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 拆散一对是一对那种?(1 / 2)
【同福客栈】
传说中,这是一家神秘的诸天连锁饭店。
最大的人才聚集地,其实就是网络,独领风骚几千年。
毕竟拿着键盘,什么都敢想!
在深市的同福客栈其实就是个能打尖住店的酒店而已,当然,也有养生服务。
主要是养生。
未婚,待婚,已婚的男人,其实都挺喜欢的。
不完全统计称:足浴店突破20万+
足以见得,消费人群相当庞大,新手去一回就能打开新属性。
略微带点神秘色彩,让人多少有点向往的感觉。
此时此刻。
同福客栈二楼,李民达和叶修坐在椅子上,面前是几个小菜,不过没吃多少。
两人默默的喝着茶,表情并不是特别好。
互相看了看对方,他们又不约而同的叹息一声。
“唉~”
叶修脸上,带着一丝愁容,显然心情不怎么样,叶修对面的李明达,表情也不是太好。
两人脸色都很臭,旁边的服务员还以为是店里面的食物有问题,一直在悄悄的观察他们。
脑子里考虑着老板是不是要赔钱了。
椅子上,叶修挪了挪屁股。
久坐不好。
李民达低着头,盯着手机微信,上面还有七八条语音,没有红点儿的语言,已经被他听过了。
最后一条消息,停留在半个小时以前。
就是因为听过这些消息,两人才觉得心里堵得慌。
他把手机放在一边,两只手揉了揉脸,长长的叹气。
叶修向来只会因为几个人影响心情,一般人都动摇不了他。
拿着茶杯,叶修喝了一口淡淡的茶水,已经加过两次水的茶叶,被泡淡了不少。
没什么味儿了。
和今天这顿饭差不多,没什么意思。
“上次去看姨的时候,就感觉很严重了,她就是靠着毅力在支撑!现在,这口气泄了!”
叶修想起,上次去毛轩家的时候,看到她妈妈的模样。
当时她瘦了太多。
好人记忆力就像是两个人一样。
那时候她就已经很严重了,还和叶修说了很多话,言语之间,一副自己看得开的样子。
很豁达。
她当时似乎完全没有考虑过,也没有怕过死亡。
只有坦然。
那时候的她,唯一的担心,大概就是看不到孙子,不过毛轩他们给力,毛轩妈妈现在也看到了。
几乎每天都陪着小孙子。
在他面前说话,和他聊天,哪怕是才一个月不到的孩子,听不懂她说什么。
她依然乐此不疲,只是身体越发瘦了,心里面一直支撑她的动力,或许已经不复存在了。
她大约准备好了面对结果了。
听到叶修这个话,李民达也叹息一声:
“谁说不是呢!上次我去看她的时候,情况还没有这么严重呢,现在看照片,整个人完全瘦的已经皮包骨了。”
“看着就揪心,完全没有以前温文尔雅的样子了。”
“变了一个人似的。”
疾病对身体的影响太大了,原本特别健康的一个人,现在看一眼到就知道,她已经是病入膏肓的状态。
那种身体传递的,快不行的感觉,已经越来越强烈了。
毛轩那个照片,叶修和李民达看了都难受,更别说毛轩自己了。
那张照片,瘦骨嶙峋的毛轩妈妈拉着毛轩儿子的手。
一个宛如红日东升,一个日落西山。
那是生命开头和结尾的共鸣。
李民达其实没办法想象,需要抗住多少痛苦,的才能做到像她那样子,可以一声不吭。
她已经拒绝吃药了,让毛轩不要浪费钱。她说宁愿留给孩子吃奶粉,或者补充营养。
“以前她对我们可是很好呢,那时候就是毛轩他们家最穷,但是我们每次去的时候,姨都会给我们弄不少好吃的。”李民达想起以前了。
那时候,叶修和李民达是毛轩的朋友,一直以来,毛轩妈妈对他们两个,都挺好的。
每次去毛轩他们家的时候,父母都是让他们先把饭吃饱才让去,或者叶修带李民达去外面吃饱再去。
大小伙子都是大胃王,别给人家增加负担。
哪怕就是这个条件,她还是能做出很多好吃的,尽量让毛轩的童年不要丢失快乐。
毛轩妈妈那时候为了把毛轩养大,很多粗活累活都干过,但是收入并不是很高,日子一直都过得比较拮据。
好几次叶修都看到毛轩妈妈吃粗粮和小咸菜。
节约的很。
其实,她已经很努力的赚钱了,但是风里来雨里去,也赚不到什么钱,就是赚钱了,也不是很多。
花销也不少。
叶修记得,类似这种情况,一直到毛轩爸爸出狱以后,才开始好起来。
也算是把她的担子和压力接手了。
其实他们三个人比起来,叶修是换新衣服换的最勤的一个人。
除了叶修就是李民达,除了李民达才是毛轩。
而且,每一次交学杂费的时候,也是毛轩最后一个交。
对他来说,那是天文数字。
李民达一年好歹还有几身新衣服,毛轩的衣服,很多都是那种已经洗得发白的。
但是干净。
她经常告诫叶修李民达,人要立的正,要干干净净的,要有风貌。
经常苦口婆心的说,让他们好好学习,以后改变自己的命运。
其实那时候,毛轩叛逆,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自尊心,很多人在背后,对他指指点点。
说他穷,说他妈坏话,毛轩揍过不少人,老妈大概是他的逆鳞。
叶修还记得,有一次考试考砸了,毛轩妈妈和毛轩说的那句话:我供你吃,供你穿,供你读书很辛苦的。
你什么时候才能懂事,什么时候才能听话?
其实叶修当时也理解不了,那个辛苦到底是多辛苦。
当时只是觉得毛轩妈妈不容易,后来叶修自己工作以后,才真正体会到这种不容易。
才理解赵老师当时告诉他,为什么不让他带毛轩鬼混。
以前毛轩就对李民达和叶修说过,他以后毕业了以后,要赚很多很多的钱。
赚大钱,养妈妈。
他要带妈妈去环游世界,去所有她没有去过的地方,带她吃好的,喝好的。
然后再给她生两个大孙子,让带娃,享受天伦之乐。
结果……他拼命努力,也没有做到说的那些。
叶修觉得,这是一种一辈子的遗憾,和愧疚。
虽然生老病死这种事情,没有人可以阻止,真正面对这一天的时候,所有的金钱权利都是苍白的,起不到任何作用。
但是老天爷,并没有给毛轩机会。
“还想回去陪陪他,他又说不用。”李民达说道:“他一个人,怎么扛得住?”
“不知道得多伤心。”
李民达喝了一口茶,叹息一句,言语里满是担心和不放心。
在叶修和李民达这里,说不担心那是不可能的。
他们能担心的人,就没几个。
人这一辈子,真正的好朋友,其实就那么几个人而已。
有些情绪,或许没办法感同身受,但是友情,一定能让人体会到对方的喜怒哀乐。
他们就能体会到。
短短几天的时间里,毛轩从刚开始发信息,分享当爹的开心快乐,到现在发信息都带着哭腔。
毛轩被十多个人撵着揍,浑身淤青,他都没哭过。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叶修和李民达,多少能体会到他情绪上的变化,但是他们也没有办法,把那种无助,悲伤,帮他化解。
做不到。
他们甚至只能当一个看客,用苍白的语言去安慰他,但是,这种安慰实际上是无足轻重的,它起不到任何作用。
甚至还能起反作用。
每次毛轩发信息,都让他们感觉很揪心,叶修能感觉到毛轩越来越绝望了。
赵老师也说,大概就是这段时间了。
其实在毛轩心里面,他妈妈的位置,是所有人都代替不了的。
她为了把毛轩带大,吃了太多苦,受了太多罪。
很多事情,叶修和李民达可能还不是特别清楚,但是在毛轩心里面,他一直都有一杆秤。
因为感情特别深,所以才那么伤心。
因为无能为力,才会绝望,一点机会都没有,才让人无从下手。
“他是怕我们耽误工作,所以才和我们说,等到那天真正办事的时候,再提前回去。”叶修苦笑。
应该说感动还是说傻?或许是因为大家都已经长大了,顾虑太多了。
有了自己的羁绊,分不开身了。
现在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谁生气的时候,谁心情不好的时候,另外两个人都可以陪一整天。
疯一整天,什么都忘了,他这种情况,也行不通。
大家都到了,上有老下有小这个尴尬的年纪,做什么,都需要考虑特别多的东西。
哪怕是毛轩现在也想,朋友在自己的身边,但是他不能因为自己想,这让大家耽搁工作和时间。
长大以后,才更能体会到,养家糊口这四个字,背后沉甸甸的含义。
也能体会到,自己的事情,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
想和做是两个概念的东西。
“既然不让我们回去,那就经常给他打个电话吧。”叶修说道。
经常问着,多少宽慰一下。
其实,他们回去也可以,毛轩死活不同意。
李民达点点头:“现在能做的,也就是这些了,平时多和他聊一下,我们得给他开导一下。”
“日子得好好过,孩子也有了,慢慢的,孩子需要的就多了。”
哪怕是效果不好,多安慰一下,总好过没有人安慰。
天高路远,就只能做这些。
两人在酒店里说了半天,最后也没有讨论到拿得出手的,一个合适的方案。
在饭馆里待了半天时间。
两人从饭馆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七月份火热的太阳,照在脸上,热得很。
秋天到了。
沿海城市都是没有冬天的城市,热得很,但是喜欢这个城市的人还不少。
深市的天气越来越热了,叶秋和个李民达打开车门,等热空气跑一下,不然和蒸笼差不多。
根本进不去。
烫屁股,铁板烧一样的烫,再加上闷的很,不散散,很难,受得了?
散了半天热以后。
坐上车,叶修打开空调,准备开车回家,副驾驶的李民达问道:
“你不说新买的房子,要装修吗?最近开始装修了吗?”
李民达记得叶修上次提过一嘴。
装修的就是上次求婚的别墅,一套别墅叶修准备当婚房,另外一套别墅是买来给丈母娘他们住。
也就只有叶修这种壕无人性的家伙,才能用这种操作方式。
李民达不敢想这种办法,不过钱馨爸妈也不会来和他们一起住,钱馨他们家,还有个弟弟。
叶修点点头:“刚开始装修没多久,前几天刚把图纸拿出来,这几天已经开工了。”
叶修肯定要先把房子装修出来,方便把爷爷奶奶接过来住,结婚的时候也能早点搬家。
结婚以后,肯定是不可能住在现在那套房子里面的,房子稍微小一些,还是要搬到别墅那边去才行,不然一家人住不下。
“你不去盯着?”李民达疑惑的问道。
一般装修房子,都会有一个人在那边盯着,一方面是预防偷工减料,另一方面是,预防装修的时候出现什么安全问题。
有些人,可能装修的时候不注意,被忽悠过去,后面就会造成很大的麻烦。
叶修摇了摇头,他也没有那么多心思去盯着:
“我直接找了个第三方公司,到时候直接一个一个地方的检查呗,要是不合格,装修公司就赔钱!”
“我签的合同,可不是他们给的模板合同!”
叶修早就想到这个问题,想到这种情况了。
所以叶修重新和装修公司签了一份合同,如果发现质量问题的话,装修公司是要赔偿的,而且金额不低。
然后还找一个三方的检查公司,确认房子没问题以后,再和他们签交房手续。
有钱能让鬼推磨,有钱也能让自己当咸鱼。
反正不爱到处跑。
“要说懒,其实还是你比较在行!”李民达撇撇嘴。
叶修是喜欢花钱买时间的,不想自己去麻烦,有那个时间去,都可以升一级了。
叶修笑嘻嘻的看了看李民达:“这是互利共赢!你懂个屁!”
李民达:“……”
这个情况,明明就是给房东送钱过去。
李民达最近假期比较多,一有时间就和叶修一起厮混,上次带着项宇一起去搓澡的时候,回家还被钱馨收拾了一顿,但是他一点都不长记性。
还是和叶修到处混,反正跟着叶总混,一天吃八顿。
叶修本来也爱挥霍。
虽然花不了多少钱,但是叶修喜欢这种感觉。
特别是那句:买单!
很有感觉。
回家路上。
汽车穿行在车流里,众堵!
一点点在挪车一样,教练都不敢让新手那么慢。
龟爬似的。
心情不好就算了,还特么堵车,叶修气的拍了拍方向盘。
李民达指了指街边一家店铺:“那也是我客户。”
又指了指另一家:“那个也是。”
叶修:“……”
这个话,总感觉他在炫耀自己的业绩似的。
“你不是被新人干趴下了?”叶修问道。
李民达:“……”
叶修哪壶不开提哪壶,让他很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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