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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陈胜与吴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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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雀安知,鸿鹄之志,此壮士之言也。

能说出这种话的人,一定不会久居人下。

然而,距离陈胜第一次说出这句话已经过去七年了。

七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了。

但陈胜的生活却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他的生活如同死水,他的生命如同杂草,他仍旧是大秦千千万万的底层黔首之一。

七年之前,他在老家,受人雇用,给人耕种。

七年之后,他在陈郡,依旧耕种度日。

他还是那个他,只是时不时的想要造反。

入赘之后,他也曾过了几年还算富足的生活。

但热衷于结交豪强的他,很快就将家财挥霍一空。

用陈胜老婆的话说,就是“喜欢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鬼混,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秦代,五家为比,五比为闾,一闾共有二十五户人家。

秦人尚右,于是富者全部居住在闾右,而贫贱的人全部居住在闾左。

朝廷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征发他们去遥远的地方做戍卒。

因为戍卒要自己准备武器铠甲衣服干粮等等,而居住在闾左的人都太穷了。

陈胜家不仅居住在闾左,而且是最左,可见其穷困了。

远方的兵役去不了,近处的徭役就要多做。

最近,听说始皇帝的十九皇子,也就是如今的陈王准备在开春之后大规模的扩建宫殿,号称要打造陈国的阿房宫。

工程巨大,届时所有的闾左之人都要前去干活,服徭役。

陈胜啐了一口,这个陈王来到这里才几个月的时间,他们这些黔首的徭役竟然比始皇帝时期还要重上十倍。

上个月修筑城墙,已经死了不少人了,如今他又准备修筑宫殿,不知道到时候又要死多少人。

“这个陈王真是个混蛋!”

陈胜恨恨道,“要是老子来做这个陈王,肯定不这么折腾黔首,还要一人给他们发一万钱。嗯,住在闾左的发十万钱。”

......

野外荒山的一个山洞里,地上火堆正在猛烈的燃烧,火苗跳跃,若蟠螭噬人。

火堆旁,陈胜吴广二人相对跪坐,饮酒话天下事。

他们二人谈论的话题是十分禁忌而且刺激的,绝对不能让外人知晓,于是选择了这个僻静的山洞。

这种鬼天气,这种鬼地方,可以说是绝对安全了。

自从陈胜搬家之后,他旧日的朋友都已失去了音讯。他在阳夏新交了一个好朋友,生死之交,名叫吴广。

吴广,是陈郡本地人,也是一个胆大心细的造反爱好者。史书里记载他“字叔”,可能叔不是他的字,只是一种排行,相当于张三。

不然吴广和他爸得多尴尬啊,我管你叫爸,你管我叫叔?

陈胜吴广一见如故,相见恨晚,整日形影不离,如鱼得水,如胶似漆。关系好到让人怀疑他们的真实关系。

没错,他们就是拥有反秦复楚这同一志向的人呐。

饮酒中,吴广第一次向陈胜吐露了他最大的秘密,这是生平最引以为傲的一件事。

两年前,他人在东郡,恰逢东郡天降陨石,黔首们都认为这是上天的神迹,争相前去膜拜。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吴广一个人悄悄潜伏在石头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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