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9章 吃人狂魔(2 / 2)
对了,那个疯子应该是个同性-恋,不过这条可以忽略,因为咱们的保罗显然是个纯爷们,咱不用钓鱼那一套……”
听到这,保罗一下子悬起来的心又放了下来。
“……说说各自的意见,自由发挥。”
好了,餐厅立刻变成了会议室,众人压下心中疑问,开始想办法。
大伙是保镖,基本上曾经都是军人,但伙计们不是阴谋家,更不是小说家,这编故事的难度还真的挺大!
绞尽脑汁、挖空心思……
第一个发言的是扎克,好歹他在警察队伍里当了多年的司机,破案这一行还事有点了解的。
听他开口,大家都有点期待。
但他想出来的办法有点奇葩……
“把戴维斯叫回来,他当过警探,负责过大案,有经验。”
好几位直接给他竖了个中指!
但这也有道理。
张楠直接拿电话,往加拿大打了个。
“戴维斯,我,艾伦……嗯,刚回来。你那最近抽不抽得开身…大约十天半月。
…那好,你在温哥华最好,最快速度回纽约,我找你有事……”
张楠还看了下表,“……不用连夜回来,明天就行…那好,随你,明天见。”
挂了电话,看到大伙都在看自己,张楠道:“他晚上坐半夜的红眼航班回来,过会会给我们打电话通知抵达时间,明早扎克去接一下。”
“好的,老板。”
把大侦探召回来有大用,这时保罗道:“老板,我只知道他应该是俄亥俄人,但不知道具体地址。”
略微探究的眼神,意思很明显:老板,你知道具体地址不?
张楠当然不知道!
自个是人,不是神!
不过有办法。
“关哥,联系下托马斯,让他查人,要保密。”
“联合力量”有自己的情报渠道,在军队、华府、CIA这些地方都有关系。
但如今不是20年后,那时候要查个人非常简单,找台警用联网电脑一查就清清楚楚,别说住址、车辆、有无犯罪记录这些,连住宿记录都一清二楚!
现在是1989年,查人很大程度上还得靠人。
这边联系托马斯,一听明白是什么事,托马斯打着包票道:“只要那家伙不是隐形人,最多到明天下午就能查到他在哪。”
很简单的办法:通过军队能知道他以前的住址,而美国有专门管理退伍军人的部门,让人一查就清清楚楚。
要是搬家,那就找FBI内的关系户,他们有办法,流浪汉除外。
至于帮着查询的人不仅仅是关系户,更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的老手,知道哪些事情要彻底烂在肚子里。
至于找到那个达莫在哪后,下边该怎么办的问题,那就得让戴维斯回来再想个妥善的办法出来。
散会,该干嘛干嘛去,一切等明天再说。
这趟属于典型的多管闲事,张楠闲的?
要是一般的罪犯,张楠不是什么超级英雄,才懒得管!
纽约每天发生那么多刑事案件,被谋杀的人几乎天天都有,更不要说有些街区的治安一团糟!
多管闲事的习惯很不好,但这个杰夫瑞-达莫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如果现在是1999年,那张楠在看到《沉默的羔羊》后想到《达莫》,都会去警察局查查这个达莫在哪。
不过现在不行,技术还没形成。而等到99年,那个杀人变态都应该早就下地狱了。
那种疯子,是个正常人就会想着宰了它!
杰夫瑞-达莫,美国著名连环杀手,犯下多起命案,绰号“密尔沃基怪物”,是世界犯罪史上最冷血、最变态、最令人发指的连环杀手之一!
张楠在网上看过《达莫》那部电影,因为是真人真事改编,所以顺手查过那家伙的资料。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比孙二娘还变态!
据说那个变态杀人狂的外表就有像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伙子,即使你在街上遇见他,也不会特别注意到那个人。
看过真人照片,还真感觉不出那是吃人肉、还“挑肥拣瘦”那种疯子。
杰夫瑞-达莫堪称是《沉默的羔羊》里食人博士汉尼拔的真人版本:他会把他有兴趣的猎物绑架,然后杀掉、奸-shi,最终吃掉!
更加变态的是:达莫和这会还在苏联逍遥自在、未被发现的另一个吃人狂魔安德烈-奇卡提罗一样!
杰夫瑞-达莫还是个同性-恋,而他杀害并食用的被害者也似乎全是男的!
而且这个疯子选择目标不仅仅有随意性的时候,还有预谋的类型:在他所有的吃人案件中,他曾经试过先后杀害两兄弟,然后吃掉他们!
“口味独特”
杰夫瑞-达莫最终被警察发现、抓获都可以说是一场意外,因为之前警察其实有机会“提前”发现这个杀人、吃人狂魔,但因为出警处理的两个警察是种族主义者,完全没去想他是个杀人狂,反而把半昏迷、原本已经逃出魔窟的老挝裔受害者留给了达莫。
那个14岁的少年在两个人渣警察走后被杀,然后也被吃了!
直到在1991年7月的一个晚上,两名警探罗斯和罗尔夫-米勒在巡逻时遇上一名黑人青年特雷西-爱德华,黑人小伙子报告警察:他附近的一名邻居扬言要剖开他的心并吃掉!
三人一起调查事件真伪,起初找错了人,但最终查到杰夫瑞-达莫的家,结果在房子里发现了大量的人头和残肢,冰柜里还有不少切好的人肉和一个人头!
杰夫瑞-达莫居然没给送上电椅,最终被判有罪并要坐牢1070年,在狱中也如电影中的汉尼拔一样被单独、高度监视下隔离。
但这个变态连环杀人狂、吃人魔鬼在监狱里没活几年:1994年11月28日,达莫在威斯康辛州的哥伦比亚行为矫正中心服刑期间被一黑人囚犯杀死,那名囚犯声称是受上天感召,要杀死这个杀人狂魔、替天行道!
杀人、吃人肉,《水浒》里的孙二娘和张青成了“替天行道的好汉”,武松那个神经病也能和卖人肉包子的杀人魔鬼称兄道弟……
真不知道到底谁是神经病!
还好,现实社会中被发现的吃人肉的杀人狂魔基本上没能逃脱法律和正义的制裁,除了一个人……
那是个小鬼子……小鬼子嘛,本就畜生就不少,吃人狂魔都能逍遥法外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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