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百变魔女(2 / 2)
她从后门悄悄地离开了派出所,然后在无人的后巷里脱掉了身上的警服……警服的里面是简单的便衣。
在建筑里透出的幽暗灯光下,这个女人映照在墙上的影子渐渐拉长。她那原本娇小的身躯变得高挑了起来,身材也逐渐变得丰满。
她的短发由短变长,黑色的直发变成了棕色的及腰大波浪。
更让人惊骇的是,她的脸上长出了一条条蛆虫大小的细密触手。伴随着这些触手的蠕动,她的面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原本相貌普通的女警官,变成了一个惊艳的白人女性。
走出小巷之后,和蔼可亲的女警官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妖冶的欧美女郎。
那个女人拨通了一个号码,号码的前缀三位数是“001”。
过了大约半分钟,电话接通了。
“老板,我找到人了。”那个女人用英语说道,“但我需要协助。”
电话的另一头,被那个女人成为“老板”的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那个女人说了声“我知道了”后便挂断了电话。
在灯火阑珊处,那个女人变成了一个普通的女性OL的模样。
她走进了一幢出租公寓,在电梯里甚至还和邻居打了个招呼。
进到出租屋里之后,她突然像是失去了全身力气一样,痛苦地瘫坐在玄关的地板上。
她变回了自己本来的模样,也就是那个白人女性的样子,但她脸上那些如同肉蛆一样的触手却始终难以平复下去。
她跌跌撞撞地走进洗手间,然后将口袋里那枚小小的指南针放在了一边,对着镜子开始喃喃自语。
“我叫琴·克莱曼,住在得克萨斯州的圣安东尼奥,我……有一个女儿,我要救她。”
随着琴·克莱曼的呢喃,她的眼神渐渐坚定。她脸上那些如肉蛆一般的触手,也逐渐消失。
有光明的地方,就会有阴影,光越亮则影越浓。
在这世界平静的表象之下,存在着超凡的力量。
会被这些力量寄生并的只有女性,而被寄生的力量觉醒之人则被称为“魔女”。魔女拥有的力量鬼怪莫测,自古便是灾祸的象征。
琴·克莱曼不属于光明的世界,是生长于黑暗之中的魔女。
因为她的魔女特性能够变化外形,因此在圈内有着“百变魔女”的外号。
她手中的那个小指南针,实际上也与魔女有关。
魔女在死掉之后,其身上的魔女特性一般并不会消失,而是会留下来并凝结成某种具有特殊力量的物品。
这种东西,在圈子里有一个广为流传的名称——魔女遗物。
琴手里的那个小指南针,能够根据持有者的想法,获取指针所指向目标的记忆。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个遗物应该是最适合琴的遗物,因为这枚指南针能够和她自身的魔女特性完美配合,实现完美地潜入。
但这个遗物本身也有副作用,那就是用多之后本人的记忆会混乱。
当一个人的脑内出现多个人的记忆,无疑会让人的自我认知出现混乱,使人渐渐迷失自我。
因此,从另一个层面上来讲,这个遗物的特性对琴来说,也是最致命的。
能够随时化身成其他人的她,如果在不断的化形之中忘记了自己的本来面目,那么她极有可能永远迷失在变化之中,甚至失控发疯变成怪物。
因此,每当琴即将迷失自己的时候,她都会在镜子前告诉自己,自己还有使命必须要去完成,从而坚定自己的本心。
当琴的状态逐渐好转之后,她从裙子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纸,那是她刚画不久的张晓阳的肖像。
“只要找回笔记……只要解决这个男孩,一切就都结束了。”
琴换了衣服,随后面容再度变化,从窗户跳出了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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