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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福州通判(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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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德诺认不出唐汉,如同一个普通老者,微微弱弱道:“是,客官。”

不多时,丑女扮相的岳灵珊端着一盘牛肉和一壶酒走了过来,放在唐汉面前的桌子上,淡淡的女人香味飘入鼻中,唐汉心中苦笑,这cospy也认真点,哪有普通家女子身上会带着香囊呢。

又见岳灵珊的手臂洁白娇嫩,显然是大家闺秀才有,若是详细观察,真的是破绽百出。

正在唐汉要拿起筷子时,就见前方有几人纵马疾驰,为首一匹马全身雪白,马勒脚镫都是烂银打就,鞍上一个锦衣少年,约莫十八九岁年纪,左肩上停着一头猎鹰,腰悬宝剑,背负长弓,泼喇喇纵马疾驰。身后跟随四骑,骑者一色青布短衣。

“这便是林平之么,果然长得一副好皮囊。”唐汉微微打量了那锦衣少年,知晓此人便是林平之,这林平之眉清目秀,甚是俊美,也难怪后来岳灵珊会移情别恋,跟了林平之。

实在是从外貌而言,令狐冲相差林平之太远。

就如前世,哪个女孩子不喜欢小鲜肉、不喜欢大帅哥呢?

男人对美女没有什么免疫力,女人同样是对小鲜肉、大帅哥没有免疫力。

林平之的随从拿了一只野鸡、一只黄兔,交给劳德诺道:“洗剥干净了,去炒两大盆。”

其中一人又道:“这位林公子,是福威镖局的少镖头,少年英雄,行侠仗义,挥金如土。你这两盘菜倘若炒得合了他少镖头的胃口,你这开酒招子的本钱,不用多久便能赚回来啦。”

劳德诺道:“是,是!多谢,多谢!”提了野鸡、黄兔自去。

唐汉喝酒之余,也是稍微打量着林平之。

对于林平之,唐汉是颇为有好感的,其生在富庶的家庭,自幼被万千宠爱,不识人间险恶,武功不高却仁侠好义,纯净高傲,至美至孝。青城弟子欺负岳灵珊和劳德诺扮演的爷孙二人,林平之不惧青城派势大,行侠仗义,导致杀了余沧海的儿子。而且他还是铁骨铮铮,颇具担任,直接说道:“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那姓余的四川人,是我林平之杀的,可跟旁人毫不相干。要报仇,尽管冲着林平之来好了,干刀万刚,死而无怨,你们一而再,再而三的杀害良善,算是甚么英雄好汉?我林平之在这里,有本事尽管来杀!不敢现身便是无胆匪类,是乌龟王八羔子!”

都说笑傲无侠,但是唐汉却认为,林平之却是颇为侠义之人,福威镖局被灭门,父母被青城派带走之后,林平之一路跋涉去四川搭救双亲。生逢乱世,自己身上一两银子都没有,在看见路途中果树的时候,虽然饿到不行,想要充饥。但是一想到林家三代没有做过这样的勾当,就立马打消了这样的念头。虽然身负血海深仇,但是却不忘侠义之道。

只是命运如此让人气愤,林平之屡遭算计,最后一步步走向另一毁灭性的极端,杀伐残酷,狠辣绝决。

这时候,忽听得马蹄声响,两乘马自北边官道上奔来。

两匹马来得好快,倏忽间到了酒店外,只听得一人道:“这里有酒店,喝两碗去!”

唐汉望了过去,只见两个汉子身穿青布长袍,将坐骑系在店前的大榕树下,走进店来,向唐汉、林平之等晃了一眼,便即大刺刺的坐下。这两人头上都缠了白布,一身青袍,似是斯文打扮,却光着两条腿儿,脚下赤足,穿着无耳麻鞋。

唐汉知道川人都是如此装束,头上所缠白布,乃是当年诸葛亮逝世,川人为他戴孝,武侯遗爱甚深,是以千年之下,白布仍不去首。

果然如同原轨迹一般,在岳灵珊端着酒上座时,其中一人突然伸出右手,要托向岳灵珊的下颏。

而林平之这下子就看不过去了,伸右手往桌上重重一拍,说道:“甚么东西,两个不带眼的狗崽子,却到我们福州府来撒野!”

却是看不得这几个四川之人欺负柔弱女子。

其中一人笑道:“贾老二,人家在骂街哪,你猜这兔儿爷是在骂谁?”

林平之本来就恼火这人无端轻薄良家女子,又听其同伴说自己‘兔儿爷’,林平之虽然很少行走江湖,可是在福州城却也熟悉,知晓‘兔儿爷’是什么意思,顿时大怒,与对方交起了手,林平之动手,其他几个随从自然也不会在旁看热闹,一番打斗,林平之失手捅死了‘余人彦’,另外一人也受了伤,急忙间持着匕首就要去砍断马绳,夺马而走,免得遭了毒手,惨死在这山林之中,成了孤魂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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