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7章 廿柒 人在斗罗,刚杀小舞(下为bjihnbih的打赏加更)(2 / 2)

加入书签

包括在自己,除了当初刚学会大六壬时处于好奇玩过几次,再之后自己也没触碰过,毕竟损耗生命力这种代价实在负担不起。

可那是在一般情况下的,问题是现在自己快要被小舞注入的生命精华撑爆了,不赶紧挥霍一下怎么行?

沉入内景,他先是试着问道:唐三所掌握的功法内容

然后出现的光球在他的感觉中自己消耗大概有百分之一个小舞的生命力才得到答案。

随着那股知识注入他的脑海,这让他颇为诧异,唐三手里可是有不少好东西的什么玄天功、鬼影迷踪什么的一大堆唐门秘籍,而且由于自己的功法无法外传的原因,他很早之前就在打唐三的注意了,有了这些功法他注定是要传遍全大陆的,那样所早就的直接影响就是斗罗第二三亖甚至五六七八直到第一百部都不会再出现唐门这个门派,或者即便出现了也不再是原本的唐门了,这么大的影响怎么可能只需要这么点?

不是说内景里问的问题所需要的代价和对世界的影响是成正比的吗?怎么才仅仅需要几千年的生命力?

不过还好,在内景里面时间和空间是没有意义的,现在把内景里的时间流速规定为外界的千万倍,这样几遍在内景里待上几万年在外界也不过是刹那而已,如此他就有足够的时间消磨小舞这巨大的生命精华了。

实际上也不需要那么久,之前完全是因为事态紧急急昏了头,在内景里待了大半天冷静下来马上就注意到自己应该询问的重点。

根据武魂觉醒之时看到的幻象,他知道自己有着很重的负担,那些幻象里的大妖真的是自己能打得过的吗?

所以自己问的重点应该在哪些大妖身上!

而这一切都关系到自己是否可以成事,人族的未来又该何去何从,所以他在用大约一万年的生命力换到了魂灵咒语和人造魂灵的制作方法之后很明智的没有问人造魂环怎么获得,毕竟归根结底这些还是在给自己身上捆枷锁,还是多问问有关世界真实的事才是重点。

而此时他甚至开始怀疑就凭一个小舞的生命里能不能支撑自己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问:我为什么不能把自己的功法传授给别人?

果然,这才第一个问题,所出现的光球比之刚才询问魂灵的制备工艺时甚至更大。

看着这个光球比起魂灵的光球并没有大很多他才松了口气,还在小舞的生命力支撑范围之内,既然这样那就好说了!

这一次他在内景里足足用了一个月才把光球打破,于此同时他才知道人族历代大能为了冲破桎梏,为了人族的自由付出了多么惨痛的代价。

武魂觉醒时看到的那些仅仅是冰山一角,今天问出这个问题也不过是薅下来九头牛里的一根毛,他不禁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有能力带领人族杀出一片蓝天?

内景对于他的回答很简洁,但也让人让他很绝望。

无他,魂环不只是枷锁,要知道魂环魂兽的灵魂构成,吸收魂环也就等于把魂兽的灵魂纳入了自己的身体里。

年限越高的魂兽灵魂自然越完整,也就越强。

那么一个拥有着多个高年限魂环的高级魂师若是不遭遇那些大妖也就算了,若是碰到了不但枷锁限制,甚至在必要时那些大妖可以直接操控魂环里的灵魂雀占鸠巢夺舍了魂师。

毕竟一个封号斗罗拥有着九个魂环,若是双生武魂则是十八个。

同一具身体里面除了自己的灵魂是自己的,剩下的几个魂环全站在自己的对立面,九比一甚至十八比一的巨大差距谁能受得了?夺舍只在须臾间!

要知道,年限越高的魂兽智慧也就越高,高智慧的魂兽的灵魂和魂师朝夕相处那么长时间,想要摸透这个魂师的习性,简直不要太容易,甚至被夺舍之后,哪怕这个被夺舍得魂师最亲密的人也很难分辨他是不是还是原来的他。

所以自己在带着这些人反攻时一但被大妖控制着夺舍了那么造成的灾难可不是死个人这么简单,说是一招不慎,满盘皆输也不为过。

而这是有着前车之鉴的。

聪明人自然不止自己这一个,更何况他也不觉得自己是聪明人,早在不知多少万年前的那一代人族先贤里就曾有过像自己一样拿到传承并决定担下这个重担的人。

哪位先贤也清楚人多力量大的道理,所以很慷慨的把自己的传承教给了他的追随者,哪位先贤的功法甚至自己的还要好上不知道多少倍。

结果就在他筹备完毕准备反攻的当天晚上,他部下所最强的几员大将陆续被夺舍然后临阵倒戈反捅一刀,一场浩浩荡荡的战斗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哪位先贤深知人族疾苦,甚至直接献祭自己的生命临时破开时空把自己的传承洗净之后连带着自己的一缕神魂放了进去,让人类还能有机会再度向压在人族头顶上的那座山发起挑战。

只是这位先贤仅剩的意识为了后来者的安全干脆封禁了原本的功法,重新选择了一个不容易被那些大妖注意到的小世界记录了他们的修行道路,并在自己每一次将要做出重蹈他覆辙的选择时做出提醒,这才是自己的功法由来和为什么不能传授他人的主要原因。

毕竟只有活着才能有希望,虽然现在距离哪位先贤起事已经过去了不知多少万年,但可以肯定的是既然那些大妖要拿人类养炮灰,为了防止再有那次的事情发生,对人族的监控绝对不会少,难怪不让自己传别人功法,有着这样的前车之鉴,若是在同一个粪坑里踩两次屎那不是有病嘛!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