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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狂风大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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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洛说对了。

此时,特伦斯和罗格镇的镇民们,距离这座城堡的距离已经只剩下不到两个小时的路程,不过为了稳妥起见,特伦斯还是决定先带领镇民们在原地休息一晚,等待第二天清晨时候,在发起进攻。

刚好特伦斯也需要借这个时间,和镇民们讨论一下接下来怎么打。

这可……十分重要!

特伦斯盘腿坐在青草地上,叼着从地上拔下的一根草,望着众人道,“诸位,相信大家也已经看到了勤我们现在离着那座城堡,已经越来越近了。美丽的公主,丰富的财宝,就在我们眼前了~!”

“oh——!!!”

镇民们欢呼起来。

这一路,他们可谓彻底着了特伦斯的道,各个被他忽悠的热血沸腾。

大家都是年轻人,谁不想要价值丰厚的财宝,以及婀娜多姿的女人,能有一位伟大的九阶剑士特伦斯.安德森大人率领他们追求这些,已经是天大的幸运。

特伦斯豪爽道,“我不太喜欢废话,咱们一路上都没有好好聊过战术,不如就借这个机会,强调下吧。”

战术?

镇民们有点发愣。

他们本以为,等到时抵达城堡,特伦斯开着“剑刃风暴”这类技能,直接平A过去就行,怎么还需要战术这种麻烦的东西。

不过,有战术也挺好,就听听呗。

众人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安静等待特伦斯开口。

“很简单,”特伦斯终于从他背上,取下那把一直被油纸布包裹着的长剑,把它拿在手里,向众人展示道,“这把剑名叫狂风大剑,是我的老师送给我的礼物。顾名思义,只要我把全身的力量,运作到这把剑上,这把剑就能席卷出一阵磅礴的旋风,不,龙卷风,来把所有的敌人撕碎!”

“oh——!!!”

镇民们并不懂剑,只不过有一个人嚷嚷了一声,其他人觉得总不能一点表示也没有,就跟着他人一起嚷嚷起来。

倒是剑士的“狂热粉丝”,罗格镇最懂剑士的吉米.克鲁斯比较识货,望着狂风大剑,专注的频频点头。

嗯,是一把好剑!

好剑,配英雄!

绝对适合特伦斯.安德森这种性情豪爽的汉子使用。

另一旁,注意到吉米看自己的眼神有点异样,特伦斯心中顿时了然。

虽然当时吉米戳穿他的谎言后,被自己用套路成功搪塞过去了,不过这不代表,特伦斯可以原谅吉米。

于是,特伦斯继续道,“这把狂风大剑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地方,就是它必须经过蓄力,才能够发挥伤害,而需要蓄力的条件是,附近有人正在和不死系生物对战,”特伦斯严肃的望着众人,“所以,我需要你们做的是,等到了城堡后,你们主动和不死系生物交战,让我的狂风大剑吸收足够多的战斗余波。介时——”

他把狂风大剑抗在肩膀上,自信满满道,“我保证,只用一招,就可以把他们全部杀掉!”

特伦斯撒过很多谎。

例如,实际特伦斯其实并不是一个九阶剑士,他真正的实力只有四阶,而且他也从来都没有加入过剑士协会,更别提“老师赠送”这回事,但在有关狂风大剑的性能一事上,特伦斯没有说谎。

这把剑的伤害性极高,如果全力施展,仅凭他四阶剑士的实力,也足以形成一道强悍的龙卷风来撕碎敌人,但它也确实需要吸收别人的战斗余波,才能正常使用。

因此,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把剑是一把比较鸡肋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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