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腐朽的律法(2 / 2)
“毕竟,这个天下姓刘。”
说罢,姜云枫突然拱起双手,对着刘弗陵躬身行了一礼。
“今日余进犯天颜,妄自言曰大不敬之语,还请陛下按律处罚。”
最后这一句话惊醒了所有人,霍光等人看向姜云枫的眼神中多了一丝的一样。
“不可!”刘弗陵站起身,快步走到了姜云枫的面前意图将他扶起。“丞相不过是恪尽职守,履行先帝遗诏,何来大不敬之说?”
“律法者,当从严。若非如此,那天下再无服法之人。”
“丙吉,你是丞相府司直,当依法评判!”
姜云枫的话铿锵有声,然而最后丙吉的话却让他瞠目结舌。
“下官认为,丞相遵循先帝遗诏,所言虽然逾越但却句句是为了履行辅政大臣的职责教诲陛下,此心天地可鉴,日月可表。是以下官认为丞相应是无罪。”
“既是无罪,又何来处罚之言?”
事情发展到这个局面并不是姜云枫有意而为之,也不是他提前交代了丙吉,单纯就是因为他想要高风亮节一下,但却因为不了解西汉的律法而导致的。
西汉的律法很有意思。
按理说封建时代的律法想要严谨那是不可能的,但西汉的律法那都不是不严谨能够表达的,严重点说的话甚至是称不上是律法。
首先西汉的律法明文规定了犯法者若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的粟﹑缣﹑钱币就可减轻刑罚,而才薨逝不久的汉武帝刘彻更是离谱,只要你缴纳足够的钱财,死罪都可以免。
单单要是这样也就算了,毕竟之前刘彻因为攻伐匈奴的问题导致了整个西汉的国力都大幅度的降低,从算缗告缗这种政策上就能看得出来西汉是有多么的缺钱。
但西汉律法腐化最严重的是对官僚的保护。
就以现在的姜云枫为例,虽然他所说的话的确是冒犯天颜,但丙吉却没有资格去审判他,因为对犯了法的贵族官僚,必须先向皇帝报告,“请”其作出减免的决定,以保护贵族官僚的特权。
而皇帝是什么态度刚刚就已经表现得够明显了。
即便是再退一万步,姜云枫的行为的确是触犯了律法,但依旧判不了罪。
因为除了可以缴纳钱财免罪和西汉律法对官僚贵族的特殊保护之外,在刘彻之后的西汉律法还有一个很鲜明的特点。
那就是律法被儒家思想渗透的极其严重。
在刘彻接受了董仲舒的提议之后,西汉不仅是表面的思想都充满了儒家的影子,就连律法也是被儒家思想所干扰。
以德代法,这是刘彻之后汉律的特点。
也就是说姜云枫的行为是冒犯天颜,是大不敬之罪,但在场的所有人,包括刘弗陵在内都认为姜云枫的行为是基于一个好的出发点,是履行了先帝赋予他的职责,是为了教育幼主。
所以即便是从这一点上来看姜云枫所说的那些话根本就构不成是犯罪,只要刘弗陵不追究,那么姜云枫的话说得再重一些也是没问题的。
这,就是以德代法。
这,就是西汉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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