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佣兵论(2 / 2)
路易斯从地上爬起,他认出其中一名骑士是他所在的佣兵团团长,还有其他三人是另外三个佣兵团的团长,其他骑士也肯定不是一般人。
能被这些大人物阿谀奉承,想来这个八字胡是来战场镀金的贵族。
做雇佣兵在这个世道也不是自由的,佣兵团下面的那些雇佣兵,拼死拼活只能混口饭吃,想爬起来太难。
就算是佣兵团的团长,也被贵族们卡着脖子,现在佣兵团到处都是,贵族为什么要把任务派给你?
所以世道再怎么乱,佣兵团在贵族眼里,不过是好使唤的狗罢了。
除非你是数千人的大型佣兵团,在贵族面前才有些话语权,贵族才会笑脸相迎。
像路易斯所在的,只有一两百人的小型佣兵团,只配做先锋部队。
只有几十人的,与其说是佣兵团,不如说是一群活不下去的农民最后的挣扎,只能做炮灰。
八字胡贵族在其他佣兵团团长,还有骑士的簇拥下,在路易斯面前驶过,后面还跟着数百人的军队。
路易斯忽然觉得自己好渺小,纵使他剑术再怎么高超,是百人斩,能以一敌百,在这个死人如吃饭般习以为常的世道,还是如蝼蚁一般,在贵族眼里他什么都不是,更何况是那些怪物面前。
数百人的军队驶过,只留下脚印、马蹄印。
……
是夜。
城外的一个个数丈宽的土坑埋着数不清的尸体,灰黑的烟龙从坑中滚滚升起,将漆黑的夜空抹的又黑了几分。
这座城池的主人时常改朝换代,主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守城的士兵不知死了多少,但城里的平民依旧过着日复一日的生活。
只要税收不太苛刻,能过一天是一天。
酒馆内。
四个佣兵团的雇佣兵,以及正规军,成一个个小团体,聚在一起喝着麦酒,吹着牛逼,钱币多的则搂着金发碧眼大波霸的陪酒女。
路易斯则独自坐在角落,吃着面包和煮烂的肉食,他倒想去普通的餐馆,解决饥饿,可这么晚,只有酒馆开着。
其他雇佣兵在善后战场,路易斯一个人在那里偷懒就算了,要是再先走,真的有些说不过去。
“你白天的剑术太高超了,尼尔在手下,就跟蚂蚱似的,蹦哒不了多久!”
路易斯抬头看去,几个同一佣兵团的同僚站在他的跟前,说着吹捧的话。
还未等路易斯说话,其中一人说道:“我们那里的酒食吃不完,要不要过去同饮?”
路易斯懂了,这些人看他白天十分的勇猛,有了结交的意思。
他还思考着要不要过去,有两伙人打了起来。
起因是有一伙正规军看不起一伙雇佣兵,出言侮辱,不是路易斯所在的佣兵团。后者一直退让,但前者却步步紧逼。
男人都有血性,最终两伙人打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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