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4-第三十二章 报纸(二)(1 / 2)
[[544-第三十二章 报纸(二)
坐在马车上,王伏胜拿起一份当日报纸展开阅看,虽说内容杂乱、五花八门,却依然看的津津有味。不过,脑子里面却在想:“陛下缘何如此看重此物?”
进入“卫岗乡”,直接去往“官衙”。
说来也巧,王伏胜前脚踏入,天空中即开始下起小雨。
“近两月滴雨未下,公公一来,便久旱逢甘霖。”
“呵呵,咱家那是赶巧,”
“如此方明公公乃有福之人。”
“许久不见,谢侯爷可谓妙语连连。”
“哪里哪里,公公请——”
短短几句寒暄之后,谢岩亲引王伏胜进入“公事房”。
落座,上茶。
而后谢岩问及来意。
两个人多少年的老交情了,自然实话实说,当然,仅限于公事。
谢岩清楚,皇帝的意思是对于“报纸”这种新鲜事物有些拿不定主意。如果按照后世说法,实际是“管”和“放”的选择题。只不过,在千年之后,同样也面临如此情形。
管得太严、太紧,有阻止百姓发声嫌疑;可要是太松,鱼龙混杂之下,容易把世道给带偏。
考虑到最终决定权是在皇帝手里,谢岩把两个方面都大致说了一下,并且明确表示,自己个人偏向于适当从严,同时给出两点建议,其一,“报纸”开办,必须有官府许可;其二,应有专人负责各类文章及事务刊载、审定,并为之承担相应责任。
王伏胜哪里能够听懂这些,他只是记在脑中,留待回宫禀告皇帝。
中午,在谢岩热情款待下,王伏胜小酌甚欢,两人一直到“午时”过半,方才结束。
而后,王伏胜径直去找冯宝,询问同样关于“”报纸”的事情。
不出王伏胜预料,冯宝果然意见与谢岩很有不同。
冯宝认为,“防民之口”不可取,“报纸”当允许百姓自由发声,官府不必太过干涉。而且同样也给出两点建议,一是除“广告”外,必须禁止“有偿发文”,也就是说,“报纸”刊载别人文章可以付费,但是绝不能为收钱发表文章;二,官府不可以自己办报,否则必定会出现官吏利用权力行事,比如强迫商家登广告,强逼百姓订阅等事。
王伏胜只是一个传声筒,他个人没有任何问题和建议,只在临近结束谈话前,告知冯宝:“陛下口谕,着二位侯爷三日拿出章程,咱家今日方至,尚可逗留两日,还请冯侯书之以文呈送君前。”
来到大唐十余年,谢岩和冯宝已经适应了大唐的官场习气,尤其是与皇帝打交道,那更是悟出了一个道理,私下里都能说,但付诸于文字,越精炼越好,因为在很多时候,奏疏不只有皇帝看到。
人与人之间的任何关系从来都是相互,差遣身边最亲信王伏胜问询,又何尝不是李治在适应谢、冯二人。
在李治眼里,谢岩行事屡屡超乎寻常、出人意料;冯宝就更离谱了,想哪儿干哪儿,从南下、造船到“宝庄乡”,毫无脉络可循,可偏偏每一件事,都能让人觉得——应该、必须那样去做。
而且,这两个人所干的事情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前人未曾提及,或有提过,更无人做过。那么,便出现无先例可借可循,也找不到旁人去问的局面。
作为天子,总不能动不动问臣下事,所以,每当谢岩,冯宝弄出来什么新鲜事的时候,王伏胜便成了跑腿的,当然,偶尔也会有王福来。
李治颇为了解这两位形式特例独行的臣子,知道他们都比较看重情义,权势、地位、财富等,根本没有放在眼里。
换句话来说,让与他们两个人多有来往的王伏胜、王福来去问策、问事,基本上都有最真实的答案,若换成旁人,保不准带回来一堆官话,毫无实质内容。
事实的确如此。
三日后,李治坐在沙发上,大致御览一番谢、冯二人呈报奏疏,随手往旁边一放,问:“二位卿家,可有说甚。”
王伏胜毫无保留地将谢、冯二人所言如实道出……
李治默然听罢,沉吟片刻,转首问一旁武皇后道:“两位卿家之言,各有倚重,皇后以为当如何?”
由于身体缘故,很多政务交武皇后处置,在不知不觉中,这对天下地位最尊贵的夫妻之间,家长里短之事越发罕有,更多则是相互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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