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不好,大哥来啦!(1 / 2)
父子二人出了坤宁宫,穿过夹道,过贞顺门,便是外廷。
几个侍卫并宦官等人,早就准备了软轿等在那里。
“臣等参见太子,太孙殿下!”
朱雄英看到,这些侍卫中,领头的居然是李景隆。
还别说,李景隆的卖相真是不错。他身材高大匀称,面如朗月,甲胄在身海参有些将门虎子,一表人才的味道。
“平身吧!”朱标随口说了一句,牵着朱雄英上了软轿。
边上的太监喊道,“殿下起驾!”
即便是在宫中,仪仗也马虎不得,前前后后侍卫太监宫女等加在一起,近乎百人。
队伍最前面穿着蓝色衣服的太监,走路时鸭子步,一边走一边甩着胳膊,嘴里发出嗤嗤的声音。
路两旁无论是花园中的花匠,还是扫地的宫人,都面朝墙壁石头一样的站着,动也不动。
普通人,是没资格见太子和太孙的。
队伍行进之中,朱标温和的对一旁跟着轿子的李景隆说道,“狗娃,最近课业如何?”
“回殿下话,下职回家之后,臣便关门读书,不敢懈怠!”李景隆恭敬的回道。
朱标赞许的点头,“勋贵子弟中,难得有你这么对文事上心,知道读书的!”随后,又问道,“骑射如何?”
“前日宫中亲军比试,殿前亲军中,臣第一!”李景隆傲然道。
“好!”朱标抚掌大笑,“如此,才不至于堕落你父亲,祖父的威名!”说着,对朱雄英说道,“诸外戚勋贵之中,狗娃最是争气,文武双全有大将之风。现在只是个侍卫,再过几年历练一番,我大明又得一将才!”
李景隆赶紧道,“臣,不敢当殿下如此夸奖。大明立国不易,臣身为皇亲,时刻不敢忘记创业艰难,更不敢忘记臣子的本分。唯有一心向上,忠君报国!”
一番话,又引得朱标连连点头。
“好家伙,说得好像真是那么回事一样!”
朱雄英心中腹诽,若真是不知道那段历史,还真容易让李景隆这绣花给唬弄了。
未来的大明曹国公,战神李景隆,字九江,小名狗娃,在历史上可是赫赫有名。
因为是朱家的姑表亲,他奶奶是老头子的亲姐,不但祖父,父亲都被追赠王爵。而且他本人,也深受两代君主的器重。
可一到战场上就露馅了,带着五十万大军结果让朱棣几万人追着屁股揍,屡遭败绩死伤惨重。即便是这样,建文还是信任他,连句重话都没有。
结果呢,朱棣兵临应天府城下时,他直接做了二五仔,带人开了城门,跪迎朱棣进京。后来,继续在永乐朝大言不惭的做着高官。不过,最后的下场也不太好,让朱棣给收拾了。
不过,想到此处,他脑中的想法再度延伸。
燕王,朱棣,四叔。
这具身体残存的记忆中,出现的是朱棣那张爽朗的笑脸。
记忆中,每次朱棣见到朱标,不但执礼甚恭,而且目光中都是漫漫的亲近之意。历史上朱棣当皇帝后,说他也是马皇后所出的嫡子。其实他是硕妃所出的庶子,只是少年丧母,被马皇后养在身边而已。
和朱标不同,朱棣锋芒毕露。少年时就有豪情壮志,欲效仿大汉冠军侯一般,横扫漠北,杀敌于国门之外。
皇子之身投身军旅,在魏国公徐达帐下亲自冲锋陷阵屡立功勋。
朱雄英记得大概是前年,朱棣回京过年,不经意露出身上的伤疤,惹得马皇后泪水涟涟。
但朱棣反过来安慰马皇后,“母后,儿子身上的伤疤,吾之幸也,吾之勋也!”
“哎!”
朱雄英无声的叹息一声,这一世有了自己,应该没有朱棣起兵靖难了。即便是朱棣将来有心皇位,可却没有半点胜算。
可就算没有靖难,但朱雄英将来也要削藩。
老爷子一生二十六个儿子,大明二十六个藩王,除却夭折的,每个人又都生了一大堆儿子,都是从生来就是亲王郡王。百年之后,庞大的宗室群体已成了国家的沉重负担。
大明之亡,这些人难辞其咎。
藩王们占据大片土地,像是蛀虫一般吸食着大明的骨髓。上,使得国家财政不堪重负。下,趋势百姓如同奴仆。
自己重活这一遭,要带领着大明走上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必然,就要破除这些,阻碍国家发展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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