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1章 一日三餐(1 / 2)
白天,溜号去了一趟好帮手的陈乐,回到动管局之后,就再没什么事了,泡了杯茶,安静的等下班。
期间,他稍微关心了一下吴爱爱。
“领导,你的身体没事了吧?”
知道他问的是什么,吴爱爱心底一阵尴尬,不过她一脸冷着一张脸,表情上倒是看不出什么,她嗯了一声,没有多说。
说实在的,陈乐现在对她的好奇,远比之前强烈一点。从她被驴精踢中的痛苦表现来看,她变身成男人之后,是具备**之类的男性特征的。
估计丁丁什么的也有。
等心率下降,再变回女人,这些只怕也会跟着消失,重新变成“大裂谷”,这么神奇的事,陈乐会觉得好奇,实在太正常了。
不过看她的样子,显然不打算多说,陈乐也不勉强,吹了口茶水,惬意的喝了一口。
五点。
动管局准时下班。
陈乐载着刘小红回家,昨天在王怡那儿待了那么久,上午的时候,陈乐已经发了消息告诉王怡,今天局里有事不过去了。
左右也需要养精蓄锐的王怡欣然同意。
吃过饭,刘小红去辅导儿子做作业,陈乐看了眼时间,距离交作业还有段时间,和刘母说了一声,就去书房看电影了。
他还没选到合适的电影呢,手上的通讯器就响了。
“刑事组、治安组所有探员,明德综艺演播大厅后台化妆间发生火灾,歌星贾谨疑似身亡,请尽快赶往现场。”段未然的声音,通过通讯器,清楚的传到了陈乐的耳朵。
命案?
陈乐想了想,只凭一个名字,他一时也想不起来是什么案子,还得等到了案发现场再说。
这么想着,陈乐关掉了电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他刚站起来,电话就响了,是吴爱爱打来的。
“你人在哪,我现在过来接你。”电话一接通,那头就传来了吴爱爱的声音。
陈乐回道:“领导,从我这儿去明德综艺演播大厅不顺路,我自己过去吧,你不用来接我了,我们在那儿碰头。”
“好。”
应了一声,吴爱爱就挂断了电话。
听到手里的忙音,陈乐摇了摇头,从书房里走了出来。他走到刘文轩的房间门口,轻轻敲了敲门。
刘小红很快从里面出来,好奇道:“怎么了,东西找不到了?”
“不是,有突发事件,综艺演播大厅后台化妆间发生火灾,歌星贾谨疑似身亡,我得赶过去。”陈乐说道。
“啊?”听到陈乐的话,刘小红一脸惊讶,又问道:“那你晚上还过来吗?”
“不知道要忙到什么时候,可能会比较晚,不用等我,你先睡吧。”陈乐想了想道。
朝房间里正在写作业的儿子看了一眼,刘小红小声道:“那你小心一点。”
“嗯,放心吧,我走了,你和阿姨说一声。”
……
陈乐赶到的时候,吴爱爱也刚到,在路上的时候,他就接到了吴爱爱的电话,让他下车之后,假扮贾谨,将所有的围观者吸引过来,好让吴爱爱给他们清楚记忆。
将车停稳的陈乐,看到不远处吴爱爱的眼神,无奈拿出帽子眼镜和口罩,将自己捂的严严实实的,他这幅样子,立马有几分明星的样子了。
“大家好,这里是明德星娱乐,今晚21时,明德综艺演播大厅发生火灾,起火原因至今不明……”
“根据可靠消息,贾谨失踪的化妆间内,大部分物品,没有被严重烧毁的痕迹,可是现场却出现了一只巨大的烤鸭,这只烤鸭究竟从何而来,奇闻电台记者姜辛为您现场报道…”
陈乐还没下车,就听到外头的媒体记者,正在做现场直播。
见吴爱爱朝他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陈乐立马下车,从后门进了演播厅,又一路绕到前门出来。
早已等着他的吴爱爱忙喊了一声,“快看,是贾谨!”
“贾谨!”
“……”
一众媒体记者,立马全都朝陈乐围了过来。
眼见他们全都跑了过来,已经到了记忆清除喇叭的有效范围,吴爱爱毫不犹疑,开启了音乐,给他们清除记忆。
一切顺利,吴爱爱和陈乐,从后门进了演播厅后台。
虽然火已经完全灭了,但现场的焦糊味还是很刺鼻,吴爱爱皱了眉,问道:“怎么样了?”
比他们先到一步,已经勘察完现场的周黑丫,将一只烤鸭放到白布上,朝吴爱爱道:“这个应该就是贾谨了,医疗站我已经联系了,马上开始DNA检验。”
说完,周黑丫就想用白布,把烤鸭…嗯,贾谨的尸体盖起来。说实话,当初看这段的时候,陈乐正在吃脆皮烤鸭,饼都已经卷好了……
这会儿亲眼看到了,尤其是已经和刘小红万小娟太阳穴之后,这种感觉就古怪了。烤鸭什么的,他以后怕不是要戒了。
不过周黑丫的动作,被卞梁拦住了。
见状,周黑丫响吴爱爱他们解释道:“小卞也是贾谨的铁杆粉丝,就连平时穿的内裤,都是他代言的。”
对于这种给卞梁强行加戏的行为,靓仔乐嗤之以鼻,一点意义没有。
吴爱爱也没放在心上,她说道:“我们刚刚已经解决了第一批媒体的关注,但是以贾谨的地位,后面的媒体很快就会蜂拥而至。”
听了吴爱爱的话,周黑丫忙道:“小卞,立刻送贾谨回医疗站。吴队,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稳住后续的媒体。死者是名人,影响巨大,我看是不是要跟社长商量一下,请总局的人过来帮忙。”
他的话音刚落,外头就响起一道声音道:“不用请了,wearecoming。”
听到声音,周黑丫立马抬头朝门口看过去,就看到从外面进来两个总局的动管探员,他惊讶道:“Tony?”
被叫Tony的探员淡淡道:“这种级别的案子,交给我们总局来办就行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