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六百五十七章 忽悠(1 / 2)

加入书签

江阳问:“山顶洞人知道吧?”废话!

二哈和边岸当然知道。

他们只是不知道江阳的精神状态。江阳精神很好。

他只是在回答“我来自地球”时,忽然想到了《这个男人来自地球》这部电影,还记起来,“霍皮人将时间视为一种景观”那句话同样出自这部电影。

这部电影讲了一个教授,在离职搬走的时候,他的教授同事们来看他,还不理解他为什么要离职,于是,在一个小屋子里,男主告诉他们,他是几万年前的穴居人,可以永生,一直是35岁的样子,所以必须十年一搬家。

他曾当过部落首领,当过佛祖徒弟,还是耶稣一一

一大屋子的教授,有生物的,有心理的,还有宗教的,让他唬的一愣一愣的。

他们都相信了。

江阳想起这个故事以后,忽然觉得挺有趣的。正好。

他手里这本书就讲这方面故事的。

二哈和老边他们没听过这個故事,江阳跟他们吹吹牛!

“我认真的!”

江阳咬一口汉堡,“作为一名地道的京都人,我在这儿生活了很长时间。但,你们也知道,沧海桑田,变化万干,现在跟那时候早不一样了。唯一存在我生活痕迹的,可能就是我们部落不知道还在不在的洞穴了,上面有我们狩猎动物的岩画。那时部落,岩画就相当于菜谱,有专门的人负责画下来。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外出打猎,没打到他画的猎物,首领回来以后,把他打的满地找牙,只能吃别人嚼碎的流食生活——”

二哈和边岸呆呆地看着他。不是。

大哥,你把故事编的这么煞有其事干什么!不会真指望他们信吧。

边岸把江阳手边的书拿过来,“你这看了本书就来忽悠我们了。”

江阳让他们随便翻。

书上没有这方面的内容,全是电影的台词。

“后来,因为我一直不老嘛,他们以为我有巫术,让我当了首领。我也依靠自己的经验,把部落带的很好,我们狩猎过很多猛犸象,但时间长了,他们又觉得,是我吸走了他们的生命,想杀我,我没办法,就跑了。然后我一路向西--”

江阳顿了一下。这里有点不好圆啊。

电影中男主当了几千年苏美尔人,还当了腓尼基人,然后再往东碰见佛祖的一一

没事。

去别的小说挪用点。

“我在藏地、沙漠徘徊了很长时间,尤其在一个有很深洞穴的绿洲生活了很长时间,每天在那个深不见底的洞穴旁边,思考自己生命的意义,我们甚至还曾经制造眼球一样的石头去祭拜这个洞口。后来,我离开了沙漠继续向西,正好碰到了佛祖时代——”

然后。

江阳给他们讲了讲,自己在佛祖身边学习,然后又去了中东一带部落生活,学会了希伯来语,还给自己起了个约翰的名字。

后来,他见人们生活难脱苦海,就把佛法传授给他们:“耶稣最初的哲学教义其实就是希伯来语的佛学,善,忍,义,爱,残忍的现实主义者承认,生命即它到处呈现的状态,天国意味着善,天国在它应在之处。“我就是我',这是佛祖悟出的道理。”

江阳看着他们:“然后,约翰这个名字同希伯来语中的约坎那容易混淆,而约坎那在希伯来语中的意思是“神慈悲为怀',后来翻译到拉丁语中,就成了耶稣。”

边岸和二哈呆呆地看着江阳。这一通忽悠一-

他们不是信了,他们是服了。

他们见过喝大了吹牛皮,吹上天了让人一听就知道是假的那种。

他们也见过吹牛皮,但小吹一下,让你真假难辨的那种。但是,把自己吹上天,还他妈的旁征博引来证明,关键在不考虑江阳长生这个前提下,还让人真不好辩驳。

边岸觉得这是真牛批!

他把书还给江阳,这书里有江阳说过的山顶洞人和当时的地理变化,但穴居人生活细节,哲学这些都没有,看来江阳看了不少别的书啊。

他不由地竖起大拇指:“你绝对是我见过吹牛皮最清新脱俗的。”

但是一-

他拿出手机,搜索到新闻然后让江阳看。

这是一则江阳和李鱼结婚爆出来以后,记者去江阳家乡采访江阳父母的新闻,采访中,这记者也是蔫坏,问江阳能和大魔王结婚,除了脸以外还有什么优点。谁知道,江阳父母争起了江阳长的帅是因为谁。俩人争的不是基因问题,是江阳刚生出来的时候,脑袋是尖的,特别难看,同病房的一个老太太说新生儿头是软的,你得把头揉下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