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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1章 1351章可以共享(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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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委托方所询问的‘受伤者的受伤部位,仿佛是受了电击伤所致’之事,扬大力是这样回复的:“赵星能使用暗器击打人体的穴位,那种电击伤,有可能是暗器击打住人体的特殊穴位所致。”

至于赵星的个人履历,还是和第一次的调查报告相仿,而赵星所工作的罗家辉公司的底细,扬大力只给出了‘网络上能够查到的公司信息’,扬大力对此的解释是:“他的公司事先和‘白猫公司就有约定,不会去调查那些明显有官方背景的公司,他不愿意让自己的生意业务,与官方的秘密有瓜葛。”

对于这第二次的调查报告的电子文档,扬大力也通过张莹、给赵星发了一份;赵星看后,只是觉得‘把罗家辉的公司说成有官方背景’,似乎对罗家辉的国外生意会有不利的一面;但考虑到‘这种事情恐怕国外早就是有这样认知了’,倒也不算有大碍;另一个是‘把赵星所输出的法术伤害,给说成是暗器伤害’,有些夸大了赵星的暗器威力,容易吸引有心人的对赵星的重点关注,不利于赵星在办事时,可以扮猪吃虎;但考虑到‘这至少比告知对方、存在有法术伤害要好的多’,赵星也算是认可了这种说法。

至于是谁在委托‘白猫公司’进行这样的调查,扬大力可是不知道,赵星也只能猜测是纽市的官方部门;至于具体是哪个部门,由于可供猜测的单位不止一个,而所获得的信息又太少,他自己是不打算去费心思调查了,倒是觉得:可将这个消息告诉罗家辉,让他去酌情落实。

不过这件事情也让赵星意识到:他自己在那会就已经落入到了‘纽市有关部门’的关注之中,那么他以后再去纽市时,一定的注意自己的行事方式,免得为有心人提供‘不利于自己的把柄或破绽’。

对于‘白猫公司’和扬大力公司的合作内容,扬大力也做了解释:“我们做的是一种跨境调查业务,我们为国外客户提供‘在华夏国内的商务调查’,而对方则为华夏客户提供‘在美国国内的商务调查’。”

扬大力对此还专门的做了解释:“在我们双方的合同谅解备忘录中,有个专门的条款,凡是涉及到‘被华夏国认定为国家机密的领域’,我们不会去提供相关的调查服务。”

在结束了这一番回复之后,张莹又特别的提及:“扬大力已经和王乐说了,王乐可以继续在扬大力那个公司的中州市办事处任职,扬大力也不再要求王乐再提供穿越群的内部消息,但他希望在你的许可之下,王乐可以提供一些‘穿越群愿意共享的信息’;而扬大力那边,一旦有人也遇到穿越事件之后,他也愿意和咋们共享信息。”

赵星回复道:“只要是不涉及到‘涉密’内容,可以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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