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学着点(1 / 2)
镜头对着桌上的一本书,书上的首页是“作者简介”的字样,然后是许征的肖像,在肖像下方写着“新锐律师:潘肖”,不过许征的手拿着笔划掉“新锐”二字,写下“著名”二字,然后关上书页。
“事实已经够明白了,他就是盗猎珍禽杀害执法人员的凶手!”一个人在陈述着。
这时候,许征手里的笔又开始画写起来,封面上的标题是《精彩案例99》,许征在旁边画出“+1”的大字样。
然后拿下眼镜看看镜片。
“检方证人陈述完毕,请辩方律师陈述!”
“谢谢审判长!”许征戴上眼镜,舒坦地靠在椅背上,“从头到尾我都没有听到我的当事人在里面说过一句话,所以我不明白,这份所谓的证据,跟我当事人有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吴彦昌立刻拿起一张照片,“车上发线了阿拉泰鹰隼的毛,我断定这就是……”
“你说你断定你认为,这不行,法庭是讲证据的,你所提供的都是线索,线索不能作为证据!”许征说,“我来告诉你什么是证据!”
“王警官,请问案发当天中午,你是否和死者在一起?”
“是!”
“请问你们喝酒了吗?”
“记不清了!”
许征拿起一份材料,说:“大家请看,这是案发当天中午,王警官和死者一起在大福地茶餐厅消费的账单,上面写着你的名字,谢谢!”
材料被传给吴彦盛看。
“你们点了一份烤羊腿,一瓶XX酒和四瓶啤酒,这堪称豪饮啦,所以我们不得不承认,你们这次饮酒,是导致这次交通意外的直接原因,你同事的不幸,和你有着间接的关系!”
“你再说一次!事实什么样你心里边儿清楚,你别给我从这儿胡说八道!”
“审判长我抗议,他这是人身攻击!”
……
“卡!这条过了!”
这段是在法院里的情节,也是整部戏里唯一的群戏,除了重点镜头潘肖、王警官、詹铁军以及王波饰演的杀手之外,还有审判团队和观审的群众,所以只要有人出现差错,就要推倒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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