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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春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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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前期的努力,罗虎的平辽军先期在台南共开垦出20万亩的土地,农业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平辽军的兵器司变成了农具司,日夜不听赶制农具,那些在战场上缴获废旧兵器也回炉重造,优先供应农业部门。

为了适应需要,罗虎成立生产部,下设粮食部、采矿部、制造部、经济作物部等四个部门,卢海有了在扬州的经历,他现在成为了这个部门的一把手,掌控了平辽军的“经济命脉”。

不得不说,卢海在佟楚宁的辅佐下逐渐释放了自己的能力,这个贫苦出生的青年,要不是在遇到罗虎可能开始一个普通纤夫的家伙,一下子成为了比刘有全还“富豪”的人。当然他的工作在这一段时间还是要时刻接受罗虎的知道。

为了调动百姓的积极性,罗虎按照后世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做法,只给予使用权,不给所有权,每户农家都成了集团的“佃户”,不过罗虎仁义,在包地之前,他规定的上缴“公粮”只占很少的一部分,若大军要调动,需要大批的粮食,公家会从百姓手中再购买粮食。

这样一来,承包的农民的积极性可以大幅提高。

不过这个政策在实施的时候遇到了困难。罗虎的要求是以家为单位,但每一户的人数都有差异。

罗虎给每户是二十亩土地,一般情况下,一家要有五个劳动力,不算年龄不超过十二岁的少年,这样的家庭能充分地发挥出生产力。但是每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有的家庭由于劳动力战死沙场,或者在迁徙的时候得了重病,家中只剩下老弱,他们就无法耕种,有的家庭倒是还有青壮,但是由于流离失所,家中只剩下一个人了。

罗虎意识到这个问题,之前转战辽东、山东、江苏等地,没有固定的基地,也无法让士兵们真正安心下来,现在有台湾这个长期的地盘,罗虎准备先让军中民中适婚者,或者在迁徙中失去配偶者先组成家庭。

罗虎先让战兵家属互相联姻吧,家属配完后,还有军兵未能找到合适配偶,可让其优先从流民女子选配,总之,务必让每名军兵,都真正成家立业。

这政策实行后大批的军兵统一举行结婚仪式,还好这个年代,全是父母作主即可,不讲究谈恋爱和个人意愿,故在一些热心妇人的摄合下,一对对新人顺利成婚。

如果不想用结婚的方式,也可以用家庭联合的方式,若两个家庭劳动力能达到五个人,也算一个单位。

组建单位之后,每个单位授田二十亩,

至于农具耕牛方面,粮食司把这些普通农户买不起的生产资料以较低的价格出租,可以先使用,交粮的时候按比例多上交一些即可。

明朝是夏秋两季收粮,罗虎也按照这个惯例,

在中国北方地区,每年秋分之后,可种冬小麦,至明年5月成熟。随后在谷雨或芒种之间,便可种更耐盐碱的甜高梁,到复种小麦前可成熟收割。这样一来,每户农家一年可有两季收获。

南方则是清明种一季水稻,六七月份的时候再种二季水稻,也可以实行夏秋收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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