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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8章 鲮鲤(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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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冲元愣在当场,看着婉儿紧抓住那只穿山甲的尾巴,心中实在想不明白,这里怎么会有穿山甲。

据李冲元所知。

秦岭北侧一带,基本是没有穿山甲的。

穿山甲乃是喜热的南方动物,根本不可能跑到这么冷的北方来的。

想不通。

李冲元也就不去想了。

而且。

此时的婉儿,还依然卖力的抓住尾巴不放呢,“给我,我来。”

接过婉儿的活,李冲元又是向着行八喊道:“行八,快挖,莫要让它跑了,这可是好东西啊。”

行八抢过大水的锄头,依着指示动了起来。

而李冲元说穿山甲是好东西。

那必然是因为值钱啊。

值钱的玩意,李冲元断然是不会放弃的。

在当下这个时代。

穿山甲的值钱,来自于药用。

其一只穿山甲的价值,都可比拟迎宾楼一天的营收了。

有道是。

越值钱的玩意,自然也就是越难得了。

毕竟,这玩意白天可难得一见,只有到了晚上,这东西才会从洞里出来觅食,所以,市面上少见的很,这才使得其价格居高不下。

在行八和李冲元的努之下。

终于在一刻钟后,那只硕大,且带着淡金黄色的穿山甲被挖了出来。

可就在李冲元提起来后,婉儿却是指着那个洞穴大喊道:“四哥,还有,还有两只小的,往里面爬了。”

李冲元闻声后,又是一喜的低下头去,“大水,把它给我绑好。”

把大穿山甲递给一旁的大水后,李冲元立即又与行八行动了起来。

好不容易。

在众人的合力之下,两只小穿山甲也被挖了出来。

“哈哈,三只,不错不错,没想到,牛首山也有穿山甲。”李冲元高兴的有些忘乎所以。

而一旁的婉儿,也是高兴的有些出了头,紧盯着自己手中卷成一团的小穿山甲看啊看,“四哥,它不叫穿山甲,它叫鲮鲤。”

“鲮鲤?什么意思?”李冲元不明所以。

就婉儿所讲,这一大二小的东西叫鲮鲤,这让李冲元听在耳中,甚是不知何解了。

穿山甲不叫穿山甲,叫什么鲮鲤。

而且。

李冲元前世,也只听说过这么一个名字。

不过。

李冲元一想当下这个时代,也就知道这玩意有可能有其他的名字了。

婉儿见自己四哥不知道,随即说道:“四哥,一会回去后,我拿本书给你看,你就知道它叫鲮鲤了。”

李冲元也不好多问。

随后又是一通的寻找,在确定没有了洞之后,众人这才众星捧月一般的下了山。

一回到小院。

李冲元就把穿山甲放在地上,而婉儿也是把两只小穿山甲放在地上,跑回大屋二楼,拿来了一本书,“四哥,你看,这书中有写的。”

李冲元接过书后,这才发现,书中所描写的穿山甲,就是叫鲮鲤。

“原来如此啊,我还以为是怎么回事呢。这么一看,我到是想起一个传闻来。相传鲤鱼跃龙门失败后,不想回到水中再做鲤鱼,而是跑到山上专门做个挖洞穿山的龙鲤,而这龙鲤也就是这个鲮鲤了。”李冲元回想起前世在家乡之时,一些老人嘴中的传闻。

而此时。

乔慧等人一听李冲元的这个说法后,像是听故事一般的,望着李冲元想继续听故事呢。

而一起随着李冲元进入小院的众小娃们,也是好奇的抬着小脑袋,想听李冲元说什么鲤鱼跃龙门呢。

婉儿更是急切的想听故事了。

就自己四哥时不时的冒出一些不知名的故事来,让她每次都是迫切的很。

而今日突然听到鲤鱼跃龙门这样的一个故事,那是更加的迫切了,“四哥,你继续说啊,鲤鱼跃龙门成功了呢?是不是真的化龙了?”

“想的什么呢,这只不过是故事,故事而已,当不得真。行了,大家都散了吧,行八,找个硬的东西,把这三个家伙看好,别让它们跑了,以后说不定我还要养一养呢,看看行不行。”李冲元哪里说得出什么故事来。

就他那脑袋里,除了那两本武侠剧之外,其他的,能记得住的又有多少呢?

西游记到是能说上一些,可是他自己估计也是忘了大部分了。

而就在此时。

乔苏却是拄着拐杖,手里拎着两条大鲤鱼回来了。

当乔苏看到小院中如此多的小娃聚齐在一块,还以为有什么事,“小郎君,这是?”

“没事,没事。咦,老乔,你这手中的鲤鱼够大的啊,好啊,今日可以吃个水煮鱼了。”李冲元见乔苏回来,正好解了自己的围。

又是看到了乔苏手中拎着的两条大鲤鱼回来,高兴不已。

随着乔苏一回,众小娃也是作鸟兽散的,片刻之间,就没了人影了。

乔苏在李庄众人以及小娃们的眼中,那可是一个不好说话的人,甚至还比不得李冲元这个小郎君。

要不然。

乔苏一回来,他们也至于作鸟兽散的。

晚饭。

自然是李冲元所说的水煮鱼了。

鲤鱼,放在当下,可以说是唐国人最喜爱的鱼类了。

有人会说。

唐朝不吃鲤鱼,要不然会被罚或杖责六十等。

但唐国的律法中,根本没有这一条。

而这样的一个传闻,乃是出自于《酉阳杂俎》,这可不是正史,只不过是段成式写的笔记小说罢了。

其《酉阳杂俎》中,从仙佛鬼怪,到动植物各有描写,与晋朝的张华所著的《博物志》类同。

但是,唐朝诗人王维有一首诗佐证,《洛阳女儿行》,诗中就有记载,“洛阳女儿对门居,才可颜容十五余。良人玉勒乘骢马,侍女金盘脍鲤鱼。”

还有。

唐朝诗人白居易有一诗,《舟行(江州路上作)》,诗中有云,“船头有行灶,炊稻烹红鲤。”

也有。

唐朝宰相权德舆有一诗,《送许著作分司东都》,诗中有云,“宾朋争漉酒,徒御侍巾车。异日始离抱,维思烹鲤鱼。”

可见。

在唐朝,根本是没有因为皇室姓李,所以就因食鲤鱼而被判罚或杖责的。

况且。

就算是在当时的唐朝律法中有所规定,那也只不过是个形式而已,上到皇帝,下到百姓,估计也没有人真当一回事。

要不然。

这些诗人,文人,甚至连宰相又怎敢冒此不讳,写下这样的诗句来?

难道他们不怕遭来杀身之祸?或者遭到抨击?

答案不言而喻。

当然,如此久远的事情,谁又知道呢,这也只能让众读者们自行深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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