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我是个憨憨(1 / 2)
姜书情皮肤的底子很好,平时李姐自己化妆得花上一个多钟头,给这小姑娘二十分钟就打扮得差不多了。
她将化妆镜将姜书情面前一凑,姜书情便看到和平时完全不一样的自己展现了出来。
齐肩的短发,靠近耳朵的位置编着两个小小的麻花辫,能将她原本有些圆圆的脸拉的更长一些。
自然的红晕和口红的颜色都是桃花粉,“这口红的的颜色很漂亮。”
只是第一次擦涂口红,整个人有些不自在,总是欧着嘴,害怕将口红的色素吞进嘴里。
---------(一次性发完存稿)
以下是一封致歉信:
先做个自我介绍吧,大三女孩子,十九岁,工科专业。误入小说这一行,已经扑街了上百万字,还是一级作者,我都替自己打抱不平。
除了小说一如既往扑街,现实中的我活得挺自信的。每天三点一线的上课,大一的全额奖学金,各种投资,兼职。驾照在大一就拿到了,大二已经能够独立自付生活费和学费。
记得当初写第一本书,误打误撞被签约,后来一发不可收拾,码字的速度从时速2千到现在时速5千。
兼顾上课和小说。
当然,付出的代价也很惨痛,成绩一落千丈,大二的奖学金到手基本为零。
所幸,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比较能够坚持下去,两本书至今因为中途确实有事请假一天外,从来没有断更一天。
熬最晚的夜,写最扑街的文,在我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言归正传,说说这本书吧。
我承认自己有些急功近利了,阅历不够,作为一个缺乏经历的女孩子来讲,写男频恋爱文是一种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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