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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不是爱风尘,总被前缘误(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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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史书记载,陈庆之身体文弱,既不能拉弓也不善骑马。

如果这点是真的,那对想走‘武’路的穿越者真是一大利好消息,最起码不用刻苦锻炼身体了。

一转眼就进入隋唐宋时代。

这一时期,杨广(隋炀帝)置十二教坊于洛阳,而李三郎(李隆基)设梨园于禁中。

在此影响下,前后沿袭上千年的官妓制度逐渐成形。

不过在这一阶段,官妓属于‘公务员’,主要负责接待上下各级官员,每月都有‘官给衣粮’待遇(吃公家饭)。

等其年岁稍长,就会主动放出成为鸨母手下的民妓。

不论是官妓还是民妓,与后世苦命女子相比,此时教坊女孩们还都有一定的自由。

不但可以拿钱从鸨母那里赎了自己的身子,想要脱籍许配良家也不算太难,只要能把之后几年欠官府的花捐交上就准予脱籍。

比如《渑水燕谈录》中记载:“苏子瞻(苏轼)通判钱唐,尝权领郡事。

新太守将至,营妓陈状,以年老,乞出籍从良。

公即判曰:五日京兆,判状不难,九尾野狐,从良任便。”

(不用正职领导批准,官妓脱籍这种小事苏代市长就可以批。)

在这一时期,教坊女子自己赎身脱籍的例子比比皆是,尤其是在作风格外开放的唐代。

比如女诗人鱼玄机,她就出身教坊,后脱籍嫁给李亿为妾。

在和正房夫人大吵一架之后,鱼玄机愤而出家当了女道士。

然而鱼玄机这个道士却没修过一天道,而是成天和各路书生才子诗歌互答。

能用诗作中其心意者,可邀为入幕之宾;不中者就……给老娘赶紧滚蛋!

顺嘴一提,此时还有一位与鱼玄机齐名的女诗人薛涛,其处事做派也和鱼玄机相似。

时人常以自己的诗作能得到薛涛点评修改为荣。

故薛涛又被称为“薛校书”,连带着日后的风尘女子们也多了一个“女校书”的雅号。

在这一时期,赎身脱籍都是次要的,关键得是如何博取人家女孩子的心。

真打动了女孩子,人和票子都是你的……这些属于恋爱攻略的范畴,就容咱偷个懒吧。

反正现代穿越者多半都应该会哄女孩子,你当那些韩剧言情剧都是白看的?

再不济,推荐几部言情小说给你们,排名不分先后,《漓梦之殇》、《潇潇雨落泽倾心》、《午夜十三时》等等。

再接下来的蒙元是个无良的朝代。

因为朝廷规定全国风尘女子的户籍都要报教坊司备案作为收取“花捐”的依据,而后再统一官卖给民间老鸨。

不但取消教坊女子‘官给衣粮’待遇,还要扑在这些弱女子身上狠咬一口,简直岂有此理!

(唐宋时期,官妓到年龄转民时不收取官卖钱,再加上之前给予的‘官给衣粮’。

女孩们只要有储蓄从良的心,在老鸨手下干不几年就可以凑够给自己赎身脱籍的钱。

而无良元朝不但不给‘官给衣粮’,反而让这些女孩一开始就欠老鸨一大笔赎身钱。)

然而更加缺德的是,元朝当时还有“当番承应”制度。

即风尘女在忍受鸨母欺压盘剥的同时,还要被当局统治者当成招待外宾的‘免费礼物’。

据《马可·波罗游记》载:“每当负有关系大汗利益使命的外国专使来到京都,照例由皇家招待。

为了盛情款待外客,(皇家)特别命令总管给使节团的每人每夜送去一个高等青楼女。

而女孩们也把这种差役看成是自己对皇帝应尽的义务,所以不收取任何报酬。”

这TM都什么玩意儿啊!!

老马你哪只眼看见那些女孩乐意来着?

但在这个畸形的时代却也催生出畸形的解决手段。

在这一时期,会说胡语能给前往元大都贸易的波斯商队当二鬼子翻译官的。

就可以混在商队里享受“当番承应”制度,趁机强行霸占那些无力反抗的弱女子。

所以,穿越前买本古波斯语的教材看看?

不过这些穿越者也得小心注意下穿越过去的具体年代。

须知‘胡虏无百年之运’,元朝前后只持续了九十年就全员滚蛋了。

这要是被当成蒙元旧臣落在明太祖手里,那可够你喝一壶的。

据《三风十愆记》载;明灭元,凡前朝贵戚勋臣子孙流寓中国者,(明太祖)即令所在编入户籍。

其在京省,谓之“乐户”,在州邑,谓之“丐户”,世代不许脱籍,以示惩也。

随着历史车轮滚滚向前,时间又到了明清时期。

真可谓是‘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

除了“当番承应”制度,明清两朝几乎把元朝所有压迫剥削风尘女子的制度都给继承了下来。

但这还不算完。

由于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寒一生节俭的缘故,他居然别出心裁得规定。

全国的教坊乐户女子要按人头定期缴纳一笔额外的脂粉钱,用于给后宫的娘娘妃子公主们,采买胭脂首饰。

拿人家女孩的卖身钱给自己女人买胭脂,算你老朱够狠!

这样一来,可就在那些女孩落入火坑的女孩身上又重重踩了一脚。

要知道,唐宋时期的花捐多数时候只是个名目,官老爷们其实并不指着拿这笔钱去做什么事情。

而朝廷在做度支预算时,也从来不考虑花捐的收益。

属于‘只要能够负担当地‘官给衣粮’支出,就有它没它都行的一笔钱。

因此女孩想脱籍从良的时候,随便给点钱意思意思就行。

甚至只要你有什么能打动上官的特殊才能,那连这点银子都不必给。

比如上文所说那个告老出籍的女孩,就是以文采(陈状)打动了苏学士,一文不花就脱籍了。

现在可真要了亲命。

朱元璋他本人还算不贪恋女色,这摊派下来的脂粉钱也算凑合。

可从永乐皇帝开始,明朝皇帝们的后宫是一个赛一个的大,这压下来的脂粉钱也越来越多。

虽然明代风尘女子的处境要比唐宋时期恶劣许多,但由于此时‘花钱’这种残酷剥削的手段还没有被鸨母们开发出来。

因此想要给一个女孩赎身脱籍,终归还是有些办法可想,大不了和女孩两人一起想办法攒钱。

这想要来钱儿,穿越者最快的途径还是贩卖红丸丹药。

这种事情在明代都发展成产业了……每当夜色降临,在画舫岸旁的灯烛摇曳处,总有‘东南西北四门大官人’开得生熟药铺,专卖各式红丸丹药,为那些渔色之徒昼夜服务。

对了,说起明代,那就得说说那出耳熟能详的《杜十娘》。

这书袋咱就不吊了,不知道的上网一搜就有。

关键就想说一点:那杜十娘已蒙李甲赎身,这妆匣中又有价值不下万金的珠玉宝石,那为啥十娘她不把李甲这负心白眼的混账玩意儿一脚踢开,自己一个人安安静静得生活呢?

这就是因为之前那李甲并没有多余金银贿赂去老鸨给十娘她脱籍!

(杜十娘:“这件从良美事是妈妈你亲口定下的,如果妈妈要反悔,郎君拿上银子就走,儿即刻上吊自尽,届时妈妈可就人财两空!”

那虔婆思虑半晌,终于一咬牙道:“既如此,那你们公母俩立刻就走,任何衣衫头面首饰都是休想!”

说完,就将十娘与李家两个赶出屋外,又讨来锁头将房门锁上。)

那老鸨一没给杜十娘卖身契,更没去衙门替杜十娘脱籍,使得杜十娘她仍是一个没有民籍的黑户。

一个连亲生子女都不敢相认,就怕再被官府套上乐籍的黑户!!

所以十娘她才在投江前大哭道:“妾身就盼能用对你的一片真心感动公公,届时能在你家里给十娘留一个可避风雨的房间。”

(……怜妾至诚,收佐中馈……‘佐中馈’就是当一个通房丫头的意思。)

离开李甲,十娘她一定会受尽世人的百般欺负凌辱……就算不为姿色,这妆匣中的珠玉宝石也会招贼人惦记。

而十娘她作为一个没有脱离乐籍的风尘女子,连报官替自己伸冤都做不到(会被官府扣上乐户私逃的罪名,重新官卖给另外一个老鸨)。

这天下虽大,可除了和自己有过枕席之情的李甲家,杜十娘她真的无处可去。

然而就算想要在李家为奴为婢,终究还是被受过自己接济之恩的李甲给负了。

可怜,可叹。

等到清代中期花钱的出现,鸨母对手下女孩的压迫剥削上升到空前的高度,这点已经在之前的延伸阅读里写了,此处不再赘述。

总之就是那些苦命的女孩迭经盘剥,到头儿这手中也剩不下什么钱来。

此时要想替人赎身脱籍,那就得动一番脑筋了,咱的小说里也给指了一条道儿,忘了的再去看看就好。

在明清之后,很快就是新中国的建立。

从这一刻开始,所有饱受压迫的人们全都翻身做了主人,像秦楼楚馆之类的风月场所全都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哎呦,你瞧我这记性,差点忘介绍一个最最重要的女孩了。

她叫严蕊,是宋代台州太守唐仲友所管辖的一个营妓。

据说当时台州太守唐仲友很倾慕严蕊的才华,经常请严蕊至酒宴上歌咏新词。

而这个唐仲友所领导的永康学派极其反对由朱熹所推行的理学,多次在朝堂上公然驳斥,因此被朱熹怀恨在心。

这个研究发展理学的朱熹貌似是个‘正人君子’,实则人品相当恶劣!

他最后就把主意打到严蕊的身上。

因为按照当时的法律,一州的太守可以招唤该州教坊女子唱曲歌舞侍奉酒宴,但不得留宿。

所以朱熹就罗织罪名将严蕊下狱,并对其咄咄相逼,要她承认与唐仲友有床帏之事。

可严蕊宁死不从道:“身为贱妓,纵与太守有私,科亦不至死,然是非真伪,岂可妄言以污士大夫?虽死不足诬也”。

(既然沦落风尘,就算我真和太守睡了,那又能如何?

然而是非黑白,是能信口胡说的吗?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而朱熹因此恼羞成怒,多次对若女子严蕊动用酷刑。

史书记载‘(严蕊)两月之内,一再受杖,几死’。

最后这件事闹大了,都传到当朝皇帝的耳中。

于是皇帝派遣当时以公正著称的岳霖(岳飞之孙)来主审此案。

那岳霖一见到严蕊,就很佩服她的才华,于是就令她当堂陈述自辩,从此便有那一首千古传诵的‘朴算子’:

不是爱风尘,总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

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簪满头,莫问奴归处。

身为一派开宗立学之人,不把心思放在如何精进学问上,竟因一己私利而去强迫弱女子来诬蔑对手,妄图泼人家一盆私生活的脏水……我呸!

而那个唐仲友也是个缩头乌龟,被严蕊以性命救下却不思还情相报……身为须眉男儿,真是羞与此辈为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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