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说见就见的当事人(2 / 2)
“韦薇安,叶先生提前回国,下午一点来律所见面。”
“好的,沈律师。”
韦薇安挂了电话,无奈地摇摇头。这位叶先生,是个半红不紫的明星,正和公司闹解约,沈淇代理了他的案子。本来说好后天见面,这是临时提前了。
可下午……
韦薇安看一眼桌上的日程表。今天下午她早就请了假,要去4S店提车的。
可谁让她干了这一行呢?律师工作就是这样,客户一个电话,天南海北也要立刻奔赴,随时来一段“说走就走的旅程”。
还好对方约的下午一点,按沈淇的工作习惯,这样的约见不会超过一小时,去提车还来得及。
就是林凯歌……
韦薇安想了想,给林凯歌发了一条微信。
“对不起,下午临时见个客户,要结束后才能过去。”
林凯歌秒回:“没关系,工作重要。”
“那我出发时跟你说?”打完这句,韦薇安很忐忑,好像人家堂堂一林站,就是没事干供自己差遣似的。
赶紧又加一句:“但是占用你太多时间也不好,要是你有事,我一个人去。”
“没事。”
林凯歌只回了两个字,又是秒回。
韦薇安一时也吃不准,这个“没事”,是指的他下午没事,还是指的韦薇安迟到也没事呢?
反正就是“没事”。
韦薇安也没时间多纠结,她要赶在下午会见叶先生之前,把手上的工作赶紧做完。
…
事实证明,惯例的存在,就是为了突显个例。
比如今天这位叶先生,就打破了沈淇律师的惯例。
首先叶先生迟到了。一点半,他戴个大墨镜出现在正方律师事务所时,前台的夏莉激动得连张了三次嘴,才发出声音,说了一句:“叶先生您找谁?”
叶先生压低下巴,从墨镜片上看了一眼夏莉,问:“这样你还能认出我?”
夏莉差点说“烧成灰也认识你”,还好,太紧张,卡壳了,这句没说得出来。
叶先生也没指望她回答,推回墨镜,沉声道:“我和沈淇律师约好了。”
夏莉立刻接通了沈淇的电话,然后满脸堆笑对叶先生:“沈律师在一号会客室等您,请跟我来。”
对于明星的迟到,沈淇似乎也早有预料。但叶先生的语无伦次,实属意外。
作为助手,韦薇安努力地记录着叶先生的各种描述,却发现这些描述本身都自相矛盾。
比如叶先生说当初公司承诺每年上两部戏、一个综艺,但没多久又说公司承诺的是给他每年出一部专辑。
韦薇安倒是不追星,但家里的钱女士是爱豆记录仪啊。
韦薇安不止一次听钱女士说,这位叶爱豆根本不会唱歌,偶尔出个现场都要对口型假唱,就这,还出专辑?
看着记录上的满纸荒唐,韦薇安觉得,三点怕都结束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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