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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章 起步全靠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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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尼看着还有点时间,体力也勉强凑合,厄尼打算再翻两间房,你别说,这种宛如开盲盒的拾荒行为,还挺上瘾!

这次搜索的是一间废弃的房子,与停放房车的营地比邻。

厄尼也是挑选品相好,易搜找的,毕竟他现在状态不好。

这次收获了一件圆领的半袖t恤和一件衬衫。

半袖上印着游乐场,以及一组单词,拼了一下,厄尼觉得应该念‘阿勒根’,成色很新,可能是原主人不怎么喜欢吧。

问题在于,这回尺码小,他得穿3l的,这个才1l,只能当紧身衣穿,衬衫则连纽扣都扣不上,可惜了。

另外就是收集到一些短绳,一些脏布,以及几个塑料袋。

塑料袋也有的能用,有的不行。

有的氧化的厉害,都脆了,装不成东西。还有的耐久有限,用不了几次。

考虑到现在盛具匮乏,他将能用的搜罗了一下。

火把消耗的差不多了,日头也严重偏西了。

厄尼决定,再搜一间房,就打道回树林。

是的,他不准备在这小镇,而是打算去林子里。

受德鲁伊职业的影响而亲近自然是一方面,更多的是反其道而行,以及那边还有些活计可以做。

那里就地取材,他想多干些、效率些,尽快摆脱现在这种要啥没啥的新丁状态。

这次,他是撬开窗户,又小心的将玻璃渣清理后,进去的。门被从里边封死了,根本都打不开。

他很谨慎,直到闻到了浓郁的尸臭味,并看到了死者。

现实版的摸尸、扒死人衣服,这还是第一次。

内衣、乃至外衣,他觉得都不能用了。

毕竟尸水横流,衣服自动成了裹尸布,都黏连在一起了,就算有办法洗干净,穿这种衣服都膈应。

鞋子,是真的需要扒。

没鞋太难了。

尤其对方这鞋尺码合适,还是能保护脚踝的牛筋底皮靴子,穿上着靴子,再打上绑腿,扒了蝗军翻毛皮靴子,武装自身的游击队员既视感一下子就有了。

另外,他从尸体兜里还摸出一枚打火机,可惜是一次性气体打火机,气也不多了,但这种条件下,要啥自行车,对吧?

同样堪称不少不下半吊子的,还有这人使用的帆布背包,双肩的,容量30l,算是个大背包,外面还有一些小口袋之类的,可却没有人体理工设计,一角还破了个洞,美中不足呀。

背包里是些生活用品,值得一提的是半袋牙膏,半袋洗衣粉,和一个猪鬃硬毛刷子,都挺好,用的上。

另外,厚实的牛皮宽皮带,也很好,他也就不嫌其被尸水浸泡过了。

连他自己都有些惊讶,毕竟今生堪称锦衣玉食,别说是肮脏的死人之物,品质差的都没用过。结果现在跟死人争殉葬物却能无缝切换,感觉有些变态嫌疑!啧啧!

厄尼也没兴趣检查死者的死因,都高度腐烂了,就他那点法医常识,根本就是浪费时间。

还是赶快搜刮一番,然后撤。

别说,还真就有惊喜,皮埃尔牌子的迷你睡袋,这一块叫做‘法老王’。

他心说:“咋不更干脆的叫木乃伊?”

哪怕是轻薄型的,并不适合寒冬使用,但对他而言却是零的突破,自然要给个好评。

然后就是找到一条步枪肩带。虽然没的枪可背,但用来当武装带,也勉强凑合,打包捆某些东西也行,总之也是件不错的小玩意,就看怎么用。

本来还能拆卸搜罗些小零件的,可惜火把已经不给力了。而且也缺乏趁手的工具,耗时较长。

厄尼一琢磨,再耗不值当了,又费眼睛,又耽误时间。

先撤!

回去的时候,他是光着脚走的。

鞋子洗干净,已经晾晒好之前,不敢穿,怕烂脚。

回程用了1·5倍的时间,主要是东西多,而且光线也没白昼那么充裕了,需要仔细留意路途。

临时的下营之地,中午在林子里溜达时,也已经选好了,背靠一颗倾倒并夹在巨石上的大树,用粗些的树枝当椽子,很容易就能搭出一个人工洞穴,油布一蒙,上面再压些枝叶,挡风防雨。

而且火一早就开烧,现在大树下面的地已经炙干烧热,将火堆向外挪,脏布当垫子,上面睡袋一铺,就很妥帖,不用担心被湿寒的地气阴了腰。

虚了柴之后,先做的是洗靴子,毕竟哪怕是在火边烘烤,一晚上都未必能干。

另外,他自己也需要清洗一翻,劳累出汗,跟身上的草汁都和了泥,刺挠且不卫生。

在天黑前,他还做了个地灶,主要是用来遮挡火光的,否则夜晚太扎眼了。

其次,地灶能很好的象开放的那一面反热,而他的临时窝棚就正对着地灶,还是很暖和的。

活没少干,东西却没有吃到,他已经挑选短绳,在林子里发现的兽道上,以及一些树木上下了套,希望可以能捕获兔子、又或松鼠,但今晚,只能是饿着了。

饥火难忍,不容易入睡,他就胡思乱想,包括粗略的盘算需要的基本工具。

一把趁手的斧子,对于荒野生存,真的挺重要的。

一把趁手的刀子,伞兵刀,求生匕首,诸如此类,也是近乎必不可少。

水壶,2l左右易携带的不锈钢小锅,也挺需要的。

然后就是打火石,打火石比打火机更简约,限制更少。

若有条件,锯子、3磅左右的钢丝绳,还有鱼线,最好也都能搞到。尼龙绳还是差了些意思,无论是松鼠还是兔子,都能啃断。

而有了鱼线,又或刺网,就不仅能吃山,还能吃水了。

兵器方面,说实话,厄尼对火器没有多少期待感,可要真没有吧,又觉得亏得慌。

有句话说的好,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枪又快又准。

枪的威力,可比影视中表现出来的强的多。

别说是步枪,就是点40口径以上的手枪,打一般的汽车车体都能对穿。只有轮毂和发动机位置能当掩体。

如果面对被劈一斧和近距离射击,无需多想,选前者吧,后者的死亡概率太高。子弹造成的空腔效应,可比斧子的伤害劈砍伤害难处理的多。

而且,热武器,真的是很省能量。

这一点,从冷兵器时代的军事人员培养及战术选择,和热兵器时代的军事人员培养和战术选择就能清晰的比较出来。

有超凡艺业的加成,比如大战士,他还有较高概率选择以刀剑做主要战斗兵器,而象现在这种,不选热兵器做主要手段,都感觉智商欠费。

所以说,他再次感受到书到用时方恨少的痛,以后要是有机会,得狠狠的练练枪,不说是神枪手水平把,混个一流应该是能做到的。

毕竟他的精神力强大,反应敏锐,动作也更快,对躯体的控制力也强,这都是成为好射手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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