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罗尔(2 / 2)
“天龙人?”布鲁斯好奇问道。
“不不,是真正的龙人!龙头人脸、长着鳞片、蜥蜴尾巴,会飞会喷火的!不过智商很低,不像是真正的人,倒是跟‘海王类’比较类似。而且硬,硬极了,子弹都打不进去。我跟地上的‘那些家伙’打了一架,靠高爆手榴弹杀了一只,但自己也被打昏了。要不是拉雅姐及时赶到,我就没命了。”
黄毛心有余悸地说道。
“……要不还是算了吧?”曾经是克莱姆队友的矮胖子说道,“克莱姆说,人生在世,命最宝贵,这听起来,连地上的怪物都不是咱们能对付的,何况地下……”
“所以那个克莱姆死了。我亲手杀的。”叶明珠披着一身红光,冷冷道。
矮胖子惊吓地向后跳去。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仙云履”队的浩轩皱起眉头,看向遗迹内部,“这是咱们完成任务的唯一希望。横竖都是死,就算没有‘黎明之花’的朋友帮忙,咱们也得拼了。”
“浩轩长兄有陈王之勇。等死,死国可乎。”
柳凌霜突然摇头晃脑地背出一句。浩轩呆住了,何闻笛则笑眯眯地抚摸她的脑袋,惹得她大声抗议。
“好。地上部分有‘龙人’,地下则可能是‘狂暴龙人’,至少咱们知道这情报了。”何闻笛说道,“总体数量有判断吗?用没用‘标记重捕法’?”
“我的小何大姐哟,”有伤的黄毛抱怨道,“还重捕呢!我碰上三个,就被大火烧成这样,要是碰上‘十龙大队’,我们队除了拉雅姐都得交代了。”
刚被叶明珠震了的矮胖子却突然动容,翻出一个小笔记本。
“……它们通常以3~10条为一组,一起行动,类似狼群。以洞穴里滋生的藤蔓、甲虫为食,但嘴很馋,可以用兽肉诱杀之,但毒药效果不大。似乎被赋予了守卫洞窟的使命,虽然平时行动貌似正常,却绝对不会踏出遗迹一步,无论白天黑夜。另外,它们的喷火、爪子和尾巴是主要攻击方式,弱点则是喉咙、后脑勺和第三脊椎,也就是头颅一带的部位……总数嘛我没有关注过,不过按遗迹的规模推算,再多也不过一百来条吧?”
全场静寂。
何闻笛最先反应过来,竖起大拇指,“干得漂亮!怎么想到去观察的?”
“我是可疑人士嘛。”矮胖子忿忿不平地说道,“大家都看不起我,什么事都不让我做。拉雅姐算是好的,但也只让我看守营地,整理备品。我就只能干点在营地就能干的事咯。再说,那个被你们叫成烂人的克莱姆,对我可是蛮好的,教过我要细心观察敌人、评价实力,赢不了的时候,哪怕跪地求饶也要活下去……”
“那个克莱姆?”叶明珠不屑道,“他可是把你们的另一名队友,当成肉盾来使用!你难道要说,他只把你当朋友,而不在乎那个因诺什么的少年的死活吗?那就更渣了!”
“这!我不知道!我脑子很乱!”矮胖子一肚子火却又不敢发,“我不相信克莱姆是那种人——”
“他掩饰得很好罢了。教了你一堆东西,搞不好也是为了卖你的时候更便利些。”
“住口——”
“够了,明珠!”何闻笛制止道,“纠结一个死人没意义,胖子兄的情报做得很好,这是重点。那咱们就慢慢诱杀龙人,往里推进吧。大家要沉得住气。对了胖子兄,你叫什么?”
“罗尔!安内姆·罗尔!”
胖子闷哼一声,把笔记本丢给拉雅,又缩在队伍一旁了。
倒是拉雅拍了拍他的肩,“谢啦,罗尔。”
“……”
之后,全体稍微做了个誓师,表态要“拿到冥王,撼动世界,大家一起回主神空间去”,便向里进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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