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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失忆前和失忆后一样讨人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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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少爷,我先给你剥个橙子?”

一旁长相清丽的青年惴惴不安询问。

“谢谢,麻烦你了。”

柒柔声道谢,尽管依然面无表情,却足够让对方震撼。

见、见鬼了……

少爷竟然变的这么有礼貌。

骆锦飘飘然拿起桌上的橙子开始剥皮。

“少爷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我叫骆锦,是你家司机的儿子,我俩从小一块长大,你今年19岁,我22岁,现在担任的是你助理的工作……”

“助理?”

柒微微偏头,疑惑的询问。

殊不知那张雌雄莫辩的小脸做出这样的动作有多诱人。

骆锦以往只觉得自家少爷好看,而失忆后越发好看了,害得他小心肝扑通扑通乱跳。

想到少爷的性取向,他深深打了冷颤,默默将凳子往后挪了几寸,这张脸,太诱人犯罪了,一不小心就会被掰弯。

“是的,少爷,您的职业是明星,是当红男团Ares_king的主唱。”

“歌手?你说我是个歌手?!”

柒心尖一颤,眼中震惊和惊喜一闪而过。

“是、是的呢,少爷……”

骆锦摸不准他是喜欢还是不喜欢这个职业。

以前的少爷,无疑是厌恶这个职业的,她虽然有着天籁般的嗓音,性格却极度孤僻和阴暗,非常讨厌将自己曝光在艳阳下。

“唔,我喜欢这个职业。”

柒不擅长笑,怕吓到对方,只能危襟正坐认真的点点头。

她,喜欢唱歌!

喜欢到命都可以不要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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