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青鸟(2 / 2)
按照书中记载的,还有邓布利多所提醒的修炼要点,胡修吾顺着这股力量,也约束体内身神,不要抗拒这股力量,也无畏缩之意,勇往直前。
很多巫师尝试阿尼马格斯失败,就是因为对重塑身体的剧痛,而产生了惧怕和后悔之意,使魔咒的力量运行沉滞,没能将魔咒的能力完全发挥出来,导致魔咒只完成了一部分,变得不人不妖。
只是长出一个兽头,手臂变成翅膀,这还是好的,还有的阿尼马格斯形态是昆虫和鱼类的,失误后很有可能出现生命危险。
而且阿尼马格斯要是失误了,自己是无法变回来的,只能在医师的帮助下,慢慢恢复。
伴随着剧烈的疼痛,胡修吾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慢慢变小,身上衣服法器缩进了身体,皮肤表面毛孔有东西不断生长冒出,紧贴着皮肤,遮挡寒风。
很快那清爽的少年郎不在,一只酷似麻雀,浑身羽毛蓝中泛青,好似烟雨过后的天青色,清雅美丽的雀鸟在原地扭头晃脑。
这雀鸟虽然不如乌鸦,苍鹰一样鼎鼎大名,但也不是无名之辈,
那是青鸟,
传说中西王母的使者,曾经领着周穆王,去见西王母。
胡修吾举起翅膀,满意的点着鸟头。
传说中青鸟是人神使者,是连接人与神之间的纽带,倒是和他不谋而合,
不过青鸟本身并不是如火龙一般的天生灵种,只是和玄猫、渡鸦,白蛇等一样通灵聪颖,会依照本能游走在灵气富裕之地,所以被世人推崇惊叹,而记载在书籍中。
不过,胡修吾虽然变成了青鸟,但他做了二十年的人,却从没有做鸟的经验,很不适应用两只细长的鸟爪走路,笨拙的好似刚出生的鸡仔。
刚走了两步路,就跌倒在地上,窝在地上绒毛蓬松,圆滚滚的好似一个青蓝色的毛球。
又可爱,颜值又高,也难怪西王母会豢养青鸟为自己的使者。
不过此时胡修吾没心情欣赏自己的样貌,叹了一口气:走路都这么笨拙,更别提飞行了,看来做鸟也需要练习。
既然这样,胡修吾没必要留在这里,今夜他已经浪费了不少时间,避免天师和毕游龙担心,还是先回到霍格沃兹好。
胡修吾回想着自己原来的肉身模样,仗着自己对肉身的掌控能力和了解程度,胡修吾一次就成功切换回人类模样。
随后便通过飞路网,返回了霍格沃兹,回到客房,张灵玉也已经变了回来,天师也回来了。
张之维身上干净整洁,一点也看不出来刚刚对决过,英伦巫师心头恐惧的化身伏地魔。
毕游龙正在倾听,张之维讲述刚才和邓布利多离开后,都发生了些什么,张之维侃侃而谈,抑扬顿挫。
此时,天师虽然身披道袍,却也不像是个道人,倒更像是街头的说书人。
见此,胡修吾莞尔,
张怀义老师说过,天师当年可是山上嘴最松的人,为此没少受老老天师教训。
这些年,他怕也是憋坏了。
进了屋后,胡修吾凑到天师身边,向天师行礼后,静静的听着张之维说书。
胡修吾本以为,这不过是个他已经猜到结局的故事,没想到竟然还有反转。
谁料,张之维最后竟然摇摇头:“···不过那个叫伏地魔的妖人,还是跑了。”
跑了!伏地魔有这么大的本事,竟然能从邓布利多和天师手里跑掉?
胡修吾惊讶不已。
“那个妖人本来马上就要被我和邓布利多道友逮住,结果突然有一群食死徒闯进了我们三者之间,救走了伏地魔。”
说起伏地魔逃走,张之维语气都没有什么波动,并不觉得可惜,但说起那群食死徒,天师的语气却凝重的许多:
“那群食死徒和之前那批人完全不同,就像是昔日黄巾军一样,简直把伏地魔当成神一样崇敬,为了救他,视死如归,几乎是自杀式的冲向我和邓布利多。”
“那群食死徒死伤惨重,可我们两个也还是被他们分开了心神,那个伏地魔就抓住时机,腾挪而走。”
胡修吾疑惑:“奇怪,邓布利多教授不是说过,食死徒已经所剩无几了,哪里来的伏地魔的死忠。”
张之维说道:“听那个叫巴蒂的人说,那些人是从一个叫阿兹卡班的地方逃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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