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跟着老婆回村(2 / 2)
李君急忙收回目光,他现在的身份是城里的姑爷,衣锦还乡。
呃,就是这个衣锦还乡实在有点讽刺,李君好不容易才翻出一件半旧的长衫穿着,特意套了他唯一的双布鞋,腰间还像模像样挂着玉佩,就是玉质相当差,属于粗料。
几文钱一个,李君原身捡回来的。
“哎呦,这不是李君嘛?”
“几个月不见,又白净了些,果然是城里的水土养人,快快快来,俺家今天杀夜猪,乡亲们都在俺家等着吃杀猪菜,可香咧!白哥白嫂也在咧!”
白哥白嫂应该是李君的岳父母。
可李君不记得眼前人是谁了?
怪只怪原身死后,李君接受的残念记忆太少了。
“这位是张叔叔,咱村专门负责杀猪的屠户啊!相公,你最近好像状态不对哟,怎么忘了许多事?”白素蹙眉,若有所思。
“呃,我前段日子丢了活计,受了点刺激,忘了很多东西。”李君淡淡一笑,找了个蹩脚借口,不管怎样,不能让人发现他是穿越的。
古代可没什么王法,要是被人当成妖怪烧死了咋办?
“相公受委屈了,我们去吃杀猪菜吧,你多吃点补补身体。”
白素相信了李君的话。
她素手攥着李君更紧了,攥的紧紧的,似乎生怕李君跑了。
两人跟着张屠户进了院。
李君仔细观察,门口趴着一头老狗,老狗有气无力的吐着舌头,肚子大大的,毛色凌乱肮脏,院里连廊堆着满仓的稻谷,颗颗饱满。
院子正中绑着一头黑皮大耳朵土肥猪,哼哼哼直叫唤。
肥猪旁边烧着滚烫的开水,一个大木桶,尖刀,砍刀,割肉刀,连环钩,竹筒,刮毛刀,案板等各种各样杀猪的工具。
许多男女老少围在一起聊天,穿的衣服虽然是粗布麻裳,倒也干净整洁,脸上洋溢着喜气洋洋的笑容,和李君想象中的古代农村不一样。
李君记得,穿越前读历史书,古代农民很苦的。
城乡发展极不平衡。
以晚明为例。
江南市井中一个婆子都能穿绸缎衣服,丝织鞋子,僭越服饰,普通仆役夏天消费的起冰,明朝人写的市井小说,小市民们不愁吃喝。
晚明的农村恰恰相反,苛捐杂税,土地兼并,卖儿卖女,流离失所。
西北农村更甚,人吃人。
李君穿越的这个古代倒奇怪了?
安平县小市民日子过的苦,乡野老百姓家家户户衣食充足?
“相公想什么呢?”
“我在想,咱村这么富裕,我以后不回安平县了,当个小地主也挺不错的。”
李君这是说真的,想想安平县租的西市陋室,米缸里的一点点粮食,他真不想呆了。
不如在乡里当个小地主,搞个稻田鱼养殖,制造肥皂,花露水,酿酿酒,也能发财的。
白素苦笑:“相公说笑了。”
她叹了口气。
“我还是希望你回安平县,好好奋斗,出人头地,窝乡里种田有什么出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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