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5章 1.24 一如旧典(1 / 2)
新帝大婚在前,蓟王成婚于后。
恰逢金秋送爽。新帝以皇后之礼,聘娶汝南袁氏之女。
汉初,“聘后黄金二百斤,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马四匹。”
此乃高祖定价。待惠帝纳后,换作吕后定价。群臣商定,聘仪用宝马十二匹,黄金二万斤。此乃亘古未有之重礼也。从此,大汉天子立后,皆比照“惠帝纳后”故事。豪掷黄金二万斤。
今汉亦如此这般。桓帝立梁莹为后,亦是黄金两万斤,另有雁、璧、乘马、束帛等,不一而足。此举,称“一如旧典”。
换言之。新帝大婚,宜当给袁氏黄金二万斤。
如今市价。金一斤,值一万蓟钱。黄金二万斤,便是二亿蓟钱。区区二亿大钱,新帝自当拿得出。
袁氏得此巨款,声势一时无两。前司徒袁隗,司隶校尉袁绍,长水校尉袁术等,“袁氏外戚”府上累日高朋满座,声名越发显赫。
细思极恐。时下洛阳竟有三门外戚:何氏、董氏,袁氏。煌煌两汉,四百年罕有。
天家皆如此阔绰。可想而知,民间奢侈之风盛行。有少吏年五十,尚凑不足聘礼。酒后嚎啕大哭,引同僚怜惜,慷慨解囊方达成所愿。足见娶妻之难。
常闻“捐资助学”,可曾听闻“捐资助妻”?
马肃、马腾父子两代,家贫无妻,皆娶羌女。亦可见一斑。
此足可说明,蓟国先有“鲜卑婢”,后有“倭女妻”,再有“高句丽姬(妾)”。胡女盛行,并非偶然。
《蓟法》:民爵五等“大夫”,岁俸二百五十石,受田五顷,受地五宅,可纳妾一人。
由郑玄勘定的《蓟法》一出,不知有多少“斗食佐史”,弹冠相庆,痛哭流涕。尤其是非本国国民,千里求学蓟学坛。学而优则仕,如愿入职蓟国的少吏,家资不算丰厚,且将将举家迁来蓟国定居,需要花钱的地方实在有很多。蓟国虽行高薪养廉,然聘礼亦水涨船高,乃至高不可攀。无法娶妻,可先纳妾。然尊卑有别。切不可“乱妻妾位”。
只需按部就班,由斗食佐史,晋升为二百石少吏,民爵自然而然,升至五等大夫。便可达成所愿。
如此看来。汉胡融合,果是大势所趋。
现在想来。公孙长姐嫁刘备时,一无所求。自是情深所致。
结亲如结盟。门当户对,协同应对。趋利避害,亦是人之常情。无可指摘。蓟王明以照奸。然牵扯到婚姻大事,家长里短,却也不便一味强求。常言道:“清官难断家事。”总归是“强扭的瓜不甜”。无论对个人,还是家族而言。皆如此。
聘礼多寡,关键看娶谁不娶谁。明码标价,童叟无欺。愿者上钩。
大汉朝“郡国并行,列候次减”。
新帝纳后,宝马十二匹,黄金二万斤。
蓟王联姻,宝马九匹,黄金二千斤。
无论多寡,百官皆大欢喜。只因我主联姻,稳赚不赔。
左国令士异,终成正果,获封贵人。国令一职当授予何人。百官各执一词,并无合适之选。此职需久居深宫,宜亲不宜疏。乃蓟王近臣。本该由宦官担任。然蓟王宫中并无宦者,故由女官担任。女师赵娥,乃蓟王心中不二之选,可先行继任。
若有朝一日,赵娥亦“夕入合欢殿,朝出为贵人”,再另行择选不迟。
左国令士异曾为沉月阁主。后改沉月女校。因处白湖之滨,故被国人省称为“白湖女校”。蓟国适龄女子,皆以入女校为荣。
两位长公主,被蓟王视为掌上明珠。早早便有汤沐邑。自幼请赵娥为女师,言传身教。上行而下效。蓟国女子,既多学识。又多见识。虽不敢说男女平等。然蔚然成风,远超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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