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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勘查现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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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名叫高鹏,曾是自己的高中同学,一个寝室的哥们,在升学考试之后,二人选择了不同的道路,陈天行胸中有浩然正气,见不得阴暗,进入警察学院深造,受训成为一名阿SIR,而高鹏,从高中时期文笔就很好,喜欢写一些演讲稿和新闻,后来理所应当进入报社,成为一名编辑兼记者。

算是人生有路,各自精彩。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二人都还有联系,直到三年前,督导为了一个案子,采用非正当手段,被报社曝光,涉及的数十位探员全部前途尽毁,这其中便有陈天行的恩师。

恩师本能顺利退休,功成身退,却因为这件事,在最后关头丢了饭碗。

高鹏成为揭露腐朽的民众英雄,督导所一方败得体无完肤,也就从那时候起,陈天行和高鹏二人之间再无联系,彼此形同陌路。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即便这个社会赞同高鹏的做法,但陈天行仍旧无法原谅他,多年过去,一直如此。

“为博眼球不择手段,这就是记者吗?高鹏,我果然没有看错你。”陈天行将报纸扔进纸篓,甚至不愿意多看那些文字。

这些吸引眼球的标题,再搭配上灰白色现场图片,具备小轿车,躺着的人,老式路灯,孤独电话亭等因素,确实算是一篇成功的商业化报道,能为报社增加销量。

高鹏在成为记者之前,曾经发誓,要坚持本心,锄强扶弱,保持自身报道的真实性,公平公正,做一个有良知的记者,可从这篇报道来看,昔日那些誓言,已然被其忘到九霄云外。

陈天行不屑与之为伍,也不愿和这个人有所交集,所以取消找对方理论的念头。

9:30左右。

陈天行驱车来到案发现场,交通高峰期已经过去,一路顺畅,只花了七分钟,他便驾车抵达现场。

现场拉着警戒线,并无围观人群,只有督导所的几位探员,还有一些搜查科的人正在搜寻指纹等证据,笔录当中的细节,大多还存在:黑色小轿车,电话亭,扫帚,扫街车。

陈天行连忙进入案发现场,不敢再有拖延,按照笔录所述,案件于昨晚发生,而自己作为带头人,今天一早才接到消息,这之间巨大的时间差,是自己的失职。

“老陈,你来啦。”一位同样身着西装,胸口挂着警员证的中年男人,带着身后的两男两女,从现场撤走,他们的脸上尽显疲惫,是长时间的工作所导致。

仔细看对方的证件,和陈天行胸口的ID卡一样,都是蓝色挂带,蓝色皮饰,当中夹着一张单面卡,上方贴着一寸正装照。

北部区督导所高级探员,方天才。

自己辖区是南部区,对方的辖区是北部区。

“慢走,不送。”陈天行脸上有不悦,却也无能为力。

很显然,案件被其他人提前插手,按理说,发生在自己辖区内的案子,理应由己方阵营处理,这才符合便利性原则。

但陈天行没有足够的理由和对方理论,昨晚发生的案件,他今天早晨才得到消息,从消息获取上他就已经输了。

对方很可能昨晚就抵达,接触了第一现场。

见对方要走,陈天行还是问了句:“有什么发现吗?”

陈天行并未计较对方僭越职权范围,反倒放低姿态问道。

不是他没脾气,也不是他不看重这样一桩重案的功劳,而是他不得不这么做。

北部街的调查人员,比自己队伍的调查员提前半天抵达,将近十二小时,足够完成大部分第一阶段的勘查以及取证,甚至,某些关键性的证据,诸如闭路电视片段,目击证人,都已经被对方搜集并掌握。

如若没有这些共享情报,想要调查案件,会难很多,和功劳相比,尽快破案,揪出凶手才是重中之重,这是大案,不是普通的持械斗殴,必须尽快给周遭居民一个交代,否则会人心惶惶。

见陈天行不计较自己的越界行为,北部区的探员有些意外,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做。

他手里确实掌握了陈天行未曾掌握的证据,但这东西不可能拱手送人啊。

毕竟自己的团队付出了整个夜晚的努力。

陈天行态度那么好,他也不好意思直接回绝,便道:“不要用常理揣测这个案子,搜查科给不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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