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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因为产权而离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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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名字可能看不出来什么。

具体的内容大概便是买家先交一笔等于房屋价值1成的保证金,以少许的价钱就能先行住进房子,然后剩下的钱分为75年依次支付给卖家。

但是和正常的买房不一样的是,根据这张合同,必须将贷款全部还完之后,这时候买家才能获得这栋房子的最终所有权。

房子才能真正的属于你。

在这之前相当于租,但也不能完全说是租。

因为说房子不是你的,已经签署了合同,在接下来如果没有断供行为,那么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可以将你从家里赶出去。

可说是你的又没有任何直接证明。

如果断供了,按照合同你便和这房子没有任何关系了。

之前的保证金也不会退,所以才叫做保证金。

立刻续交也没用。

等于说之前的投入全都白费了。

甚至还有可能反而背一笔债务…

就是因为这将强森死死的套在了这里,保证金再加上几十年的投入成本,谁能舍得丢了?毕竟这个地方又不是什么偏僻的只有账面价值的荒郊野岭,这可是真正的受人追捧的风水宝地。

再还上几十年的贷款就能够回本变现了。

当然,现在他的离开就基本上代表一切都结束了。

等到这个月的还贷日期一过,因为没有及时还款,那么系统便会判定违反合同,然后便有另一方的代表过来收房,并对此进行处理。

面对这种情况,张宝仁还能躲个屁,在哪儿躲?

除非谁给把钱交上,让合同继续进行下去。

但这种涉及到大宗资产合约的资金流动,对于个人身份的检测就和基于安全的检测截然不同了,强森不在基本不可能瞒得过

另外,贫穷的张宝仁也实在玩不起这个游戏。

所以为了避免被人堵个正着,他必须在下一次还款期限到来之前快速离开。

而还款日子到底是什么时间,他并不知道,这个时间并不是按月初来算的,具体的有可能还有很长时间,也有可能就是明天,谁有空打听人家这个?

所以张宝仁便只能带着一口抓紧时间立刻就走。

两天后,维多利亚街。

张宝仁尾随着目标吴春月再次来到了这里。

之前根据目标信息将人确定,又经过了调查确定没有任何问题,便打算正式的接触。

却没想到一路跟下来,又回到了这个老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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