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82章 突发命案(2 / 2)

加入书签

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是民营企业,完全由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刚说了算。

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的财务和法律顾问不赞成借款的理由是吴以海没有拿出担保物,后来经过沟通,吴以海以天胜实业有限公司为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将所持有的天胜公司80%的股权过户至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指定人江明优的名下。

经过警方的仔细调查,江明优,其实是任刚的情人。

后来,吴以海没有按时还款。他只是按月支付了几百万元的利息,之后再没拿出任何现金,而是两次以债权冲抵的方式分别还了5000万元和8000万元。

据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财务人员统计,吴以海一共偿还了1.3亿元,远远不够结清本息,于是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将吴以海诉诸法庭。

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副总总理陈巨开清楚地记得,开庭当日,吴以海没有出庭答辩,法官在庭审现场给他打电话,他的回复是:“我不来现场,我找任刚接头。”

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偿还欠款的判决,却几乎查不到吴以海可供执行的财产,但除了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进行追偿外,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的任何人都没有对吴以海进行过上门逼债、打电话催债等特别的举动。

除了这笔3亿元的欠款,任刚还为吴以海另一笔3000万元的天宁市商业银行贷款做了担保人。

在吴以海无力偿还这笔款项款时,任刚承担了连带责任,为了不上征信黑名单,任刚替吴以海偿还了这笔本息。

在陈巨开看来,吴以海根本没有杀任刚的理由。

作为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执行副总经理,陈巨开当然看到过吴以海曾几次约任刚见面,双方在办公室里有过争吵,但没有过激行为,更没有发生身体冲突,为此刺杀事件发生得非常突然和意外。

不过,通过警方周密的调查,发现应该是吴以海积怨已久后的爆发。

警方发现吴以海曾经写了一则实名举报的长微博,控诉任刚以债务为由,对他施行巧取豪夺的套路,导致妻子因压力过大而跟他离婚,他本人也因精神压力和心理抑郁,患了癌症和哮喘等多种疾病,每天还要面对上门的讨债人,疲惫不堪。

吴以海在举报文章中称,他当初为收购天胜公司65%的股份,向任刚借了3亿元。

最终令吴以海气愤的是,自己当初确实签订过一份《保证合同》,将天胜公司80%的股份登记过户至任刚指定的江明优名下,但任刚擅自用天胜公司的印鉴,并私刻持有天胜公司20%的股份另一名股东的印章,伪造了第二份《保证合同》,以天胜全部股权为此前的3亿元借款作担保。

只是,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否认了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刚“私刻印章”、“伪造保证合同”等行为。

后来,任刚为了搏一把,以天胜公司为担保,通过天宁市海泽公司向天宁市商业银行贷款2亿元。

不过,天宁市商业银行最终发现这笔贷款的真正用途,担心这笔贷款收不回,便立即要求海泽公司归还贷款。

海泽公司则要求天胜公司以及任刚还款,后来因吴以海夫妇欠任刚债务而向他们提出了代位清偿。

在巨额债务下,吴以海的情绪完全失控了。

吴以海认为,这些纠纷因他借款3亿元引起,然而,他已归还1.3亿元,且赔上了天胜公司名下的担保物,而任刚还要起诉他,使得他妻离子散,名下财产均被冻结、划拨。同时,他还患了结肠癌。

于是,吴以海在一个雨夜,选择以“亡命之计”结束一切纷争。

既然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刚已经死亡,执行副总经理陈巨开又在养伤,于是当然就有副总经理上官紫苏全面主持工作。

在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除了任刚占了绝对股份外,还有陈巨开、上官紫苏持有股份,不过都只有5%的股份。

这样一来,陈西峰以天一会的名义入股10%,成为了第二大股东。

这一天,上官紫苏秘密来到天一山庄,求见陈西峰。

上官紫苏开门见山地说道:“陈会长,你肯定会疑惑,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找你?我在今晚便把所有事情告诉你。”

“许多人看我在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里面很威风,其实上,我啥都不是。”

“其实上,原先的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的创始人有五个,我父亲是其中一个,只是随着象山风景区经济效益的不断提升,我父亲和另外二个股东却莫明其妙地都先后出车祸死了。”

“要知道,我父亲和母亲一起被撞死的,那时我才六岁,我是被父亲的好友抚养长大的。”

“当年我父亲已经有所察觉,把我进行了托付,只是没有想到他们竟然会下如此毒手。”

“现在象山风景区管理公司还有的二个创始人,就是任刚和陈巨开。”

“我长大后,千方百计进入公司,任刚已经认不出我了,还让进入公司高层,他的目的是想让我嫁给他的儿子任彬,而让想查明当年的事情真相。”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