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161、有情不止于唇齿(1 / 2)

加入书签

(正在拼命码字中……)

穆茗睡着,突然感觉有人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背,他睁开眼,看到了路瑶红着脸,满脸的歉意。

“啊,不好意思!穆茗同学。我……“路瑶有些语无伦次。

“老师在看着你呢,上课睡觉终归是不好的,你昨晚……没有睡好吗?”路瑶的声音细若蚊吟。

”嗯,多听几次这种课,我的失眠就可以治好了。”

“你都不用为考试做准备的吗?”路瑶有点好奇。

“我是艺考生,文化课分数已经够用了。”穆茗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哦,这样啊。”路瑶释然了,她确实知道很多学音乐或者美术的艺术生会在高中时期外出接受培训。

这样虽然比较烧钱,但对于有这方面天赋的学生来说,这也不失为能考上好大学的一种办法。

“穆茗同学,你会哪些乐器呢?”路瑶有些羡慕,她也是个很喜欢音乐的女孩子,但舞台不属于她。

在贫穷面前,梦想不堪一击。

“钢琴、长笛、架子鼓,还有小提琴,钢琴是练了最久的。”

“小提琴啊,江岸芷也很喜欢。她初中的时候代表学校参加比赛还获过奖。”路瑶说着,有些崇拜地看着坐在她前面的江岸芷。

“不过,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哦,你不要告诉别人。”路瑶凑到了穆茗耳边。

“上初中的时候,有一次我考砸了,不开心,傍晚出去散步就正好撞见了江岸芷。”

“她很小心很警惕,跟做贼一样,生怕别人发现。然后我就很好奇,就跟在她后面。”

“她去了一个小林子,趁四下无人的时候就开始练小提琴,拉的超级难听,就像在锯木头一样。”路瑶忍不住笑了笑。

“而且最搞笑的是,她在练习之前还要很庄重地说上一段“下面有请国际小提琴大师江岸芷为我们带来圣桑:引子与回旋随想曲”,说完了还要再鞠个躬。”

“你能想象,她神情肃穆地锯木头的样子吗?”

路瑶捂着嘴,笑得肚子疼。

穆茗嘴角略微扬起,指了指前面。

路瑶转过脸,对上了一张面无表情的脸,江岸芷脸上像是覆盖着一层阴霾,那双美丽的眼睛像死鱼眼一样盯着她。

对上她的死亡凝视,路瑶吓了一跳,赶紧缝上嘴巴,这一瞬间仿佛心脏骤停。

江岸芷看了穆茗一眼,穆茗别过脸,用手托着腮,装作没笑的样子,但颤动的腹部已经出卖了他。

江岸芷的脸红得跟熟透了的蔓越莓似的,绯红从脸颊蔓延到耳尖,再蔓延到脖颈。

头顶像烧开了的水壶,要冒出蒸汽。

她冷冷地看了路瑶一眼,就把脸别了过去,饱满的胸脯剧烈起伏着。

在被人发现的那一刻,那份优雅与仪式感荡然无存。

她记得那个时候见到路瑶时的惊慌失措,也记得自己落荒而逃的样子有多狼狈。

就像青春期中二病少年的日记被公开处刑一样。

尴尬到脚趾头可以在地上抠出一栋三室一厅的房子。

正如程兰泽写的玛丽苏小说在被自己老妈在亲戚面前大声念出来之后,也成了她嘲笑的对象一样。

坦白说,她有点生气了,她不想让穆茗知道自己的糗事。

上午的时间一晃而过,穆茗穿过拥挤的人潮,朝着音乐教室走去。

他一生中最孤单的时光是在一个物质匮乏的孤儿院里,终日与一架古旧的钢琴为伴。

没有音乐,他可能会死。

他从小就是个寂寞的孩子,不爱说话,也拒绝让人走进自己的内心,只有院长和汀兰对他好。

在他还是苏茗的时候,记忆中经常会有人来院里,这时候汀兰总是会和他一起躲起来。

他问为什么,汀兰总是说:“那些人都是坏人,会把我家茗儿带走的!”

许多大孩子都被送走了,离开的大多数是男孩,他们被一些盼儿心切的老年夫妇带走。

少有的被带走的女孩,也是因为穷人家讨不到媳妇,带回去给自己孩子做童养媳,这在贫穷落后的地方并不少见。

不乏有孩子偷偷跑回来的,哭着不想走。

苏茗很聪明,不需要别人教也能读懂人生这本书。他知道他们过得不好,因为过得好的孩子,都不会再回来了。

这样孤单的生活一直持续了很久,直到有一天,一个衣着华贵的人来到院子里。

漂亮的小轿车停在院子门口,好多孩子都跑出去看。

听院长说,那是个很成功的商人,他给孩子们带来了很多礼物,孩子们都特别喜欢他,围着他,踮起脚把手伸得老高。

商人拿出好多精致的玩具,还有漂亮的衣服,面带笑容地分发给他们,那些孩子们簇拥在一起,眼里满是渴望。

苏茗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最外面,只是默默看着。

姐姐蹦蹦跳跳地走到他面前,笑吟吟将一个小熊维尼递给了他,摸了摸他的头。

他其实一点也不喜欢抱着蜜罐的小熊维尼,他比较喜欢跳跳虎。

因为在他心里,老虎是很强大的代表。孤独又强大地活着,从不依靠任何人。

商人说要从孩子里选择一个人做他的继承人。那些小孩就彻底疯狂了,因为他们做梦都想离开这个地方。

去了大城市,就能住进大房子,有好多吃不完的零食,好多漂亮的衣服和精致的玩具。

以后就不用挤在乱哄哄的宿舍,不需要再穿打了补丁的衣服,也不会饿肚子。

孩子们哭喊着,诉说着自己有多么不幸,跪在商人的脚边苦苦哀求。

他们一点也不像孩子,更像是饱受世态炎凉的市井小民。

商人最后想带走的是不争不抢的汀兰。毕竟汀兰那么听话乖巧,那么可爱,谁都会喜欢的。

不会有人喜欢像刺猬一样的他。

“所有想从我身边带走姐姐的,都是坏人!”他这样想着,扔掉了小熊维尼,一个人跑了出去。

他躲在树林里,坐在和姐姐一起编制的秋千上,哭了很久。

“嘿!”姐姐突然跳到了他身前,鼓着腮帮子做出各种搞怪的表情。

他停止了哭泣,眼眶红红的,止不住抽噎。

“茗儿乖~不哭哦~”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棒棒糖,撕开了糖纸塞到了他嘴里,又摸了摸他的头。

眼泪是咸的,糖是甜的,她的手是暖的。

她走到他身后,轻轻推着秋千。

“嘻嘻,茗儿你放心吧!姐姐永远不会离开你的!”

苏茗终于破涕为笑,可是他又觉得自己很自私。

姐姐去了大城市,一定会过得比现在好。爱一个人,就应该让她过得更好,而不是将她和自己捆绑在一起,成为她前往幸福路上的阻碍。

天黑的时候,姐姐才牵着他的手回去,那辆漂亮的小轿车已经不见了。

回到房间里,他缠着姐姐给他讲故事,她念的是《小王子》。

某一天的清晨,外面下着很大的雪,汀兰一个人离开了,没有和任何人告别。

具体是哪一天,苏茗已经记不清了,反正不是给他念《小王子》的那一天。

所谓“永远”,也不过只是一段不长也不短的时间而已,也许比一天短,也许比一生长。

苏茗醒来后也没有哭,因为他要像老虎那样孤独而强大。

孤儿院只是少了一个人吃饭,苏茗的话更少了,仅此而已。

两年后,苏茗收到了汀兰的来信。至于为什么是写信,而不是电话,汀兰说这样有仪式感。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