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达成默契,狼狈为奸(1 / 2)
余超想到这里,不由地开始反省自身。
人嘛,得三省吾身才不会做错事,免得将来后悔。
罪孽感这玩意儿,有的人在乎,有的人不在乎,全看个人修养如何了。
但余超脸皮薄啊,甭管有再多的理由,只要他干了,或者准备干点不太良善之事,那个,心里有点发慌。
仿佛被河蟹大神的光环照射一般,羞愧不已。
这种感觉怎么说来来。
就好比小的时候,代销店里卖的瓜子糖果什么的,眼馋来着,想吃呢。
可家里穷,家长不给钱买,但又想吃,怎么办?
有些聪明的娃子就知道得去想办法挣钱,比如捡空瓶子废旧纸张什么的卖给收破烂的换钱。
又或者去捉黄鳝什么的,反正自力更生嘛,不寒碜。
可要是没想到这些,或者又眼馋的很,一时半会儿弄不到来钱的渠道,心中又萌发了偷家里的钱这种想法。
然而,还没等实施呢,心中就开始发慌。
毕竟娃儿嘛,从小就接受大人的教育,知道这是不道德之事。
又不是谁家都跟棒梗一家似的,没皮没脸,把偷这事当成拿,还一副振振有词理所当然的德性。
要是被大人发现了怎么办?
铁定少不了一顿竹子炒肉啊!
被打还算是小事,关键是谁还没点自尊心呢?
偷啊,哪怕是偷自家的钱,那也是丢人之举,传出去了,脸上无光来着,谁愿意跟这样的人玩呢?
换了是谁,他心里不紧张呢。
嗯,现在余超大概就是有这种心理,受到了未知存在的道德谴责,亚历山大啊。
然而,他又不能,或者说不想放弃截胡的机会,这不得多赚点取物能么?
余超就开始琢磨起来。
得给他自己找点理由,或者说安排妥当点,至少不能让人感觉他这方面有问题,好使这种压力消除嘛。
这不,从思想认识上,他有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想法。
第一,王熙凤,或者说其他贾家的女眷们(这里不包括王夫人这类),如果没有余超的掺和,她们最终的结局怎么样?
不用想,曹大爷都给设定好了,全都没好下场呢。
所以,他哪怕做点什么不太合乎道德之事,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是在拯救无辜之人,起码改变了她们的凄惨命运。
嗯,道义上站稳脚跟了。
至少余超的初衷是好的嘛,这是救人来着。
行了,心里那关能过了。
第二,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哪怕没有余超,贾府那些坐下孽债之人,是不是也该受到惩罚?
这是必须的嘛,但凡三观正的人都不会反对这一点,所以,余超对此做点什么手脚,只要不超出这个范畴就没错!
同样的道理,也在挽救一些人的命运,惩罚恶人来着,没毛病啊。
第三,贾琏跟王熙凤真的适合么?
嗯,从红楼一书来看,不适合。
首先,贾琏就是个喜欢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之人。
贪酒好色是他的本性,跟狗改不了吃屎一个样。
想让他一辈子只对王熙凤一个人好,不现实,而且这个时空的大乾也不允许有这样另类的存在,起码他人看了会笑话嘛。
其次,偏偏王熙凤是个女强人,个性好强,又善妒,还心狠手辣。
干啥都喜欢一把包揽,独断独行,要得就是个气势,脸面最重要。
她不仅把贾琏看管的严严实实,动辄怒骂撒泼,反正就是不准贾琏勾搭贾府里的丫鬟,而且还下狠手把贾琏身边的贴心人全都给弄死或弄走。
吃相太难看了点。
然后,为了自己的面子,不想因为家里的开销抵不住进账,怎么办?
不能因为她接管了贾府的内务,就因为钱的问题,影响到她的名声嘛。
克扣丫鬟婆子,乃至于什么姨太太等人的月钱,拿去放印子钱,好使家里的情况缓解一些,顺便给自己添点私房钱,留条后路。
可放印子钱,跟放高利贷一回事,国法不允许啊。
吃人肉喝人血,会有什么后果她不知道吗?
知道,可人家不在意啊。
只要来钱的事儿她都敢干,为啥?
人家有背景,有靠山,你们这些屁民活该呗。
别忘了,她可是敢对觊觎她的贾瑞下毒手,弄死了家族里的人,一点愧疚感都没有呢。
至于其他罪状数不胜数,最后落得个病死床前,一张破席子扔到城外乱葬岗的结局。
说她是活该,谁反对?
这就叫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如今,余超想将王熙凤给弄出荣国府。
嗯,一方面呢,是减少她的罪孽。
二来呢,也是拯救了一些人,改变部分人的命运。
三来呢,这不是得接受点惩罚才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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