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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 抱歉,我是华夏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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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食五谷杂粮,藏七情六欲,人性对于欲望的追求远比我们想象中要恐怖,相互攀比之风自古以来都没有停止过。

有了财富,想要权利,拥有了权利,又想要头衔称号,那么当这一切都有了之后,还要追求什么那?

巨型私人游艇?私人喷气飞机?

可能当今社会的某些大富豪会追求攀比这些,但在真正的贵族阶级里,这太肤浅了,他们比的东西层次比较高,有的人都甚至比起了文化素养。

在英格兰国家,贵族阶级追求的是家族的底蕴,这个底蕴体现在各个方面,政治,商界,文化等等,当然他们对奢华与精致也有要求,相互间也有炫耀性的竞争消费。

在这一方面,最能向侪辈显示财富,权势和品位的是兴建或扩建豪华的庄园府邸,更准确的说,也不止是炫耀,象征意义居多,一套好的府邸代表着主人家的形象,可以投射他的魅力,是财富的明证,显示着居住者的声誉。

在伦敦市的郊区,坐落着一套占地面积达几百英亩的豪华园林,园林中有着几套宫廷式豪宅,外部风格类似于19世纪的城堡造型。

但并非城堡,也不是普通的贵族府邸,它要更为壮丽豪华,更为美观大方,而这座府邸的拥有者,就是国际侦探作家协会的会长,皮尔森。

此刻皮尔森正端坐在他的私人书房内,仔细看着手中的资料,这些资料如果被陈天弘看到的话,肯定会惊讶的发出声来,因为其内容全部与他相关。

小到他在哪一家医院,几月几日几分出生,大到他所获得的荣誉,以及当前取得的成就一一在列,不夸张的说,上面纪录的一些事,可能陈天弘自己都不记得了,毕竟他是半途穿越而来的,对之前的一些事情不甚了解。

.....

“奇怪哦,这孩子在十八岁之前平平无奇,普通到连上重点高中都靠了他老爸的关系,却自从在高三那一年在网上发表一本青春小说后,之后的人生仿佛开了挂一般,嗯....网文好理解,武侠...不懂,科幻小说,传统文学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他是怎么做的那?”

皮尔森翻看着资料,嘴里无意识的说着。

他知道世界上从来不缺奇迹,奈何弘文的奇迹有些匪夷所思,遍数全世界有名的文学作家,能在一個题材领域做到像弘文这样的人都很少,可他随便换一个题材,下笔就是经典,现在都写到侦探领域来了。

想着想着,皮尔森将手中的资料放下,拿起了另外一叠稿子,这是前两天交流会上的作品,《东方快车谋杀案》。

当时他没看完,后来补完后,更认为这是一篇经典之作,并且还是那种可以流传后世,经久不衰的那类。

说实话,皮尔森也怀疑过,他怀疑这篇侦探小说不是陈天弘一个人写的,是金中瑞他们一起集思广益写出来的。

但这个怀疑的思想在昨天彻底被他掐灭了,因为皮尔森看到了《血字的研究》,里面勾勒的福尔摩斯形象,与交流会上陈天弘描绘的丝毫不差,这无疑证明了他的能力,完全可以写出《东方快车谋杀案》。

虽说就精彩程度而言,《血字的研究》没有《东方快车谋杀案》来的震撼,没有那么多的反转。

整篇小说共分为两部,上下部各有七章,第一部故事为配角华生结识主角福尔摩斯,从他的视角,通过他们俩的争论,对陌生人身份的推理等等几个小事件,让皮尔森见识了福尔摩斯的神奇,也了解了他的生活习惯和性格特色。

不过看第一部分的时候出了点小插曲,当书中所有的人物都处于案件的迷雾中,连拥有上帝视角的皮尔森在找寻嫌疑人时,忽然福尔摩斯已经得出了结论,抓住了凶手,并且还是“自投罗网”,这让所有人都一脸懵逼。

就类似于烂尾一样,大家都在寻找凶手,你突然来了个大家不别猜了,别找了,他就是凶手。

为何是凶手,主角是如何发现的,没有....不好意思,没有。

所有的一切解释都在第二部,此等叙述手法,严格意义上是有问题的,按照常理最起码要在第一部分铺垫一下的。

当时皮尔森看的时候,心中对陈天弘的怀疑更大了,直至看完第二部,他才明白为啥没有在第一部交代,因为第二部的内容,直接横跨了三十年,故事背景从英格兰的伦敦,转移到了北美大陆的荒漠。

并且用长达五章的内容,以客观冷静的第三人称向他讲述了凶手杀人的动机,直至最后两章才揭开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

《血字的研究》里的案件没有东方快车谋杀案来的跌宕起伏,震撼人心,但通过书中多达数十个叙事者的视角,彻底树立起主角福尔摩斯的形象,让皮尔森牢牢记住了这个人物,印象要比波洛来的更为深刻。

除了这些之外,还调侃了19世纪末的英格兰警察,把当时政府中一些官员明争暗斗,追名逐利的心理和当时社会上趋炎附势的现象描写的淋漓尽致,这就是《血字的研究》在前世文学史上饱受争议的原因。

甚至皮尔森看到这些段落的时候,都有感觉被内涵到,要知道他的祖父辈存在那个年代,还是上层贵族阶级,在家族史的记载中,的确存在一些书中所描绘的现象,并且还都参与过。

好在当今社会英格兰国家归属西方,思想比较开放,写这些内容没事,不然陈天弘就要被请进伦敦警察局喝茶了,莱特局长说不准还会动私刑。

......

“上帝啊!难道这孩子真的是天选之子嘛!是受到您眷顾的孩子,可为什么不将他放在信奉您的英格兰那....”

回想完的皮尔森放下了手中的稿件,他看向窗外的天空,脸上挂着深深的遗憾,随即,他仿佛又下定了决心,摇响了书桌上的管家铃。

应声走进来一位年龄和皮尔森差不多大小的老人,区别在于老人身上衣服是老式的管家服。

“德里克,我昨晚安排的事情都办妥了嘛?”

皮尔森的问话中带着威严,透着一股贵族的高傲气质。

“侯爵大人,已经安排妥了,威廉一大早就去接那位尊贵的客人了,刚他发来消息,大约再有半个小时就可以到了,迎接的礼仪还有用餐的规格都是按照您的要求来的.....”

德里克低头恭恭敬敬的回道,说话的时候腰躯还半躬着。

他才是皮尔森的老管家,负责这栋豪宅里所有的事情,威廉姆斯真就只是个司机。

“嗯,用餐的规格更改一下,规模再大些,加些华夏菜进来,还有让威廉提前通知,我也要到门口接下弘文,就这样,你先下去吧。”

皮尔森如此交代着。

他的话让德里克惊讶的抬起了头,随即又连忙低下头,这个动作太失礼了。

用餐规格更改倒没什么,但您侯爵大人亲自迎接,是不是有点过了,他是知道客人身份的,不就一个有些知名度的年轻作家嘛,至于用这么高的礼仪嘛!

说实话,前两天让威廉姆斯开那辆劳斯泰斯时,德里克都不是很认可。

奈何心里虽这么想,却是不敢反驳的,他也只能老老实实的应下,去安排。

在德里克离开后,皮尔森喃喃自语道:“希望能成功吧!”

......

郊区,宽广的大马路上,司机威廉姆斯接到了德里克的电话,在得知消息后,他犹豫了下,对坐在后座闭目养神的陈天弘提醒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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