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九章 能做大汉的狗,是我成律归的荣幸(1 / 2)
进入热武器时代后,枪械便成了战场厮杀的最佳利器。
说起科技树的攀升,其实也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
任你气力盖世,英勇无敌,哪怕达到项羽、关羽这种个人武力超过人类极限的猛人,一梭子子弹下去,也只有饮恨身死的下场。
可在冷兵器时代,有没有如枪械一般的沙场利器呢?
也是有的,那就是弩!
汉代的大黄弩最高射程可达三百步之巨,虽然杀伤力不如枪械,但此时士卒身上也没有防弹衣之类的护具,足可称之为冷兵器时代的枪械。
既然弩如此厉害,为何在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中没有大放异彩,甚至远不如弓箭出名呢?
原因很简单,因为产能问题。
弓的制造极为简单,随便在军营中找个士卒都能鼓捣出来。尽管不怎么精致,却已经足够上阵杀敌。
可弩就不一样了。
相对复杂的制造工艺,对技术的要求也随之提高。
在这個工匠地位低于农民的时代,仅靠朝廷负责建造器械的衙门,根本无力承担大批量弩箭的制造。
再加上连年打仗,财政吃紧,弩虽然是征战利器,但极其容易故障,军中又少有能修的工匠,不能大规模装备,也就显得情有可原。
简而言之一句话,性价比太低,穷拒!
这种情况林朝初入徐州时就有所了解,却迫于现实压力一直没能解决。
直到七年前林朝辞官归乡前夕,才终于着手对军械方面进行了一番改制。
彼时新税法已经稳固,大量的屯田,也使百姓的生活得到改善,也就有了攀科技树的条件。
林朝的改制分为两个层面。其一,提高工匠的待遇和地位,使百姓愿意让孩子成为匠人,为科技树的攀升滋生土壤。
如今羽山学宫的毕业生,已经有相当一部分进入了工部任职。不负责行政事物,只管督造改良各种军械。
其二,便是将军械制造给外包了出去。
甄氏,糜氏,都是最好的合作伙伴。把军械制造交给他们,大大降低制造成本的同时,却能快速提高产能。
当然,如此神兵利器,官府自然不会允许其脱离控制。所以得到外包份额的各大家族,在作坊开工的时候,州府都设有重兵把守。
如今七年过去,府库中的弩箭器械,早已堆积如山。
为了此次北征的顺利进展,田丰倒是极为大方,大手一挥间,便给林朝调配了十万把弓,十万把弩,二十万副马镫,以及数百万支箭矢!
此外内府还给工部下达了一道谕令,给北征大军配备了一千名擅于打造军械的工部匠人,专门在北征途中负责修理损坏的弩箭。
各方面的努力下,才终于有了林夕麾下人手一把大黄弩的可怕场面。
而正是这一副景象,却成了对面鲜卑头领成律归的噩梦。
仅仅交战不到半个时辰,他就尝到了对面汉军手中铁家伙的厉害——在全副武装的情况下,屁股和肩膀各中一箭。
“嘶……”
中箭的成律归捂着屁股,口中不住地倒吸凉气,一股股钻心疼痛袭来的同时,额头上已有冷汗滑落。
但不得不说,成律归这只草原靓仔也算条汉子,如此情况下居然没有大喊出声,反而继续命令部下进攻。
面对这支装备精良的汉人骑兵,哪怕死伤惨重,也只能继续向前冲杀。在中短程的距离下,自己麾下的儿郎就是活靶子,只有突入对方阵前进行短兵厮杀,才可能有一丝胜算。
可他的如意算盘,终究没能实现。
身为主将的林夕第一时间便察觉了成律归的意图,面对汹汹而来的鲜卑骑兵,汉军马上采取了林朝传授的三段射击法。
也即将麾下分为三列,弩随人动。第一队射击完后,退回到原第三队的位置,并开始上弦等操作,三队和二队前移。二队变一队后瞄准射击,如此循环往复,大大减短了射击间隔,使对面的鲜卑人始终曝露在箭雨之下。
人性素来贪生畏死,鲜卑人也不例外,面对三段射击法的降维打击,任凭成律归如何呼喝怒骂,麾下的鲜卑战士始终不敢冲锋,甚至已经有士卒开始溃逃。
一连斩杀数名溃逃的士卒后,却仍是止不住颓败的趋势,成律归也只能无能狂怒。
心绪激荡之下,肩膀和屁股上的伤口血流得更快了……
包围圈内,林朝望着不远处的战事,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这弩……确实有点意思。”
贾诩感叹道:“何止是有点意思,简直是……神兵利器!”
他在边地二十余年,见识过无数次与异族的战争,还没有哪一次能像今日这般顺利击败敌人,说是兵不血刃也不为过。
如此神兵利器,当年的凉州军团若能人手一把,又何惧羌胡?
另一边,典韦跑过来大吼道:“监军,蛮夷的包围圈正在溃退,咱们可要与子煦里应外合?”
林朝开口道:“不,立刻给子煦打出旗号,命他收起弩箭,带领麾下士卒冲锋,与这些蛮夷短兵接战。”
“这……为何?”
典韦满脸不解道。
如今战事一片大好,眼看就能将鲜卑人打得溃逃,典韦不明白为何要舍长就短,而去与鲜卑人血拼。
“只管传令便是,某自有计较。”
“遵命!”
典韦抱拳应道,随即便命麾下打出了旗号。
他不明白林朝此举有何意义,但收到传令的林夕,却在第一时间看懂了自家兄长的意图。
兄长这是……要看看马镫的神妙之处。
“传令,全军冲杀!”
“遵命!”
随着林夕一声令下,麾下士卒纷纷将弩收了回去,转而拿出长枪长戟,冲着成律归所部冲了过去。
一直被箭雨覆盖,成律归已然心生退意,却忽然发现对方的汉人军队停止了射击,转而挥舞着兵刃向自己杀了过来。
这支汉人军队的统帅,一定是个傻子!
“儿郎们,冲上去杀光这些汉人,让他们见识见识咱们鲜卑勇士的风采!”
只要没有那些可恶的弩箭,成律归自诩优势在我。
毕竟鲜卑人生来就长在马背上,因为气候等因素,胯下的战马也比中原战马的爆发力要强,对冲又怎么可能会输?
然后……他就惊讶的发现,仅仅一波冲锋,自己麾下的战士就被打了个溃败!
之前跟林朝对耗了将近两天的时间,麾下士卒一直没得到充分休整,士气已经下滑太多,然后又被箭雨射了一波,导致战力下滑严重。
最后汉人骑兵胯下的马镫,顺理成章变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任鲜卑人再怎么悍勇,脚下无处接力的他们,又怎么可能是拥有马镫的汉人骑兵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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