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绝卖(2 / 2)
于是领养成了周亚景的选择。
一次买养三个,分别是七、八、九子。
回答第2个问题。
为什么长子、二子、三子是大妇周时的养子,而不是亲生?
郑奕住第一次离开家乡时,和大多数人经历一样,15、16、17岁离家。
那个时候童养媳周时还不到十岁,如何生子?
郑奕住到了爪哇,一切从零开始。
前五年打工仅能吃个半饱。
第五年才开始经商,从走街串巷、往返深山部落的贬货小货郎开始,之后升级到摆摊。
少年的郑奕住吃了什么都不懂的苦,足足磨砺了五年。
张新就是看到这点,才从摆摊始步。
第六年郑奕住认识了一起摆摊的蔡三娘。
这时郑奕住22岁,少男少女、干柴烈火,大家都懂。
不久后两人的大女儿出生。
那么问题来了,家里的童养媳还没有圆房...
周时的家庭地位及及可危。
于是老母亲一封又一封信催促他回去和周时圆房。
可是生意那能说走就走?
于是有后面一幕,老母亲为儿媳妇做主,一次买了三个养子。
而且特意都比蔡三娘生的女儿大,分别是长子、二子、三子。
周时的女主地位得到稳固。
回答第1个问题,养子。
12个儿子、8个女儿,其中6个儿子是买养的。
这是沿海一带的特点,某些侨裔。
自己有儿子,甚至有好几个儿子,却仍然收养义子,甚至收养好几个义子。
很明显,这些侨裔商目的已经不是为了宗法传统、香火传承,而是经济事业的需要。
别拿前世的公司制度、人才招聘制度和这个时代比是不公平的。
这个时代,就认儿子。
那怕是邻居打架,也是儿子多的一方更有优势。
何况是生意做到大的富商?
儿子必须得多。
那,这些养子是哪来的?
这里有两种途径。
第一:人贬子。
社会贫富分化严重,有的人有钱买子女,有的人被迫卖子女,贫富分化是买卖义子存在的基础。
人贬每次贬来几个到十几个。
像卖猪仔一样,这家买一个,那家买一个,卖完了人贬就走了。
这种方式得来的养子,养父母均不知养子的亲生父母是谁,家在哪里,买家也不与人贬子立契。
第二:中间人介绍。
在社会习俗中有一种说法‘卖子不叫儿子名’。
父母将子女卖出去是‘绝卖’,是不回头的。
虎毒不食子,父母对儿女有天然感情,不愿将他们出卖。
可连自己生存都不能为继,遇到这种情况,他们将子女卖给富有人家,一则自己可以得到一笔钱,缓解极端困境。
二则子女今后生活得好一些。
父母与儿女双方都有比较好的机会。
养子买进家门后,要到祠堂内举行认亲仪式,并邀请族人、亲友围观。
拜祖宗,依照养父姓,按族谱辈分重新取名、入家谱。
做完这一步,养子即可以拥有继承财产的地位和权力。
所以,在家里、在族内、在乡间,养子的身份人所共知、不是秘密。
那么,买进来的养子会不会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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