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6章 1.215 不弃河西(1 / 2)
各国皆有,数亿贳贷。五十五国相加,足有二百亿之巨。
先前,皇上和亲西域。问各国送亲使,诸国何所需?诸使皆言,乞造蓟式王城。皇上,遂命国中能工巧匠,远赴西域。待都护府城它乾筑毕,便为五十五国,五十六国主,督造王城。待王城筑毕,又陆续增筑都护百城。历经十载。西域百城,皆与蓟国比同。制霸绿洲,圩田自养。商路通达,日进斗金。
诸国主,深得季汉营城之便利。遂不惜工本,大肆改筑,国中列城。
举债遂成必然。果然,奇观误国。
除去皇上所设,亿钱额度。且足有五千万,不计利息,不设归期。仍不足用,于是乎,十载之间,贳贷上限,一增再增。“积羽沉舟,群轻折轴”。终归,积沙成塔,集腋成裘。
偿还利息,亦渐力不从心。
或有人言,诸国不过数亿贳贷,何故无从偿还?
须知,西域诸国,多为城邦。小国寡民,不过数千之众。便是域内大国,亦不过十余城。绿洲稀少是其一,丝路沿线乃其二。
能如西域都护府这般,十年如一日。穿渠引水,筑路营城。只为经营绿洲熔炉。西域诸国,凤毛麟角。且经商利百倍,无人乐于种田。
试想,若粮秣皆需外贩。西域诸国,花钱如流水,亦是自然而然。
西域诸妃,皆有家俸。然诸国主,耻于索取。唯恐被国人所轻。举债度日,遂成日常。何况,皇上有求必应,不设归期。
细看西域诸国《贳贷集簙》,皇上遂有定计:“免诸国贳贷,增十亿为限。”
“喏。”右丞荀攸,心领神会。皇上免除诸国举债,再增贳贷上限至十亿。先施恩,再言利益。
“若诸王无异议,西域客籍可开。”皇上,人君南面之术,已臻化境。
“主上,明见。”群臣下拜。
得四十万户客籍,都护百城,口破千万。绿洲熔炉,实至名归。待太上皇廷,定都长安。横竖十里,旁开八市。周回四十里之它乾城,足可称通都大邑。皇上立为域中郡,亦是郡国并行,两汉遗风。若将西域,比作一州。五十五国,悉充诸侯国,它乾立郡,并百城为十县。足比一大郡。
又想,域中一郡,足有千万之众。当是西域,中流砥柱,定海神针。何况,百城深嵌诸国,制霸绿洲,各据丝路要冲,犬牙交错,陈兵于境。诸国岂生二心。
且西域大国,如康居、大小乌孙等,皆行国。尚未能如南匈奴、高车、乌桓等,改游牧为农牧,筑城定居。一年中,仍有半载,逐水草而居。故民人流动频繁,并不以为计。余下丝路城邦,通商往来,数年乃至数十年不归者,亦大有人在。若能许以重利,编入客籍,亦非不可为。
再想,贳贷提限至十亿,先前欠账,一笔勾销。如此大利。诸国主,岂不甘之如饴。些许民众,好比离群羔羊,弃之不惜。何况,我等皆为汉戚。“肉烂于釜中”,不出家人之腹。
于百城客庸而言。补足十年客税,可入都护府籍。从此,与旧国再无瓜葛。毋需受制于人。忍受苛捐杂税,盘剥之苦。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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