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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两条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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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儿听到太夫人提及她眼不花的时候,便猜想和昨天晚上的事情有关,何况太夫人又把话说得如此明白呢?

她就应该知道谈秋音不会费了那么大的力气,却只是雷声大雨点小,不了了之;不过,现在让太夫人知道,和昨天晚上让太夫人知道有什么区别吗?

按理说夜长梦多,谈秋音不应该拖上一个晚上再让太夫人来发落她才对啊。

“太夫人息怒,锦儿不知道做错了什么,使得太夫人如此大怒。”她屈膝行礼:“还请太夫人保重身子。”

太夫人盯着锦儿:“好一张巧口,还说什么不知道,是不是要把我们金家的都变成沐家的,你才会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锦儿并不奇怪太夫人的震怒,因为太夫人是她的婆母。

做婆母的最讨厌什么,最讨厌就是媳妇拿自己府上的财物去贴补娘家;而她当剑之举,怕是被太夫人误会成是赔补沐府了,所以她才会口口声声的说锦儿要搬空了金府。

锦儿还真得没有那个想法,不要说沐坚让她恨不得好好打一顿,就算是要帮沐家,她也要另外想法子,而不是在金府里取财物。

因为被太夫人知道的话,那真真是后患无穷;这也是为什么她坚持要把金敬一给沐坚的银子要回来,一旦让太夫人知道,那不是金敬一的错只能是她沐锦儿的错。

“太夫人误会了,锦儿绝对没有……”她不能不把话说清楚,此事可不能无缘无故的背上身;那以后她就真得要背上个坏名声,在金家再难抬起头来。

“闭嘴。你给我跪下说话,身犯七出你还敢嘴硬!我如今可是人证物证俱全,你沐锦儿不要认为还能逃出我的手掌心去。”

太夫人也不大怒了,声音平和下来却带着一股森然,看着锦儿眼中透出一份复杂的感情来:有着轻松,也有着愧疚与难过。

但是机不可失啊,她知道可能眼下是唯一能让沐锦儿离开金府的机会,所以她把心中的难过等等都压下去。

她,会补偿锦儿的,但是眼下却不能心软;如果心一软,害得就是金府一家子。

锦儿听到七出两个字时身子一震,不能相信的看着太夫人:罪名也太大了吧?左不过就是一把装饰用的剑,虽然值些银子,但也不至于说她身犯七出之条。

太夫人转过头去,取茶盏的时候手也微微的抖了抖:“你认为我冤了你?此事我们可以去族里说,可以去官府说,到哪里你也是身犯七出。”

“剑是我金府之物,而你不经婆家人的同意就偷偷拿出去当掉,所得银两都给了自己的弟弟,让其去给自己买个丫头。”

“分明就是偷窃,你偷了我金家之物去贴补你娘家,此行为最为可恶,你知道吗?你可以去问问,有哪个人家能容得下你这样的媳妇。”

太夫人的怒气全部消失不见了,说到这里她轻轻一摆手,示意伺候的人都退出去,然后她看着惊呆的锦儿一叹:“锦儿,你我婆媳几年,可以说是说是极好的。”

“我也不愿你背个恶名,那把剑的事情我可以不追究,你只要答应和敬一和离就可以。”

“孩子,每年我都会让你和他们相见几次,就在我的陪嫁庄子上——那个庄子我也给你,但是明面上还是我的,免得让人说出闲话来。”

她看着锦儿眼圈已经红了:“成全我们也是成全你,锦儿。”

锦儿听到此处终于回过神来,她真得没有想一把剑居然和七出之条联系到一起去:昨天,谈秋音就想到了吧,只是却没有露出半丝来。

而她,也真得对什么七出是不熟悉,没有人对她仔细讲过,她所知的也就是七出这两个字,以及不事翁姑和不贞罢了。

想不到,当一把剑居然也和不贞、不事翁姑等同。

此时锦儿才知道当东西不算什么,但是做为金家的儿媳妇却背着金家的人去当东西,还是让她的弟弟去当,就算当的是自己屋里的东西,也是大罪过。

并不是太夫人言过其实,事实上七出之条的确如此,而在一些规矩极重的人家里,背着婆家的人当婆家的东西真得就是偷窃。

不要说是你当了婆家的东西给娘家谋利,就算是媳妇自己存了私房银子,被婆家人发现那也是偷窃:因为那些银子是婆家的!

不讲道理?错了,这就是道理,从上到下人人认同的道理——你说女子没有地位?笑话了,什么时候女子有过地位?!

因此,太夫人说锦儿犯了七出之条并不是诬陷,金府真得可以休妻了。

金府的规矩不是极重,但也不轻了;所以那一剑当掉,是大还是小就看如何看待,如何处置了。

如果一家人和和气气,两亲家非常要好,互帮互助的话,不要说是当一把剑,就是当个古董也不算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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