她以—种极为高的效率完成这一种工作。
而卫渊在里面也已弄清楚了这几件宝物的特性。
他看着桌子上的东西,桌子上放着的是三件宝物。
第一件,是一件古朴的逆鼎般的宝物,上面有着精细的龙纹,大小只如铜铃,但是却又极为灼热之感隐隐传来,若是对敌之时,则是可以瞬间变得犹如万丈,其中内蕴有空间之力,可以将敌人直接笼罩其中,不得遁逃。
而后将会有九种不同的火焰同时激发出来。
化作九条自有灵性的神龙,盘旋于此,喷吐烈焰,卫渊稍微尝试了下,这一件宝物发挥出来的威能,和卫渊自己运用的根基有关,全力出手的时候,是足以用于道果境界战斗的程度。
甚至于可以说,天克无支祁和卫渊自己此刻的混元不灭体魄。_o_m
而另一个则是一枚铜铃,则是直接攻击神魂所用,可以直接将修行者的三魂七魄直接摇落,而若是全力出手,则是可以径直将三魂七魄直接摇散掉,哪怕是肉身绝强之辈,恐怕也会当场陨落。
最后的是一枚黑色的钉子,上面隐隐有着不灭的红色血污,散发出一种极端不详的感觉,哪怕是卫渊自己的因果都难以察觉到此物,若不是它被放在了归墟的核心区域,卫渊自己都可能将这件宝物忽略过去。
他沉默了下,将这三件宝物——都收敛了。
走出了这里,看到外面的瑶姬正在双目放光地上上下下地凑,四处寻找,瑶姬开心不已道:“妹夫出来了啊,我和你说啊,这一次可是发大财了哦!”
“真的是发大财了,没有想到,归墟之主不是穷,是扣啊!”
“这里真的是有好多好多的家底!几乎是可以和昆仑的宝库相提并论了!不,不只是这样,如果说是提起这宝物的种类丰富,这里可是要比我们昆仑都要厉害呢!”
“这么多的天材地宝,都是论箱来装的!”
“离谱,太离谱了啊!”
卫渊想到那信笺上的文字,沉默了下,道:“归墟底蕴这么丰厚啊?”瑶姬没有察觉到卫渊语气里面的稍微变化,只是开心不已地点头,而后又摇了摇头,回答道:“对啊,除去了一些东西,都是这么多。”
“可能是因为祂曾经死过一次?”
“祂也曾经在不同时间里面寻找过,让残魂复活的顶级宝物。”
“似乎是耗费了很大的功夫。”
“不过最后却被麒麟那个呆子换走了,噗哈哈哈,你看这么多的记录,都是他怎么样从诸天万界里面找到这些宝物的,可是费尽了功夫,最后却是被人换走了。”
“真是个傻子呢!”
………………
叮当——
博物馆的门被推开,悬挂在门上的铃铛响了一声,麒麟洗去了身上的血腥味道,换上了白衣,走进来的时候,看到夫子正在提笔记录东西,麒麟放慢了脚步走过去。
看到老师正在在白纸上写着一个个字,麒麟凑过去似乎要看得更清楚些,脚步稍重了些,夫子察觉到了动静,从全神贯注的状态脱离出来,放下笔,笑着问道:
“许久没有写过字了,来来来,看看老师的字怎么样?”
“老师的字,那么自然是一如既往,正且合乎规则的。”
麒麟回答,看了一眼,认出来这些都是自己的师兄弟们的名字。
夫子站在旁边,笑着道:“来到现在的人间,看到你很多师兄弟都没有留下名字,我想要把他们的名字和经历都记录下来啊。”
“我也不想要忘记他们。”
麒麟看着白纸上的一个个名字,曾经那么多鲜活的人,大家曾经坐在一起,一同读书,一同大笑着谈论过未来的理想,最后也只是别过,历史的烽烟扫过,奔赴理想死去,化作了这些文字,他。
轻声道:
“老师还记得大家啊。”
夫子笑着道:“那是自然。”
“我是老师啊。”
“子路莽撞,子贡巧辩,冉有谦虚,公西的委婉,曾皙宁静……”
老人看着那白纸上的名字,每一个名字都是那样的熟悉,曾经无数次地从他的口中说出,曾经恭恭敬敬地站在自己面前,像是看到了自己的那些弟子,他现在还能够说得出每一个孩子的性格,仿佛一切都是昨天发生的事情一样。
而麒麟忽而问道:“老师还记得他吗?”
他伸出手指了指三千弟子名字后面的那个,子归。
“子归么……”
夫子念出这个名字,仿佛还能看到那个桀骜的少年。
那是个倔强的孩子,见面的时候,身上到处都是伤痕,是用膝盖爬行的,在地上留下了血路,不记得自己的过往,他们遇到的时候,子归失去记忆却又傲慢地厉害,有人施舍过他钱财和食物,他只是抬起头来仰脖看着天空。
他不是乞丐。
这样的人,尊严比起生命更加重要。
但是他很喜欢桃花。
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所以哪怕大家取笑这是女子出嫁的诗句,他也从里面选择了自己的名字,子归子归,之子于归,但是我又何归何去?
夫子想了很久,噪音温和道:
“子归,那是一个倔强的傻孩子啊。”
“他说要找到自己的记忆,找回自己的过去。”
“不知道,他最终有没有做到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