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分头行事(1 / 2)
夜。
天字三号房的秋灵素,听着天字四号房中的动静,辗转反侧。她实在想不通,苏蓉蓉和李红袖单拿出来,都是角色女子,都会被人捧在手心。
同时委身一个男人也就算了,竟然还…
客栈的隔音还是不错的,但秋灵素虽然听不清他们说什么,可有几个人,还是听得清的。那些入耳的靡靡之音,分明是三个人发出来的。
房间里,苏蓉蓉和李红袖的情况,并不比秋灵素好多少。
李红袖因为之前一直和陈乐朝夕相处的原因,对于在客栈,不能和陈乐同床共枕,倒是不觉有什么。
可苏蓉蓉不同,白天的时候,有李红袖和秋灵素在旁边,她有好多体己话没办法和陈乐说,因此她想着等李红袖睡着后,就过去陈乐的房间,陪他说说话。
可没等她过去呢,陈乐就偷偷溜进了她们的房间。
“你怎么来了?”
“啊,你快出去。”
苏蓉蓉和李红袖几乎同时说道。
李红袖之所以表现的比苏蓉蓉激动,是因为她刚从浴桶里出来,身上的水珠还没有完全擦干,纤薄的亵衣因为沾了水的关系,紧紧的贴在身上,将她浑圆曼妙的曲线,勾勒的无比诱人。
陈乐非但没有出去,还伸出手,一把将李红袖拉进了怀里,照着她的朱唇,就吻了过去。许久唇分,李红袖的俏脸上已是羞红一片,她急道:“蓉蓉,你,你能不能先出去一下?”
苏蓉蓉也很想出去,但她的丰臀,正被陈乐握在手里呢。
她点头道:“好,我这就出去。”
听她这么说,李红袖稍稍松了口气,感受的陈乐的大手,已经攀上她的要害,扭头看到答应说走的苏蓉蓉,却是一点动静没有,眼见自己就快撑不住的李红袖,顾不得矜持道:“蓉蓉姐,你怎么还…”
“红袖,我也想走,可是他,他弄的我连抬脚的力气都没有。”苏蓉蓉脸色通红道。
看到苏蓉蓉的表情,李红袖微微侧身,就看到陈乐的左手,在苏蓉蓉的腰臀处,不断游走。李红袖暗啐了一口,还想再说点什么,却…
……
这之后,房间里,就全是秋灵素听到的声音。
苏蓉蓉和李红袖并排趴在床上,却是谁也不敢看谁,都把各自惊艳魅惑的俏脸,埋在枕头里。就像鸵鸟,哪怕把屁股翘的再高,只要把脸藏起来,就似乎没事了。
在她们背后,陈乐粗略的看了看,就发现了她们的不同之处。李红袖的身材更为削瘦,骨架也不如苏蓉蓉大,和苏蓉蓉形如磨盘般浑圆却不失挺翘的丰臀相比,她的屁股完全小了一号。
但因为她的柳腰更为纤细,在惊人的腰臀比衬托下,视觉效果却是分毫不差。紧致和挺翘,尤胜一筹。
两人各擅胜场,似陈乐这样的“大”人,自然不可能去做选择,而是全部都要。一碗水端平的他,在一处操作一炷香,便会换到下一处。
这其中的美妙,靓仔乐虽然觉得大家不是外人,却也无法多说,实在遗憾。
翌日。
陈乐三人俱都神清气爽,苏蓉蓉和李红袖脸上虽有些羞意,但明艳却都超过往昔,十分动人。
剑三倒是还好,神色几无变化。最惨的还是秋灵素,她的黑眼圈明显浓重了不少,气色也不大好看,一看就是休息不够的状态。
“夫人似乎没有休息好,是认床难以入眠?”陈乐朝秋灵素关心道。
认床是富贵病,但有这毛病的人,在外头赶路,无疑是件十分痛苦的事。
秋灵素瞪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很明显,她没有休息好,和认不认床,没有半点关系。纯粹是因为…她瞪陈乐那一眼就是在说,你心里清楚。
陈乐一开始是真的不清楚,但看到她的眼神,陈乐就明白了。想她是过来人,又到了站在浪尖上的年纪,确实是为难她了。
但若是再给陈乐一次机会,他会因为顾虑秋灵素,就不去苏蓉蓉她们房间送温暖吗?这是不可能的。
同情她归同情她,自己的事还是要做,这是两码事。
一行人再次上路。
越临近大漠,李红袖的心思愈发沉重,将这一切看在眼里的陈乐,知道她在担心什么。但总不好表现出自己的先知先觉,所以并未多说。
“红袖,你有心事?”陈乐没问,苏蓉蓉却是忍不住关心道。
这一路行来,她和李红袖常伴陈乐左右,两人的关系,已亲如姐妹,见李红袖的神色有异,她自是忍不住关心。
李红袖确实有心事,她担心就算无花死了,阿姐石观音,也不会放弃称霸武林的想法。在他们兄妹之中,阿姐才是对替父母报仇、称霸武林最执着的一个。
她一心培养无花,就是想打下江山后,交由无花继承。眼下霸业尚未完成,无花却死了,李红袖担心阿姐受此打击,会变本加厉。
原本她心中只有哥哥无花、阿姐和后来认识的楚留香,现如今虽已完全将楚留香从芳心中赶了出去,牵挂的人,却又多了一个。
多了陈乐和苏蓉蓉两人。
这两人对李红袖而言,和家人已无分别。她担心阿姐仍不肯放弃,最终会牵连到陈乐等人。她担心自己会和陈乐他们站在对立面,这是她无论如何也不想见到的事,却又无法开口。
她这边如此担心,若是知道,石观音根本在陈乐的计划之内,也不知道会作何感想。只是这样的话,陈乐显然也无法对她说就是了。
不说就不说吧,爱情不就是这样,让人有时痛苦,有时甜蜜,有时又无比快乐的吗。靓仔乐常在大半个时辰左右,就会让李红袖她们,体会到爱情的全部滋味。
“没有,可能就是连日来赶路,太累了。”李红袖摇了摇头,朝苏蓉蓉说道。
听她只是太累了,苏蓉蓉稍稍放心,紧接着又瞪了陈乐一眼,因为相比赶路,陈乐对她们做的事,显然比赶路要累的多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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