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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付法律责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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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邵琛淡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却是将林蕊歌手里的话筒拿给刚指证林蕊歌的女证人。

林蕊歌看着这一幕,眉宇间的褶皱更深了。

女证人拿起话筒,双手紧紧的握住,声音里带着几分慌张:“大家好,我叫王晴,今年26岁,我刚刚来过,你们也知道,现在我返回是因为我有很多话还没说完,首先,我在此声明,我将会为我接下来要说的话付法律责任。”

此话一出,现场议论纷纷。

记者A:“付法律责任是什么意思?”

记者B:“是啊,这要是上升到法律层面,那恐怕这事情不简单了。”

记者C:“可是你说这不是刚刚来指证芮戈的吗?现在又是什么情况?”

林蕊歌蹙着眉看向霍邵琛,那双漂亮澄澈的大眼睛充满疑惑,两人四目相对。

林蕊歌:什么意思?

霍邵琛:放心,交给我。

两个人眉宇之间的交流,很快被助理理解成了眉来眼去:BOSS,谁前两天说的,不合适,保持距离,远远看着就好来着?怎么现在就嘚瑟到人跟前来了?还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王晴:“我是芮戈请来的没错,原本也是要来这里将清楚的,但由于刚才发生了一点插曲,导致我现场临时倒戈,在这里首先要跟你们说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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