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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迷路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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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顾锋,穿着旧鞋,提着新鞋,身上的衬衫已经脱下来折叠好装在塑料袋里......光着的膀子被晒得通红......

麻蛋。

好想骂人。

顾时年暴躁得像头小狮子,但看着顾锋从裤兜里掏出来的水晶发夹,再多的不满和埋怨也只能往肚子里吞。

水晶发夹是顾锋在路上捡的,为此还和另一个想捡发夹的人起了争执,推搡,打架,最后顾锋保住了‘不灵不灵’的水晶发夹。

一向老好人的顾锋竟然为了个发夹而和陌生人争执,很意外。更意外的是,顾锋捡到的竟然是真的水晶发夹,上面还镶了钻,真钻。

不过,正因为价值不菲,而不能留下,只能交给警察叔叔。

顾锋很可惜,活了40年第一次捡东西,第一次打架,就因为这个发夹很漂亮,很适合顾时年。

否则,即使看见地上有金,他也没有胆量捡更没有勇气和别人打架。因为穷,因为没有老婆孩子,顾锋一直活得比较自卑,即使吃亏了也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能让则让,能退则退。

第一次雄起抢来的发夹竟然不能留下。

“阿拾,捡到的东西不都是自己的吗?”

顾时年给顾锋科普‘拾物不还,会有什么后果’,看这钻石的大小,价值足够让老父亲吃国家粮,被国家养了。

捡到一分钱不交给警察叔叔没什么,但如果捡到一万不交给警察叔叔就有大事了。

再过几年,好像还有一种骗局:一个人在前面走着走着突然掉出一捆钱来,旁边的人快速上前捡起,然后拉住你说‘见着有份要平分’。

这个时候怎么办?

当然是义正言辞的拒绝啊。

否则,最后破财的只能是自己。

顾时年认真给老父亲打开另一个世界的大门,告诉他,世界险恶。

三天后,顾时年很庆幸说服父亲上交了水晶钻石发夹,因为这个发夹来路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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