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九二四章 意向(1 / 2)

加入书签

崇祯十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就在抵达旅顺口的第五天中午,何廷斌与科恩两人领着他们的几个从人,搭乘袁进亲自带队的第二波前往瀛洲岛方向的移民船队匆匆离开了。

在他们离开前的几天里,杨振与荷兰东印度公司长崎商馆的执事科恩,在何廷斌的翻译之下初步达成了一项协议。

在初步达成的协议里面,杨振原则上同意了科恩之前所提出的要求,即金海镇向荷兰东印度公司开放瀛洲岛西归浦港,允许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商船在西归浦停泊并自由贸易的要求。

但是作为交换条款,荷兰东印度公司每年要向瀛洲岛方向无偿提供硫磺两千担。

在此基础上,双方同意共同探讨将来联合出兵倭国,共同争取完全自由贸易地位的可行性。

作为共同出兵倭国争取双方权益的前提,杨振同意出兵五千人并炮船五十艘以及随行补给船只若干,要求荷兰东印度公司至少出兵一千五百人炮船十艘及补给船若干。

同时杨振承诺,一旦达成共同出兵倭国占领九州岛的目的,双方均分九州岛诸藩土地及附属一切人口城池与财物。

整个协议之中,除了第一条是已经确定下来的之外,其他的全都是意向。

这个科恩虽然是荷兰东印度公司长崎商馆的执事,也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大员评议会的成员,但是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巴达维亚总部来说,他只是一个小角色。

他根本无权代表荷兰东印度公司,与杨振这样的人物达成任何涉及整个东印度公司的协议条款。

所以双方最后达成的所谓协议,其实只是一个供荷兰东印度公司大员评议会以及巴达维亚总部讨论的意向书而已。

虽然科恩本人很动心,但是他什么也决定不了,只能保证尽快将杨振提出的条款,送回大员,由大员评议会决定是否向巴达维亚报告。

也因此,在双方搞清了对方基本的底线、要价和能力之后,科恩就迫不及待地要赶回大员去了。

而他之所以如此上心或者说卖力,是因为他要弥补长崎突发的瘟疫对长崎商馆所造成的的巨大损失。

其中当然也包括为了换取足够上百人活命的粮食和淡水,而不得不拿出来交换给瀛洲岛方面的“拿骚号”。

他很清楚,对大员评议会以及巴达维亚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东方总部来说,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损失,这个损失都会记在他的头上。

为了挽回损失,或者说将损失减到最小,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提出一个能给荷兰东印度公司带来更大利润的计划。

他原本是想通过与杨振达成一项开放港口通商的条款,来弥补自己的过错,弥补已经造成的损失,但是没有料到,杨振竟然向他提出了一个更加具有诱惑力也更加具有震撼性的计划。

作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常驻在长崎的商馆执事,他已经受够了德川幕府对长崎荷兰商馆的种种苛刻的限制条件。

如果不是因为德川幕府不允许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荷兰长崎商馆驻兵,如果不是因为德川幕府强令荷兰人的武装商船在入港前解除武装,那么眼下这档子事情根本就不会发生。.CoM

所以,在他看来,瀛洲岛方面的明军要求他拿出拿骚号来交换充足的食物和淡水,这样的奸商行为虽然可恨,但是根子却在德川幕府针对荷兰人制定的极为苛刻的贸易条件。

这样的贸易条件必须得到改变,而且应该得到改变。

如果说过去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力量,尚不足以支持对倭奴国进行大规模远征的话,那么现在有了与倭奴国近在咫尺的大明金海镇总兵官杨振的支持与合作,情况就将完全不同了。

更令科恩心动的是,杨振同意在多出兵多出船的前提下,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可能派出的远征军五五分成,平分所获得的一切利益。

虽然这些条款都是杨振主动提出来的,但是这一点却并不妨碍科恩在赶回大员之后,将所有的功劳都揽到他自己的身上。

有了与杨振所达成的条款以及共同征伐倭奴国的意向书,科恩相信他在长崎商馆的损失一定会得到谅解。

而且一旦与杨振合作武力征伐倭奴国的计划,得到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巴达维亚总部的批准,那么他本人不仅不会被罢免,而且一定会受到重用。

也正因此,他已经等不及杨振所说的即将从瀛洲岛返航的大船队了,而是执意要尽早赶去瀛洲岛,好尽快带了他剩下的船只和人员南下大员去。

对于科恩的迫不及待,杨振当然也乐见其成。

于是也就不等即将返航或者已经处在返航途中的俞亮泰、林嗣业、严省三他们的船队了。

而是命令刚刚完成了第二次向镇江堡方向输送移民的袁进等人,统领他们的船队继续向瀛洲岛输送移民。

崇祯十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午,从登州方向收拢了移民来到旅顺口外的袁进船队,接上了科恩和何廷斌等人,随即转向瀛洲岛方向去了。

而当初跟随科恩、何廷斌一同想来旅顺口的拿骚号前任船长德威斯,则受到杨振的重金礼聘,留了下来。

何廷斌说得一点没错,的确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帮来自欧洲的破落户雇佣兵,心里面并没有多么高尚的爱国情感。

只是一张一年一千二百两白银的契约,就使德威斯自愿留了下来。

当然了,杨振一年给他一千二百两白银也不白给,契约里面一条条地写清楚德威斯需要履行的义务。

而且为了保证德威斯较好地履行契约,何廷斌还将自己手底下一个名叫李英的私人仆从留了下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