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6章 规则允许下的特例(1 / 2)
就大禹上街这件事情到底是好是坏,算不算纪安闯祸,起到具有盖棺定论,决定性作用的,是一份来自网友投票。
这家媒体上次在大熊小熊回家的事上蹭到过纪安的热度,这回如法炮制,先引用媒体对事件的详细报导,之后列出投票选项
“你觉得大禹上街是否合适?”
选项1:合适,大禹作为临时工作熊猫完成救援工作后,从市区返回基地没有问题。
选项2:不合适,熊猫毕竟是猛兽,随意带上街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
选项3:不知道,我只负责吃瓜。
这次媒体发起的投票,事关华国最近流量登顶的纪安,以及一只世界范围内的超人气熊猫,短短24小时内,根据最后的票数显示,一共有42万多人投了选项2,不合适。而该选项占总投票人数比为:3%。
另有5%,约70万人选择了3。
换言之,在一次一千四百万人参与的投票中,有92%左右的网友选择了合适。
通常这样的投票比例只在具有明显道德法律是非判断观念的情况中才会出现,而通常这样的情况是不会发起投票的,因为大家都知道对错,投票根本没有意义。
但现在猛兽上街这件事情得到了绝大多数网友的支持,足以说明一个情况,纪安带熊猫上街这个没人闯过的祸,他闯对了。
原因有很多,大禹的外表;纪安的人气;营救过后人们对无关痛痒的小任性的容忍,以及纪安带着大禹长时间经营维持下来,从主流社会赢得的信任度,但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人们对待动物的观念已经改变,愿意尝试去和动物共享地球,而非曾经的杀死动物,占领山头,食其血肉。
导致这种观念改变根本原因出自两方面,一方面是社会的文明程度在提高,野蛮、杀戮在逐渐落伍,另一方面,两脚兽已经深切感受到环境对自身的反噬,再不作出改变,夏天热到4、50度,日子就没法过了。
所谓时势造英雄,纪安恰好赶在这个时间点,闯了一个人们愿意去接受的祸。
一千四百万人参与投票,这么大的基数已经不存在小概率独立事件的可能,投票的结果就可以代表如今华国网民的意见。
官方不太可能再去追究纪安任性、胡闹的责任,但是,为防止有其他人效仿,真作死带个猛兽到街上玩,大禹必须要成为特例,并且是规则允许下的特例。
当天中午,再发微博,而这条微博连纪安都感到意外,他全然不知道怎么回事,昨天和老李商量的时候根本没有提及。
中午,月亮产房里,纪安正在吃午饭,呼噜噜一口又红又辣的臊子面,吃的满身大汉。
手机接到一条消息,纪安点击看去:“噗咳,咳咳咳咳……”
撸掉从鼻孔里呛出的面条,他朝蹲坐在大屏幕前,今天难得早起,大禹的黑白色宽阔后背看去,道:“你不要得寸进尺啊,哥已经带你进过市区了,你还想怎么样?”
大禹回头,用一侧黑眼圈瞄了眼纪安,然后低下熊头,啪嗒啪嗒按pad。
熊熊熊熊熊:“我不管,我要去春熙路,你带我去逛春熙路,上次我还是在车里,不算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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