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7章 小王(2 / 2)
并且珀耳修斯心里始终都卡着一根刺,遥想哈斯塔在觉醒后,自己因无法违抗血茧的命令,竟然出手让哈斯塔吃了个不大不小的闷亏。这件事情始终困扰着珀耳修斯,但却一直都没有偿还的机会,并且还经常分食对方烤制的肉品。
以上这些便是珀耳修斯对目前同伴们的真实看法,光球早已钻入云层,但他却还是将视线定格在水潭边的血茧之上。珀耳修斯深知其即将破茧而出,待那时同伴的数量又会增加,或者促成一场惨烈的厮斗。
血茧给珀耳修斯的感觉一直都很古怪,因为这颗血茧所散发出来的气息中又三分之一与六花类似,三分之一则为最熟悉的遗种味道,三分之一竟从来都未曾见过。说对方是远古凶兽吧,但却又似乎不那么纯粹,说对方与自己同为遗种吧,可却又掺杂着许多无法理解的东西。
但无论如何,有一件事情是珀耳修斯可以肯定的,那便是血茧由六花的生命之力凝聚而成,身为仆从,血茧自然也从某种角度等同于主人。更何况珀耳修斯自问并非血茧的对手,即便对方尚未完全蜕变,自己也绝对没有一丝胜算。
在这种情况下,珀耳修斯只好选择欺瞒六花,这么做虽说有驳于誓言,可同时也是对血茧的一种保护。珀耳修斯很了解自己主人的脾气,若是六花知晓血茧在次元空间里如此放肆,那轻则捏爆对方,重则很可能将之丢进煎锅里。
在许多人眼中,六花是个有些馋嘴的小丫头。可这种馋嘴在珀耳修斯眼中,则为“吞噬”的另一种呈现方式。要知道在几十万年前,所有远古凶兽们都是通过不断吞噬失败者来增强实力的。
只不过珀耳修斯却发现血茧也同样有着这种习惯,无论是先前的那颗龙晶,亦或者从自己体内吸走的魔力。这是远古凶兽的特殊天赋能力,无论是否强大,远古凶兽们都与生俱来可以通过吞食其他同类来强化自己。
因此珀耳修斯才会迷茫到有些不知所措,一方面他很不愿见到六花与血茧斗个你死我活,另一方面他也不想自己在等待几十万年后,非但没有偿还六花当年的那份恩情,反而早早死去。
“主人自然是大王,是绝对不能背叛的存在。”
“血茧则是与布姆大人一样的‘小王’,也是俺不能忤逆的存在。”
“但无论是谁,只要胆敢企图伤害六花主人,那俺定要让其死无葬身之地!”
珀耳修斯如此想到,眼中的灰芒瞬间开始不由自动的外泄。虽然畏惧血茧的实力,可珀耳修斯却更倾向于六花,因为六花才是他的主人,才是自己心甘情愿奉上灵魂束缚契约的唯一主人。
白色光团随着珀耳修斯的胡思乱想而彻底消失不见,但他却不知道,自己那些想法在“大小王”眼中简直愚蠢至极,或者说仅凭他远古凶兽遗种的身份,根本无法左右任何事情。
“最强防御”不过是个形容词,至少在目前的世界中,至少以目前珀耳修斯的能力,可以洞穿那面巨型塔盾的存在不计其数。先不说“十二魔兽”,就算克莉丝汀也有七成把握将珀耳修斯一击毙命。
成长性固然重要,但在对决之际却无人会提及那可笑的形容词。这正如若然一个普通人活上千百年,那其就算资质再如何平庸,最终也至少会成为高阶职业者。但这种成长性没人会称赞,反而大部分人会将其视作茶余饭后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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