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布局音乐版权(2 / 2)
谷禽 沈浪见状微微点头,正色道:“各位应该知道,星辰中文网也是我们公司的产品,我本人也是一直非常重视版权的,最近我们公司跟魅族合作推出了一款移动终端,我打算做一款音乐社区平台。”
在场的音乐公司负责人都是面面相觑,不太明白沈浪口中的音乐社区平台是什么意思,毕竟都是干音乐的,对互联网都不太懂。
“沈总,能不能说得直白一点?”杨守成道。
沈浪笑着说道:“各位都知道,现在市面上有很多音乐播放软件,他们提供的只是音乐播放功能,用户需要在电脑上把那些盗版音乐放到mp3或者手机的内存卡里,才可以播放音乐,而我要做的这款音乐社区平台,音乐播放跟下载仅仅只是基础功能。”
“更重要的是赋予它社交属性,音乐是最直接最能感动人的艺术之一,总有那么一首歌会触动人内心最柔软的部分,这个时候用户就有了表达的欲望,但是普通的音乐软件是没办法满足用户这种欲望的,而我们会给每一首歌都开通评论功能,让用户不仅可以发泄内心的情绪,还可以跟陌生人进行交流、分享。”
沈浪见众人还是一脸迷茫的样子,只好继续解释:“各位应该都知道百度贴吧吧?将来我们的音乐社区就相当于一个专门的音乐贴吧,喜欢一首歌或者喜欢一位歌手的用户,可以通过歌曲下方的评论找到自己志同道合的朋友,同时我们也会开通一些歌手专区,将来各位公司旗下的艺人发专辑,或者是发表新歌,都可以在这个社区进行宣传。”
“当然,我们其实也可以跟其他音乐播放软件一样直接做盗版,不过就我个人的情感来讲,还是希望可以获得各位的支持,不说扭转盗版猖獗的局面,至少要为华语音乐保留一颗火种。”
会议室里再度变得热闹起来,杨守成、段钟沂等人也都相互低声交流起来。
他们也都明白这个音乐社区的好处,可是让他们就这么把手里的音乐版权交给沈浪,又实在有些不甘心。
沈浪见状也不心急,他从一开始也没打算白嫖,这么说只不过是为了压低这些音乐公司老板的心理价位,要知道就算是白菜价,一旦量大了,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我们公司内部制定了两套方案,各位可以看看哪套方案适合自己,自行选择。”
“一套方案是,直接把音乐版权授权给我们,我们通过用户无线下载收费的模式,跟各位进行分成,另一套方案则是,我们直接买断各位手头上的音乐电子版权。”
一听沈浪肯花钱,在场许多音乐公司都兴奋起来,先不说钱多钱少,只要能卖出去就是收益,放在手里也是被盗版白嫖。
不过相对于滚石、英皇这些大型唱片公司,杨守成、段钟沂的想法就有所不同,他们开始权衡这两套方案,哪套收益更高。
杨守成对沈浪道:“沈总,我想知道,你们跟魅族合作的这款移动终端销量如何?”
“目前还没有正式开始销售。”沈浪耸耸肩,他自然是希望直接买断版权,第一套方案不过是用来当陪衬的。
一听沈浪说完,杨守成跟段钟沂大失所望,最后也都选择了直接买断。
倒是一家叫做阿尔法的唱片公司选择了分成,这让沈浪大为不解,跟对方深入交谈之后才知道,原来这家叫做阿尔法的唱片公司,就是周董所在的唱片公司。
至于具体的买断和分成价格,沈浪就没有参与了,这种事用不着他亲自出面,这些音乐公司的老板也都不会亲自下场,一方面是他们不一定懂,一方面则是为了留下回旋的余地,不然谈判的时候一激动双方撕破脸,就麻烦了。
沈浪作为东道主自然要请这些人吃顿饭,酒席上大家推杯换盏,不少音乐公司老板都喝醉了,沈浪也早就安排好了酒店让他们入住。
王仲磊等沈浪把其他人都送走,这才拉住他。
“沈总,你给兄弟透个底,你这又是投资拍电影,又是布局音乐版权,是不是打算进驻文娱产业?”
沈浪打了个酒嗝,喝了口水,缓了缓,看向王仲磊,笑道:“王总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王仲磊正色道:“沈总,你看我们华谊怎么样?”
“挺好的啊。”沈浪随口回答。
这个时期的华谊还是一派蒸蒸日上的景象。
“沈总如果有兴趣,我跟大哥可以出让一部分华谊股份给沈总。”王仲磊见沈浪不正面回应,也只好主动提出来。
一个消息就把整个华语乐坛这些顶尖音乐公司全都召集到一起的景象,让王仲磊再度对沈浪的影响力有了全新的认识,他现在最怕的是如果哪天沈浪不声不响的投资了其他影视公司,到时候就麻烦了,还是要赶紧抱住这条大腿。
沈浪有些意外,不过一想,现在投资华谊怎么样也不会亏本,到时候大部分跟杰克马一样抛出去,赚个几十倍的利润,也算是一笔成功的投资。
“王总打算出让多少股份?”沈浪问道。
王仲磊咬咬牙:“10%,只要沈总出资67万元就可以了,怎么样?”
沈浪暗暗好笑,自己这算是截了杰克马的胡吗?
“成交。”
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沈浪自然爽快答应。
王仲磊回到酒店房间之后,就给哥哥王仲军打去电话,把情况说了一遍。
王仲军夸赞道:“嗯,做得好,虽然代价有点大,不过有了沈浪作为股东,对咱们将来进行融资有很大帮助,值得。”
很快,各大音乐公司将版权卖给激浪娱乐的消息,开始在网上流传,这让许多做音乐下载网站的公司纷纷嘲笑沈浪是有钱没地方花。
但是李岩宏却从中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味道。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