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4章 1.133 王舍为治(1 / 2)
关于北天竺建制。蓟王亦有决断。
不增设山南都护府,亦不迁入岭南都护府。更不立为属国,置“使天竺中郎将”领护。而是请立丰州,列为大汉十五州。
时,蓟王欲先将赐支都护府,改立梁州,为大汉十五州;次将扶南等国,立为宁州,为大汉十六州;再将天竺半岛,立为丰州,为大汉十七州。
正因虑及,由内而外,向化程度,参差不齐。赐支都护府,多为八种西羌。向化日久,最易归心。三南半岛次之,天竺半岛最次。
岂料,因借马鸣菩萨之力,蓟王身证果位,为虎衣明王本尊。尤其,佛教盛行之北天竺,假神佛之力,反倒最先归心。
于是乎,水到渠成。蓟王请立丰州。为大汉十五州。
北天竺诸国。其国境,大为一郡,多为一县。皆就地转化成属国。由属国都尉领护,秩比二千石。隶属于辅汉大将军幕府。治民领兵,权如太守。属国官掌属国兵,称“属国骑”或“属国胡骑”。
设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译令,又置属国长史、属国且渠、属国日逐、属国当户等官。各官由汉人或内属羌、胡首领充任。
其中,摩揭陀、瞻波、大秦婆罗门,三王赐国姓,封“率众王”。又作“帅众王”。两汉时,如羌、乌桓、鲜卑等各部首领,常封此爵。余下诸国,据国土大小,封归义侯、邑君、邑长,不一而足。
《后汉书·百官志》:“四夷国王、率众王、归义侯、邑君、邑长,皆有丞,比郡县。”
自率众王以降,归义侯、邑君、邑长,爵位类比汉家王侯。得享衣食租税。率众王,食一郡。归义侯,食一县。邑君,食一城。邑长,食一邑。以此类推。
先前,蓟王命九译令,将诸国书卷,收集整理,编撰成册。便为《集簿》所用。
如此一来。各国,封君列候,食邑几何,一目了然。封地亦行《推恩令》。王子公主,各有食邑。虽不比先前奴隶城邦,举国为奴,国民所得,皆为国主所用,金银珠玉,堆积如山。
为汉家王侯,亦足称丰衣足食。更加蓟国吏治,令人称道。执政安民,持续释放人力、物力、地利。
料想,衣食租税,尤胜先前。
又譬如,迦征伽罗国,王族绝嗣,役属邻国;城郭丘墟,多居村邑。则立为县。另有临江城等,央恰布藏布江,沿线无主之地。皆被一并划分为县。只需编户为民,穿渠营城。不出数载,皆为良田。
丰州治所,蓟王未设华氏城。而另择王舍城。
王舍城,有新旧二城之分。
佛陀时代(前684年)。摩揭陀国定都于此,取名:“矩奢揭罗补罗”。又作王舍山城。意译“上茅宫城”。“矩奢”意为上茅草、吉祥草。此草有香味,色绀青,如孔雀之尾,似茅类。佛成道前,由诸天受此草而敷座于菩提树下。矩奢揭罗补罗城所生之茅有芳香,故取为都城名。
后此城因毁于火灾,遂向北迁移到九里外新城:“罗阅祇伽罗”。“罗阅祇”意为王舍,“伽罗”意为城。又称“罗阅城”。唐玄奘称“曷罗阇姞利呬”城。
之后,摩揭陀国,为应扩张所需,阿育王三迁其都至华氏城。王舍城逐渐荒废。
法显《佛国记》载,“出(新城)城南四里,南向入谷,至五山里。五山周围,状若城郭,即是芊沙王旧城。城东西可五、六里,南北七、八里。”
玄奘《大唐西域记》又载,“(旧城)崇山四周,以为外郭,西通峡径,北辟山门,东西长,南北狭,周一百五十余里。内城余趾周三十余里”,“曷罗阇姞利呬(新城)城。外郭已坏,无复遗堵。内城虽毁,基址犹峻,周二十余里,面有一门。”
据此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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