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8章 京华集团的定位(2 / 2)
既然不需要学习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制度体系,那么要学的就只有经营手段了。
永乐朝对安南的控制之所以失败,归根结底是入不敷出,亏本太严重;欧洲人的殖民统治能够在全世界范围内铺开,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们的殖民地政策可以盈利。
殖民地盈利,则又有很大一个原因,是类似于东印度公司这样的代理人模式。
东印度公司首先考虑的是盈利,其次才会考虑持续开拓殖民地,而开拓更多的殖民地,又是为了更多的盈利——只有这样的“利滚利”,才是可以维持的。
“京华十六条”里那么多关于商业的条款,就是为此而设。甚至包括其中政治意味很浓的一些条款,本质上来说也是为了能保障这些盈利。
但高务实知道,不管是英国还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都有一点是他不能随意学的,至少在安南不能随意去学。
这一点,叫做掠夺式殖民地政策。
比如说英国东印度公司很长时间内在印度莫卧儿王朝保持着零关税的特权,这一点高务实就没学。虽然“京华十六条”完全出自高务实的决定,但他却给安南留了一点安慰——京华也要全面缴纳百分之一的税。
历史上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在掌握了印度的政治和军事大权之后,很快便以掠夺取代贸易,成为其获利的主要手段,高务实认为那正是他们覆灭的开端。
当时东印度公司政权在握,便迫不及待地利用它来实现最大限度的掠夺。公司每征服一地,就掠夺国库、敲诈王公贵族。
1757年,东印度公司攻陷孟加拉首府穆尔希达巴德后,从孟加拉王公西拉杰的国库中抢走价值370万英镑的财宝。随后,东印度公司扶植米尔·贾法尔成为孟加拉的傀儡统治者。米尔·贾法尔又“赔款”100万英镑,向加尔各答的英国商人支付50万英镑。这些财富甚至超过了东印度公司全年贸易的总和。
最开始的和平经商方针被摈弃,战争、领土扩张,增加税收等取而代之,东印度公司看起来收益更丰了,却也已经一步步走向死亡。
发动战争、殖民、掠夺、贩卖鸦片……东印度公司在从事着高额利润的买卖同时,由于竞争消失,内部的腐败也日益加剧。
自1764年克莱武成为孟加拉总督以后,“公司曾经彬彬有礼的职员,如今都变得极为狂暴、贪婪;股东之间相互勾结,贿赂竞选;董事会也完全成为没有领导能力,无法实现有效统治的、纷争不断的机构。”
当时东印度公司的职员个个都开始中饱私囊、私自积累财富。据英国议会的一项报告表明,1757至1766年间,东印度公司职员收到的礼物高达217万英镑。18世纪中后期,在印度服务的丰厚“报酬”,使其公司股票不仅被视作一种常规投资,而且是能让自己或亲属前往印度发财的资本。
这些情况如果让高务实来评价,就是“从商业公司到腐败王朝的蜕变”。
如果要作一些不太恰当的类比的话,这就好比鞑清入关之前的战斗力和入关之后的战斗力,短短十年二十年左右,就能从巅峰跌落谷底;又好比金田起义、永安封王时的太平军和定都天京后的太平军,根本不用十年,就堕落得没法看了。
所以,高务实不打算让京华集团走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老路,他要学的主要是东印度公司的“前半生”。
那么东印度公司的“前半生”,行事特点究竟是什么呢?
是保持商业竞争、维护商业声誉,同时坚持利润优先而不陷入无休止的疯狂掠夺。
以上种种加在一块儿,可以用高务实非常熟悉的五个字来形容:可持续发展。如果一定要再多两个字,那就是:坚持可持续发展。
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一定不是高明的统治,只有认认真真地为了割韭菜而种韭菜才是。
所以高务实一边掌握安南的军政大权,一边又给安南建立南北二港,同时还允许莫茂洽与京华集团合作经商,凡此种种,无一不是“为了割韭菜而种韭菜”。
不惟如此,高务实还生怕京华集团缺乏竞争、缺乏活力,把金港作为贸易自由港来打造——位于北方潡河河口的新港口(大致就是后世越南的海防市)可不是这种纯自由港,因为北方部分他要保证莫氏以及莫氏相关的旧安南势力能够有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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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是渐渐写到“改革深水区”了,越写越慢了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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