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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开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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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归正题,弗伦这么想并非没有原因的,在因蒂斯与伦堡等小国的交界处,除了人们开辟出来的道路之外,更多的则是森林,荒漠,大河。

在森林、荒漠和大河之中,其实也隐藏着非凡生物,这也是这个世界并不提倡到深山老林中游玩的原因,甚至在书中还写着随意踏入森林,就会破坏生物们的和谐,打破轮回,母神爱生灵,而生灵不止人类,人类不会踏足母神划定的领地,否则轮回永灭,永世不得脱身。

弗伦看着这么神神叨叨的书籍也能出版,也很是无语,在看书籍类型,竟然是介绍野外生存的权威书籍,出版的地方是在费内波特,至于作者是大地母神的铁杆粉丝。

捏了捏鼻梁,对这个世界的信仰弗伦还是有些不习惯的,弗伦原本看书的时候,根本就不喜欢在干货书籍里面看到人名和信仰之类影响阅读观感的东西,结果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书籍都是参杂各种信仰,怪不得这个世界的骑士小说这么吸引人,想来是没有太多信仰内容吧。

生火在这个世界的森林中,其实并不意味着安全,相反,在这个世界,火堆只能驱赶平凡的野兽,但是那些有着非凡特性的动物则是不会就此作罢,反而会以为这里有猎物。

万物不是绝对的,弗伦这么大胆的生火不是因为他傻,而是因为他有着他称为“痛苦宣言”的那根有着“痛苦魔女”非凡特性的白色手杖,虽然起名挺中二的,但是弗伦还是觉得自己是一个起名鬼才,毕竟叫“痛苦手杖”还是有些普通了。

将烤熟的鹿肉拿了起来,弗伦美美地吃了一口,虽然味道能糟糕到能让人刚入口就吐出来,但是弗伦还是美滋滋地吃着。

在野外烧烤,如果是森林深处,没有调味料之类的东西的话,光光烤烤肉,吃起来味道绝对难吃到了极点,而鹿肉实际上也不是弗伦原本吃过的类型,只能稍微处理处理,好吃就不用想了。

举个例子,吃猪肉的时候,不做任何的去骚味的处理,走出来的肉能吃下去的都是狠人,能美滋滋地吃下去的都是狼人。

弗伦只是大概知道自己走了十几天还是二十天,不过弗伦可以肯定自己还没有离开森林的狩猎者云集的区域,因为弗伦拿起“痛苦宣言”的时候,就能够感受到周围有着几股相当强大的气息。

至于方向,那倒是没错,弗伦非常确定,在几个月的不断学习中,弗伦通过书籍已经掌握了通过星象来看方位,这在弗伦原本的计划中,就是为了“占星人”而特地学习的知识。

视若平常的吃完了今天的午饭之后,弗伦并没有第一时间离开,而是准备就地休息,毕竟弗伦这几天的行程完全不像是赶路的样子,每天只是总共走上个七八个小时,没有明确的目的地和紧迫感,弗伦也就挺享受这样的生活的。

弗伦看了看十米之外的“痛苦宣言”,这个是自己的看守人,在睡觉的时候,这个东西能够震慑各种生物,所以弗伦安心的入睡也有它的一份功劳,不过,这个东西也有副作用,弗伦想到这里嘴角止不住地抽搐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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